Skip to content

希伯來書10章

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

作者從一開始便不住地向猶太人講述主耶穌的超越性,耶穌基督超越天使、摩西、舊約的律法和祭司。從第5章到這章講述耶穌是超越祭司,祂成為大祭司,是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並是最美的祭司。今章是講述耶穌為大祭司的最高鋒,因為耶穌是一次地獻上。舊約每年的獻祭都不能完全清除我們的罪,每次祭時都知道自己有罪,這獻祭是不完全的。今章(第10,12,14節)共三次說耶穌基督只一次地獻上,祂只在十架上獻了一次,便讓人得以成聖和完全。

一、 一次獻上,得以成聖 (v.1-18)

1. 基督才是本物的真像 (v.1-4)﹕地上的獻祭只是影兒,需要每年獻上,是不完全的,因為祭物叫人想起罪,並不能除罪。耶穌才是本物的真像,一次地獻上為人贖罪。

2. 基督以順服獻上為祭 (v.5-10)﹕『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v.6-7) 『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v.9-10) 基督的獻上是要順服神的旨意,因著耶穌明白神的心意,所以祂順服跟上,擺上自己的生命。現在教會40天的琴與爐,我們也要明白神的心意,當我們明神的心意時,就能順服跟隨。

3. 一次贖罪,永遠完全 (v.11-18)﹕『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v.11)
A. 一次獻上,永遠有效的救贖﹕『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v.12-14)

B. 罪過已赦,就不再為罪獻祭﹕『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v.15-18)這是因著耶穌基督一次的贖罪,永遠地有效。每一次我們願意來到施恩寶座前,支取耶穌的寶血來赦血時,我們就不用再獻贖罪祭,因為耶穌已為我們擺上。

二、 一條又新又活的路 (v.19-39)

1. 要用信心來到神面前  (v.19-22)﹕『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v.20-22)我們能夠來到神面前是因著耶穌已指明方向,祂已成為那幔子。舊約時要透過大祭司一年一次由聖所進入至聖所,今天我們因著耶穌已成為中保,我們可以透過耶穌來到父面前,這是十分寶貴的,我們需要帶著信心來到父神面前。對於當時的信徒來說這是很不可能的事,因著他們整個民族過去都是靠著利未支派亞倫後代的祭司來獻祭,但現在耶穌已成為大祭司,是麥基洗德、自有永有的等次,因此這是需要用信心來支取的。

2. 要堅守所承認的指望(v.23)﹕『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v.23)

3. 聚會中要彼此勸勉(v.24-25)﹕『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我們不可停止聚會,要彼此勸勉和相顧,激發愛心。現在教會40天的琴與爐,我們不要停止聚會,要彼此相顧,但有時仇敵會讓我們軟弱,讓我們彼此散播謠言和控告,我們要小心謹慎,要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例如小組長在當中服事,會否因著安排的問題而彼此指責和抱怨? 我們應該彼此扶助,全情投入和享受。

4. 不要故意犯罪(v.26-31)﹕『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v.26 )我們認識了真道,還故意去犯罪時,等於將耶穌重釘十架。當我們犯罪,神會追討,更何況故意犯罪,將耶穌重釘十字架呢! 當我們有軟弱時,我們要求耶穌的寶血來赦免我們,但我們不要故意犯罪。

5. 堅信有更美的產業(v.32-34)﹕『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v.34)他們能忍受苦難是因為相信會有更美的產業,作者鼓勵他們既然當日能堅持,今天更不能放棄,因為我們不是抓著地上的,而是相信會有更美的產業,所以便能忍受現在信仰上所面對的一切艱難。

6. 有勇敢忍耐的心(v.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v.35-36)雖然有很多應許還未實現,但當有勇敢忍耐的心,行完了神的旨意,這些應許一定能實現。因為耶穌必然會回來,會有審判和賞賜,我們要用信心來等候。

獻祭的制度對當時的受信人來說是很重要的事。希伯來書也被稱為小利未記,利未記記載了獻祭的制度,要獻祭是因著『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19:2) 因為神是聖潔的神,以色列人要來到神面前與祂相近,就要聖潔,因此神頒佈很多獻祭的條例,否則在罪中與神親近,人會被滅。因此透過獻祭,讓人在罪中與神保持關係。整卷希伯來書有5段警告,這章第19節開始是第4段警告,真實的贖罪祭,真實大祭司已來到,我們已能罪得赦免,能進入至聖所,這警告就是我們進入了,就不要再出來。我們等待了這麼久,我們因著透過耶穌能進入至聖所,面對聖潔的神能被祂接納,就不要再回頭。神透過耶穌讓每一個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能夠去到聖潔的神面前成為聖潔,這對當時的人來說是很不可思議的。

但今天我們會否輕忽了所得的身份位置? 我們要相信自己已因著耶穌成為聖潔。但很多人仍不太相信,覺得自己仍會犯罪。當我們有這樣的想法時,便會容易犯罪。但當我們知道我們是聖潔,耶穌基督已將此身份給予我們時,我們就能選擇不犯罪。有時我們容易犯罪是因為我們不相信自己可以不犯罪,認定自己是會犯罪的。這章提醒我們不要故意犯罪,除了是指不要明知故犯外,就是指我們不相信自己是聖潔,不相信自己是完無罪的,這樣我們對罪就沒有抵抗力。『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3:9)我們認定這道理,我們犯罪也不可以,因為我們是從神生,並不是我們認定自己沒辦法不犯罪,這個思維會讓我們容易犯罪。今天我們因著耶穌的血,能進入至聖所,便走了一條又真又活的路,得知這真道後,我們就不要故意犯罪,不要認定自己是一個會犯罪的人。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