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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3章

總要披戴耶穌基督

這章接續上一章所說,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在第12章說到在教會裡面弟兄姐妹要如何彼此相愛,而這章說的是教會面對外在的環境,包括對政府及對所有人的生活態度和活著的價值觀應該如何?我們是因信耶穌而稱義,我們要如何活出因信稱義的生活,如何以生命為祭獻給神? 就是我們就要活出有基督的生命。

一. 要順服掌權的(v.1-7)

按當時的時代背景,保羅是處身在羅馬政權的管治下,是一個被異族統治,沒有自己身份的國家。羅馬政府對猶太人的政策時好時壞,甚至趕殺猶太人,因此猶太人不想被羅馬政權所管治。跟隨耶穌的門徒中其中一個是奮銳黨,『奮銳黨』指的就是反對政府的人,對於現在來說就是社運激進分子。有時候我們很容易找出不順服權柄的理由,但是要知道人是不完美的,保羅講出要順服權柄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v.1)人會以自己作標準去定別人的罪,但是保羅將這個標準拉到神的層面上,權柄的出現是神所安排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權柄的架構是神所安排的,人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我們能做的就是要順服掌權。保羅說掌權的都是神的用人,不論權柄者是否認識神,他們都是神所用的人。神的本意是讓掌權者稱讚行善的,刑罰作惡的,所以有權柄架構是有神的心意在當中,良好的架構是有管治的作用。保羅說對這些掌權者,要給他們當得的,要向他們納稅,如連耶穌也叫彼得納稅。這是保羅給人對權柄有全新的觀念,保羅說要給政府當得的,當懼怕就懼怕,當上稅的就要上稅,當供應的就要供應。

那我們要如何順服呢?順服不是屈服,也不是佩服,順服是願意將自己放在對的位置,放在權柄的下面,但是也要知道在權柄的上面有神,我們是透過順服權柄來順服神。當我們順服權柄時,是對神順服的態度,但是順服不等於順從。順從指的是不加分辨的,權柄說甚麼就做甚麼,都願意聽。順服指的是一種態度,是知道自己的位置。例如,權柄叫我們所做的是違背神的命令,如果順從,就是不理會後果照去做;但如果是順服,就會思想這樣做是否通過權柄來順服神,例如但以理,當王下命令要拜王的金像,不拜的要扔在火窯中,但以理與他的三個朋友,他們沒有聽也沒有做,他們是沒有順從,但是他們有順服,他們順服王所定沒有拜的後果,所以他們被扔在火窯中,但神保護他們,他們沒有被燒死,因此但以理是順服神。我們要分辨甚麼是順從,甚麼是順服,順從是甚麼都聽但是忽略了敬畏神。我們是要順服,縱然權柄不好,我們仍然要順服,要因著真理的緣故持不同的立場,但是態度必須要恭敬。如果權柄所說的與真理抵觸,我們不要順從,但是要順服。

一般來說我們的權柄、小組長或父母,他們都不會教我們做違背真理的事情,可能只是與他們意見上或觀念上的不同。我們要盡力順服權柄,這也是貼他們的心。所以要知道我們的生命是否順服,是看我們怎麼對待權柄。權柄是幫助我們行事,特別教會的小組是帶領我們遵行真理,讓我們看見生命的問題。小組長也不是完美的人,他們也有尚未磨得漂亮的地方,但有時候神會用他們生命的不完全來磨我們的生命,這可能正是我們生命雖要被磨的部分,鐵與鐵就磨出刃來。有時候神透過權柄不完美的地方來考驗和挑戰我們的生命,讓我們看見生命的問題。權柄也有不完美,當我們有矛盾的時候,我們是先控告對方還是會先謙卑,站在順服的位置上來思想自己? 在政治層面,我們要順服,但是要靈巧像蛇。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沒有使用以色列人來反法老藉此來推翻法老的政權,每次都是摩西去見法老要求法老 “容我的百姓去”,當法老不答應,就下次再去,每一次都是通過災難給法老壓力。可見神是尊重法老的權柄,直到法老說容許他們去,神說他容許法老存留是要藉著法老的剛硬使神的名字傳遍天下。可見法老王也有他的用處,因此每個權柄都有他的用處。我們如何與權柄互動? 我們要時刻靠著聖靈,目的是讓人知道有神,使神的名字得榮耀。

二. 用愛完全律法(v.8-10)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v.8-10) 甚麼誡命都好,根基就是對人的愛,當我們有愛,就自然不會做損人利己的事,就不會姦淫、殺人、不會偷盜,不會貪婪。『愛就完全了律法』(v.10b)這句話對當時想以律法稱義的人來說是很震撼的,律法不是難行的,有愛就可以了,這份愛必須通過接受耶穌基督,通過聖靈將愛澆灌在我們的心中。唯有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才有能力去愛,我們要愛人如己,但是有時我們連自己也不愛,所以求主幫助我們去愛自己,看自己合乎中道,用健康的心態來看自己,有健康的自我形象。身心靈健康,能夠整合。愛就真實。當我們身心靈健康,愛就真實,愛就能夠完全侓法,就能夠披戴基督過活。

三. 在光明中行事(v.11-14)

『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v.12-14)耶穌回來的日子近了,所以保羅說要醒了,黑夜已深,白晝就要來了,所以我們要脫去暗昧的行為,要行在光明中,帶上光明的兵器,不要讓黑暗存留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裡外的人都要通透,要整合。我們現在是否行在光明中呢?我們所行所做的是否可以讓人看見?我們對自己要有標準,不要覺得裡面沒有人看見就隨隨便便,就放縱,我們裡面都要光明。將來我們回到天家,我們所做的都會被呈現出來。我們是在成聖的過程,但是我們要有標準,一旦有不聖潔的心思,我們就要立即抵擋。我們不要覺得所做所想的沒有人知道,我們要保持光明,要保持良善。那我們要如何做? 就是要披戴耶穌基督,我們是義的奴僕,不是肉體的奴僕,我們是耶穌基督的奴僕。『披戴』的意思是穿上一件衣服,像穿著戲服扮演一個角色。我們要扮演的是耶穌基督,耶穌怎麼做,我們也怎麼做。日子越來越近,環境越來越差,差的環境就越會考驗我們的生命是否真的披戴耶穌基督,所以我們要警醒,不要沉睡。我們要好好預備自己,總要披戴耶穌基督。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