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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4章

合一的教會

今章講在一間教會裏有不同信心程度的人,那應該怎樣去面對? 當時的羅馬教會是包含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根據歷史教會先由猶太信徒開始,然後外邦信徒才加入,後來因著羅馬政權的關係,猶太人便被趕離,因此便剩下外邦信徒,以致外邦信徒人數越來越多。後來因著政策改變,猶太信徒便再回來,因而教會便產生很多矛盾,因為猶太信徒是帶著很多律法的背景。例如在飲食上他們要吃蔬菜,魚不能吃無鱗,肉不能吃豬肉等。可能當外邦信徒吃豬肉時,猶太信徒便會覺得他們吃不潔的食物;而外邦信徒便會不明白為甚麼信了耶穌還要守潔淨條例,他們覺得不會因著吃甚麼或不吃甚麼來決定我們是否聖潔,因此當時便會有很多矛盾與爭論出現。有些猶太人看守食物潔淨條例是敬畏神的表現,他尊重神頒下給他們先祖的條例,這是他們尊重神的表現,這對他們來說是持守生命聖潔的活出。因此保羅教導說我們怎能判斷他們呢? 保羅教導教會中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怎樣於同一群體中和睦合一,而不是分開外邦人或猶太人的教會。因為神的心意是One New Man,是一個群體,不同背景的信徒要彼此合一。

一. 彼此接納,為主而活 (v.1-12)

面對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的張力,保羅說要彼此接納,大家都要定意為主而活。所有的選擇都是為主而做,並且要彼此接納。

1. 不論斷信心軟弱﹕猶太信徒在這被視為信心軟弱的一群,因為他們有很多的框架限制。特在食物條例上,就只能吃蔬菜,即使食肉也要看這肉的屠宰過程是否合Kosher的條例,因此也不代表牛肉、羊肉就一定可吃。當時的外邦信徒會覺得這些是信心軟弱的人,不明白為甚麼信了耶穌還有這麼多規條。但保羅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v.1) “辯論”其實已經包含了判決,即當我們與人辯論時,其實已經斷定了對方的做法是不對的,與人辯論只是去告訴別人他的做法是不對的,自己的做法才是對。保羅說在飲食上引起疑惑的事不要去辯論。『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v.2)外邦人沒有律法的背景,因此信百物都可吃,例如中國廣東人覺得背向天的都可以吃。『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v.3)每一個都是作義的奴僕,每一個都是耶穌的僕人,都已被耶穌收納了。因此我們怎可以論斷人,人做甚麼都有他的主人來判斷他做得對不對。每一個人都有耶穌的帶領,耶穌會帶領他的屬靈生命一步步去明白和去成長。如果一個人不吃,但存敬畏的心,而我們吃,但卻沒有敬畏神,哪一個較好呢? 因此不是在於吃或不吃,而是在於我們裏面是否向著神。

2. 尊重別人為主做的事﹕『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 神。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v.5-8) 我們要明白我們所做的是為甚麼,如果我們是為私慾吃或不吃都是不好的,但如果是為主,吃與不吃都是好的。因此重點不是吃或不吃甚麼,而是我們為甚麼要這樣做。如果是為著敬畏主,願意透過不吃甚麼來分別為聖,這樣便值得我們去尊重。縱然我們覺得自己信心強,別人與我們的做法不一樣,覺得對方信心弱,那怎樣去面對我們認為信心比我們弱的人呢? 就是接納。組長對組員的教導也是,要慢慢來。例如如果有一位新朋友穿著骷髏骨頭的衣服來主日,我們不會叫他不要穿這衣服進教會。我們要明白每個人的信心程度都不一樣,每個人為主而做的,他們愛主的心,我們要去尊重。當人還未明白和認識時,便慢慢去等候他們生命成長。

二. 彼此建立,愛中行事(v.13-23)

『不可因食物毀壞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v.20)教會都是神國的一部分,對於教會裏面的每一個人,神也有工程在他身上。當神正在一步步帶領一個人時,但我們卻在這人身上強加很多東西,如果這人的生命還未到位時,便會成為了他生命的重擔。因此有時我們做得不好,反而會毀壞神的工程。我們要按著神的心意而行,如果要給人意見,要先禱告求問神這是否適當的時候。我們要先尊重神,但很多時候我們都越過了神,認為自己懂很多便向人表達意見。即使是適當的時候,我們也要求問神應該怎樣表達才會比較好,我們要有智慧。
1. 要按愛人的道理行﹕我們所做的是否出於愛呢? 有時我們給予人意見未必是出於愛,可能只是出於一種自高的心,想要說教,這是不好的。我們要思想給予別人意見時是否出於愛,我們要思想我們裏面是否有足夠的愛去說,如果沒有足夠的愛,我們的說話便會刺痛人。如果有足夠的愛,我們說出來的是會讓人感受到那份溫度,那麼別人便會接收。如果不是出於愛,無論說得多合理,對方也會反彈,因此我們要按愛人的道理行。『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v.13) 凡物沒有不潔淨的,如果當人認為這食物不潔淨時,我們不可叫他食,因為他心裏面已覺得這食物是不潔淨,認為吃了便會得罪神,如果我逼他吃時,便會叫他心裏憂愁,這並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

2. 在乎神國所在乎的﹕『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v.1)神國所在乎的不是飲食的條例,有時候我們在乎別人的外在行為表現過於在乎內裏的生命。例如去教會可以染髮嗎?如果我們是看對方染甚麼色,覺得棕色就可以,金色或七彩便不可以,那我們也有標準;又例如弟兄可以戴耳環回教會嗎? 神的國在乎甚麼呢? 可能我們也會有一些看法,不是凡事都可行,但是我們要知道神的國是在乎甚麼,神的國是在乎內裏的生命。當一個人有生命時,外在自然會起變化。如果我們不是看重人的生命,硬要規範人的外在,這只是在建造虛假的人。當人內裏起變化,外在自然起變化。因此我們要知道神國在乎的是甚麼,神是先拯救我們的生命,讓我生命能改變。

3. 不要毀壞神的工程﹕我們不要毀壞神的工程,要追求和睦和彼此建立德行的事,這些才是我們要去做的。『不可因食物毀壞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v.20-21)我們要在愛中行事,不要堅持自己認為重要的事,如應該吃或不吃、怎樣吃才對,但反叫弟兄跌倒的,我們便不是在愛中行事。神在每個人身上在做建造的工作,如果因著我們的自以為義,或在意一些神沒有那麼在意的事,反叫弟兄跌倒,這樣就不好,我們不要毀壞神的工程。

4. 各人按信心而行﹕每個人要按著自己的信心而行,不要勉強別人。如果我們有信心,我們就在神面前守著。『有信心,就當在 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v.23-24)即如果我們有信心,我們吃了不自責便沒問題。但如果我們去免強別人去吃,但別人其實是沒信心的,只是因著不懂拒絕人,免強自己去吃,就是出於疑惑吃,這就是罪。因此我們不要強勢地將信心加在別人身上,如果吃的人因沒信心去做,他就是犯了罪,因為凡不是出於信心的就是罪。人明明沒有信心,我們卻強加於人,我們就是叫人跌倒。

因此我們是彼此建立,愛中行事。我們帶領小組員也是一樣,如果他們沒有信心的,我們要去等待。例如為小組員做家居潔淨,有些東西他們還不想丟,想保留的,我們便不要勉強,因為他們是會成長的。當他們成長後,自然便會想處理,我們要按著他們信心的程度去行,這就是合一的教會。單單面對信心軟弱或信心足夠的人這事上,我們可以反思一下自己。我們會否也覺得晨禱聽了很多真理,或已上學房了,便對於一些生命還未成熟的人帶著一種神不喜悅的態度呢? 我們並不是容許別人永遠在一個不成熟的狀態裏,但是我們要用愛來建立人,我們不要用一個論斷的態度覺得別人就是不行,我們要思想用怎樣的方法才能建造神國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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