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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6章

不可再活在罪中

前幾章說世人都犯了罪,但人不能靠行為脫離這狀況,因此神為人開了一條出路,就是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白白稱義,我們便得以因信稱義,成為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上一章說我們因信稱義便脫離了罪與死,我們有罪與死是因著亞當一人的叛逆以致讓所有人都成為了罪的奴隸,人在罪的審判下被定罪結局便是死亡。但感恩新的亞當即耶穌來到帶給我們的是神的愛,並且讓我們得生命,被稱為義。耶穌基督將祂的生命當為禮物給予了我們,我們會得以因信稱義。因此我們要離開過去的舊生命,要進入耶穌的新生命裏,不可再活在罪中。『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v.1) “罪”在這裏是一個名詞,我們是否可繼續留在罪中呢?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v.2)

一. 我們已與主同死同活 (v.1-14)

我們要捨棄我們的舊生命,要進入新生命,就不能再活在罪中,因為我們已與主耶穌同死同活。

1. 受洗歸入主的死:洗禮是聖禮其中一個禮儀,洗禮是一個很大的象徵性來表示我們已進入因信稱義的生命。當我們受洗時表示我們已歸入主的死,是與主的生命聯合,因此洗禮是象徵我們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我們受洗歸入主的死,是已進入了耶穌基督的生命,『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v.4)我們在死的形像上與耶穌聯合,也在活的形像上與耶穌聯合。

2. 舊人已釘十字架: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即我們過去的生命已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為的是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v.6) 因為唯有死的人才脫離罪。我們是否已與耶穌同釘十字架呢? 我們要確定我們的舊人已與耶穌同釘十字架,我們已經脫離了罪。

3. 當向罪死,向神活:『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v.8-10)因著我們是與主同死同活,耶穌是向罪死,向神活,因此我們也是在這狀態,『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v.11)我們怎樣向罪(包括罪行、罪性)死? 死人是沒有反應的,即我們對罪來說是一個沒有反應的死人,對罪沒有任何的回應或行動。相反,我們向神活著,即我們對神是有反應的。我們不要相反,對罪很活躍,但卻對神就毫無反應。『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v.12) 罪不能再作我們的王,因為我們對它來說已是一個死人,因此罪在我們身上已再沒任何的權柄,我們不要將身體獻給罪,要將身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二. 要獻上自己,作義的奴僕(v.15-23)

我們已與主同死同活,向罪我們已經完全是死,我們要獻上自己作義的奴僕。

1. 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我們一定要作一個選擇,因為順從誰便作誰的奴僕,我們的行為已決定我們將自己獻上給誰。『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v.15) “罪”在這裏是動詞,我們不是靠律法和行為稱義,是靠著恩典,但是不是代表我們不用管律法,可以隨便犯罪呢? 斷乎不可! 因為我們順從誰便作誰的奴僕,我們或是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是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v.17-18)保羅看我們過去都是作罪的奴僕,但今天我們願意因信稱義,願意與主同死同活時,我們是在罪裏得著釋放,不再受捆綁,得著自由。『因此我們得著釋後要決定將自己獻給誰,我們不要得著釋放後又將自己獻回給罪,我們要將自己獻給義。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v.19) 我們今天將自己獻給誰,我們順從了誰呢? 是不是順從罪呢? 還是我們順從神作義的奴僕? 我們一定要有一個抉擇。

2. 作罪的奴僕,結局就是死:『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v.21) “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即犯罪、不法或不義的事,那結局就是死。

3. 作義的奴僕,成聖得永生:『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v.22)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v.23)這是一個總結,因此很清晰的兩條路,我們將自己獻給誰呢? 我們本來已與主同死同活,已從罪裏得釋放。但如果我們不從舊有的生活裏走出來,繼續作罪的奴僕,結局就是死。但如果我們與主同死同活後,從舊有的生命進入耶穌給予我們因信稱義的生活裏,我們就不能活在罪中,要獻上自己作義的奴僕,結局就成聖,得永生。上一章講因信稱義的果效,今章講我們如何行出來。我們要離開舊生命,進入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新生命,就是不要再活在罪中。洗禮是一個象徵,告訴我們已與基督同死同活,告訴我們需要經過這過程。我們舊人真的要經歷這過程,就是向罪死,向神活,獻上自己作義的奴僕,那麼我們便可成聖,得永生。我們要注意今天我們將自己獻上給誰? 我們不要毫無意識,我們向罪是否還有反應呢? 它是否仍是我們的王,能使我們有回應呢? 我們也不要濫用恩典,以為在恩典下犯罪無所謂,保羅說斷乎不可! 我們不能再犯罪,不能再活在罪中。很多人信耶穌後,仍然獻上肢體給罪,其實就是作了罪的奴僕。如果我濫用恩典,抱著犯了罪便再認罪的心態,那便是沒將神放在眼內,這想法是很得罪神的。神已將我們從罪裏得釋放,我們不要再回頭,不要對神沒回應。透過今章我們要檢視自己的生命,不要再活在罪中。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