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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15章

向神、向人慷慨,必蒙福勝萬民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v.4-6) 神要讓我們藉著慷慨得著祝福,蒙福勝萬民,居上不居下,今天我們也要學習怎樣向神向人都能慷慨。

一. 要向有需要的弟兄鬆手 (v. 1-11)

在第3、8、11節都有提到「鬆手」或「鬆開手」,它的原文是指鬆綁、解開、得釋放的意思,原來神要我們向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讓他們在困境中得幫助和釋放。經文中的背景,當時的弟兄是指以色列的百姓,他們一同在應許之地遵行著神的律法,本應大家都是過著蒙福的生活,但有一些人的生命總是很缺乏、很有需要,他們所借的不像現在的我們是借錢,他們普遍是借糧食或物品,例如借牛羊。在舊約《出埃及記》及《利未記》中都有記載一些條例,如借了牛羊死了要如何賠償,有借、有還、有賠償是正常的事,神都有清楚講明,借人與向人借的都有很清晰的責任,若借錢、借糧給弟兄都不可取利,但都是要償還的,唯有對外邦人才可收取利息,這是神給我們的吩咐。但同時神亦有一個恩典的法則,就是當對方真的沒有能力償還時,神要我們幫助他們避免落入惡性循環、不住地背債。我們必須要有分辦的能力,明白哪些才是「真正的窮人」(就是指那些連基本需要都缺乏的人)。當面對那些只是為了「想要」的東西而借貸的人,我們要小心,要懂得拒絕。借貸會招來咒詛,聖經說這是惡人的行為,真正跟隨神的人是不會隨便輕易的向人借,又或者借了而不還。當時要去借的人,他們是真的面臨很艱難的境況,所以甚至需要賣身作奴僕。

1. 豁免債務不追討 (v.1-6)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v.1-2) 這豁免年是指安息年,神要我們在安息年向人慷慨,明白我們所得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包括我們的收成及牲畜的生養等,神要讓祂的百姓豁免人的債務,承認一切的源頭都是屬神的,神有主權使用我們的財產來幫助有需要的人,神要我們豁免人,我們便照做去施恩豁免人,因為憐憫貧困的就是借給耶和華,神必會親自償還。「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甚麼,你要鬆手豁免了。」(v.3) 神給了一個很清晰的界線,祂不是真的要我們虧損,神要我們恩待弟兄,因他們與我們都是同蒙神恩的百姓,當我們領受白白的恩典,也要向弟兄白白的施恩給予,因為我們是在同一個生命樹的群體裡面。神給了我們應許,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神必賜福,並且我們有能力借給許多的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神使我們在財務上得享自由和祝福,不單止有豐盛的收入,更能祝福許多不同的人啟動祝福的循環,因此「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所有人都一同享受神的恩典祝福。但神不是要我們向所有人都是這樣,面對外邦人時,由於他們與我們所認識的真理不一樣,因此神說:「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

2. 甘心樂意幫補窮乏 (v.7-11)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v.7) 神在這裡很清楚的指出我們不可硬著心,揝著手甚麼都不理,好像不關自己的事,無論我們身在何處,只要看見有需要的弟兄便要以神的憐憫來幫助、祝福他們,無論他們面對多大的艱難,總要向他們鬆開手,照所缺乏的借給他們,補他們的不足。當我們要幫補弟兄的時候,也很需要有界線在當中,要有智慧地衡量採用甚麼方式來幫助,例如可以買糧食送給對方,亦可了解對方的生活消費模式,幫助達至收支平衡脫離經濟艱難,神要我們有智慧地幫助,不要盲目地只顧在金錢上援助。「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v.9-10) 神要我們甘心樂意幫助有需要的人,要帶著感恩的心,持續地去幫助弟兄,因為「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v.11) 哪怕表面看來好像要虧損,但神不會讓我們白白損失,當我們按著神的心意、學習神的屬性施恩的時候,在任何事情上神都會為我們包底。

 二. 不可虧負你的僕婢 (v.12-18)

「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你任他自由的時候,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耶和華─你的神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v.12-14) 縱然僕婢是用錢買回來的,但神指出僕婢並不是我們的資產,僕婢乃是神所創造的人,到第七年安息年要還僕婢自由,並且不可讓他們空手離開你,神怎樣賜福你,你也要祝福你的僕婢。過去我們都是奴僕,只因神的恩典和拯救我們才得以自由,以致今天能夠站在高位上作領袖,當中我們並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這都是出於神。今天我們也不要虧負僕婢(我們的管家姐姐),要愛惜恩待他們,不要使他們背負過多的重擔及超負荷的工作,要給予尊重和愛,使管家姐姐們也感受到神的恩典。作上司的,也不要叫下屬受虧損,要讓下屬感受到被尊重,求主幫助我們能有智慧地與我們的管家姐姐和下屬有好的相處關係。

三. 把最好的獻給神 (v.19-23)

「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你的神。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牠耕地;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v.19) 很多時候當我們初次得著祝福的時候,總是會特別的珍重,會想捉緊在自己手中不放開,但神指出一切初熟的、頭生的,都要將他們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當我們這樣做,就表明我們承認神是一切祝福的源頭,不是靠我們自己的能力所得著的,能甘心樂意將最好的獻給神。「這頭生的若有甚麼殘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無論有甚麼惡殘疾,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v.21) 今天我們需要思想,當得著神祝福的時候,我們是帶著感恩的心來獻上,還是會只顧著怎樣去享用這些豐盛呢?神教導我們無論對神對人都要慷慨,當我們不計較,神會繼續的賜福我們,神是看重關係的神,祂不願看見人因著計較而失卻了關係。

今章無論在第10節或第18節,神都提到「耶和華─你的神就必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只要我們在神所吩咐的事情上辦好,神自然會祝福我們所做的一切,蒙福其實很簡單,只需按著神的吩咐做便得著祝福。求主幫助使我們的信仰能整合,不論在教會、在家庭、在職場都有一致的生命,看待人的眼光能一致,不虧待我們的管家姐姐和下屬。在獻祭上也能甘心樂意將頭生、將最好的獻給神,願意與人分享祝福他人,不隨意借貸遠離一切的咒詛,定意選擇蒙福的道路。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