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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26章

耶和華啊,你命定義人得平安!

一. 依靠神的義人進入堅固城(V.1-7)

「當那日,在猶大地人必唱這歌說:我們有堅固的城。耶和華要將救恩定為城牆,為外郭。 敞開城門,使守信的義民得以進入。」(v.1-2)經文裡面描述兩個成,一個是高城,一個是堅固城。堅固城將救恩定為城牆,為外郭。這個城唯有義人才可以進入,他們是堅心依靠耶和華的,他們必得平安。「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你們當倚靠耶和華直到永遠,因為耶和華是永久的磐石。」(v.3-4)我們要以神為可靠,如果我們依靠其他的高處,這些高城都會被拆,這些高處高城就是驕傲,代表人不需要神的驕傲,當我們依靠這些必被拆毀,被拆平,直到塵埃,我們應當依靠神。這個城在啟示錄就是新天新地,我們要依靠神的救恩成為我們超自然的保護,現在我們置身在一個甚麼樣的城裡面呢?是否在自己修築的城堡裡面?以自己的驕傲成為依靠?我們要知道無論我們在哪裡,神都是我們的依靠,我們都有神的救恩保護著,雖然眼睛看不見,但卻是很真實的,靈界才是最真實。

二. 在神行審判的路上等候神(v.8-11)

「義人的道是正直的;你為正直的主,必修平義人的路。耶和華啊,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記念的名。」(v.7-8)義人除了依靠神外,也是在神行審判的路上等候神,神行審判的路就是一條公義的路,審判的路與公義的路是同一條路,義人在這條路上等候神,代表我們要歡迎神的審判,因為審判為的是公義,在公義中就不怕神的審判。很多時候我們看到一些人很敗壞時,便向神禱告,希望神懲罰他,但是我們要明白一件事,當我們想要神這樣對人的時候,我們要知道我們所面對的是同一位神,我們要先能夠接受神同樣這樣待我們。我們要整合,不要想自己領受從神而來的恩典,卻想神以公義去待別人,神是以公義、公平待每一個人,神的標準是一致的。像我們40天為列國禱告,最後我們的眼光還是回到自己的身上,各個國家犯罪得罪神,但到最後我們發覺我們也是這樣得罪了神,因為我們所面對的是同一位神。所以我們要在神行審判的路上等候神,神是公義的神,我們要學習神的公義,我們的生命要向公義的神交賬。神是慈愛的,我們也要期待神用同樣的慈愛對待那些我們不喜歡的人。我們要擁抱神的公義,我們常切切尋求施慈愛的神,但我們很少切切尋求行審判的神,我們是否知道神既是慈愛又是公義的神?祂是同一位神,因此在審判中我們要學習神的公義。

「以恩惠待惡人,他仍不學習公義;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義,也不注意耶和華的威嚴。 耶和華啊,你的手高舉,他們仍然不看;卻要看你為百姓發的熱心,因而抱愧,並且有火燒滅你的敵人。」(v.10-11)地上的人,仍然不學習公義,無論神做甚麼他們都不留意也不學習神的公義,我們是否有留意神的作為呢? 會否神的作為已經臨到我們,我們仍然硬著頸項不學習教訓呢?「耶和華啊,你的手高舉,他們仍然不看;卻要看你為百姓發的熱心,因而抱愧,並且有火燒滅你的敵人。」(v.26)神為祂的百姓發熱心,神必用火燒毀一切的罪惡,我們要站在行審判的路上等候神,擁抱神的公義,我們整合自己的思維與眼光。

三. 單依靠神,必脫刑罰得平安(v.12-21)

「耶和華啊,你必派定我們得平安,因為我們所做的事都是你給我們成就的。 耶和華─我們的神啊,在你以外曾有別的主管轄我們,但我們專要倚靠你,提你的名。 他們死了,必不能再活;他們去世,必不能再起;因為你刑罰他們,毀滅他們,他們的名號就全然消滅。耶和華啊,你增添國民,你增添國民;你得了榮耀,又擴張地的四境。」(v.12-15)經文中出現兩個主,在神以外,所有管轄我們的,都不能夠永存,但是義人專要倚靠神,要提神的名號,「耶和華啊,你增添國民,你增添國民;你得了榮耀,又擴張地的四境。」(v.15)我們是否單單提神的名號?還是提別神的名號?也許我們的神是金錢、財富、配偶、兒女等,但這一切都會過去,我們生命中是否還有別的主來管轄我們呢?也可能是電腦、手機、或其他的娛樂正在管轄我們。我們要單單倚靠神,才能夠脫離刑罰得平安。

「 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你的懲罰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就傾心吐膽禱告你。 婦人懷孕,臨產疼痛,在痛苦之中喊叫;耶和華啊,我們在你面前也是如此。 我們也曾懷孕疼痛,所產的竟像風一樣。我們在地上未曾行甚麼拯救的事;世上的居民也未曾敗落。」(v.16-18)以賽亞看見選民的悔改,看到過去選民真的沒有盡到列國的祭司責任,沒有帶領人來認識神。他們好像曾經懷孕但是沒有生出來,這就像一個信主很久人,卻從來都還沒有傳過福音。神的選民沒有彰顯神的權能去得勝,反而被列國異邦異族的人來管轄,甚至敗落在異族的手下。他們沒有因著尊崇神,沒有在列邦中作見證。我們是否沒有傳福音之餘還活出失敗的生命,被許多事物所管轄呢?如果我們沒有勝過世界,反而被世界所勝,便要悔改,要回轉歸向神,當人們回轉歸向神就必然脫落刑法得平安。「死人(原文是你的死人)要復活,屍首(原文是我的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v.19)本來他們就像死的人,像塵埃一樣,但是當他們回轉歸向神的時候,他們必要復活興起。將來我們肉身死了,但是必然復活,在新天新地中與神同在。而不倚靠神的人,就算復活後,仍然要面對第二次的死,是永遠的刑罰。

「 我的百姓啊,你們要來進入內室,關上門,隱藏片時,等到忿怒過去。因為耶和華從他的居所出來,要刑罰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不再掩蓋被殺的人。」(v.20-21)神的憤怒來到,神的刑罰就來到,我們要進入內室,等到神的忿怒過去,等到神的審判和刑罰過去。我們只管在神行審判的路上等候神,在神刑罰世界中,唯有屬神的人仍然得享平安。從聖經啟示錄看到,無論是七碗還是七號,在所有的刑罰中,義人都得以保存。在末後審判中,唯有義人得平安。我們現在處身在疫情中,經濟衰退,但是屬神的人必然得平安,我們不是靠環境使我們得平安,而是靠神,因為耶和華命定義人得平安。我們要如何面對末世?最重要的是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要緊緊抓住神。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