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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4章

神必追討罪孽

今章同樣以希伯來字母的順序作每一節的開頭。

一. 為神百姓悲慘下場而憂傷 (v.1-10)

前10節是很大的對比,昔日的耶路撒冷是很風光、繁榮、尊貴、被分別為聖的一個城,但現在卻落在一個悲傷的境況裏。

1. 尊貴卻輪為悲賤(v.1-2,7-8):『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聖所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v.1) 黃金應該是光輝耀眼,但現在沒有了光澤,變得昏暗。 “變色”的意思是改變,即本來純的金現在變了質,而建造聖殿的石頭本來是分別為聖,但現在卻被倒在街上。以前的輝煌和尊貴都失去了,變得悲賤。『錫安寶貴的眾子好比精金,現在何竟算為窯匠手所做的瓦瓶?』(v.2)屬神的兒女在神眼中像精金一樣地寶貴,原本一個尊貴的身份,但卻因著得罪神,偏行己路,執迷不悔,現在卻輪為悲賤的瓦器。『錫安的貴冑素來比雪純淨,比奶更白;他們的身體比紅寶玉(或譯:珊瑚)更紅,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現在他們的面貌比煤炭更黑,以致在街上無人認識;他們的皮膚緊貼骨頭,枯乾如同槁木。』(v.7-8)錫安惖貴冑本來儀表不凡,是很威風的,但現在面貎比煤炭更黑,無人認識。當時因著耶路撒冷被巴比倫圍困了兩年,因此陷入饑荒,沒有糧食,連貴冑也沒糧,以致骨瘦如柴。無論是耶路撒冷城或神的選民本來都是尊貴的,但現在卻輪為悲賤。

2. 富裕奢華卻輪為饑荒貧乏(v.3-5,9-10):『野狗尚且把奶乳哺其子,我民的婦人倒成為殘忍,好像曠野的鴕鳥一般。』(v.3)野狗本是沒人性,但也不會吃自己的兒女,會餵養他們,這與第10節成一個很大的對比,『慈悲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v.10) 當時耶路撒冷的婦人因著長期被巴比倫圍困,以致饑荒沒食物,餓到一個地步她們殘忍地將自已的兒女煮來作食物。經文將當時的婦人比喻作鴕鳥,鴕鳥生蛋後便會用沙埋了牠便不再理會,即鴕鳥是不管自己的兒女的,這些蛋便會被其他動物踩死,因此駝鳥是很忍心和殘忍的動物。『吃奶孩子的舌頭因乾渴貼住上膛;孩童求餅,無人擘給他們。』(v.4)大人都沒食物,因此小孩求餅也不會有人給他們。『素來吃美好食物的,現今在街上變為孤寒;素來臥朱紅褥子的,現今躺臥糞堆。』(v.5)耶路撒冷風光時,人吃的都是珍饈百味,都是美味的食物,穿的都是華麗的衣服,睡的是朱紅褥子,但現在卻在糞堆中躺卧,是十分的窮困,無家可歸。

這些情況為甚麼會出現?是因為他們的罪,『都因我眾民的罪孽比所多瑪的罪還大;所多瑪雖然無人加手於她,還是轉眼之間被傾覆。』(v.6) 以色列百姓的罪比所多瑪的罪還大,是指他們的頑梗叛逆,神不住地差派先知勸他們回轉,但他們都不肯聽,仍然陷在罪中,現在陷在這樣的光景可說是咎由自取。耶路撒冷本是一個聖城,是尊貴,被揀選的,但現在卻十分狼藉,貧困。像澳門以前都很繁榮,但當人以此為榮時,屬靈光景也會慢慢衰退,並且久而久之當我們仍不懂得回轉向神時,神的審判就會臨到。但有危就有機,求主讓人心回轉,興起我們成為福音的管道。

二. 領袖犯罪,結局來到 (v.11-20)

第11至16節講領袖怎樣犯罪,『地上的君王和世上的居民都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v.12) 君王和居民都覺得仇敵是不能攻進來,因為覺得耶路撒冷的城門十分堅固,其實他們沒有認清讓耶路撒冷堅固的不是城門,而是神。但當他們失去神的遮蓋與保護時,耶路撒冷的城門一攻就破。因此仇敵能攻進來,不是仇敵有多強大,而是因著百姓大大得罪神,更是因著先知、祭司們的罪孽,『這都因她先知的罪惡和祭司的罪孽;他們在城中流了義人的血。』(v.13) 領袖帶頭犯罪,流義人的血,已不再是用simple & pure的心來服事神,可能都是為著自己的利益,甚至流義人的血都在所不計。這提醒我們,我們服事神要有一個純潔的心,不要為著自己的益處而行一些不義的事。『人向他們喊著說:不潔淨的,躲開,躲開!不要挨近我!他們逃走飄流的時候,列國中有人說:他們不可仍在這裡寄居。』(v.15)這句對白本是向痲瘋病人說的,但現在是用來向行不義的先知與祭司說,即這些先知與祭司像是痲瘋病人一樣,別人看見都不敢靠近他們。今天我們也要反省,我們也是服事神的先知和祭司,我們在這位份上有沒有清潔的心單單對準神?還是我們都會求自己的益處? 『耶和華發怒,將他們分散,不再眷顧他們;人不重看祭司,也不厚待長老。』(v.16)人因著祭司的犯罪,分散他們,不再看顧他們。『我們仰望人來幫助,以致眼目失明,還是枉然;我們所盼望的,竟盼望一個不能救人的國!』(v.17)當時以色列受巴比倫圍困,因此想找盟友求救來幫助自己。 “盼望一個不能救人的國”指的是埃及,他們找盟友幫助,也不去找神,誰知望川秋水,埃及的一兵一卒也沒有來救他們。可見靠人必定會失望,唯有靠神才有盼望。今天當我們遇見困難時,我們是盼望甚麼的國來幫助我們呢? 我們會否尋求和倚靠人的幫助? 會否靠關係網絡而不去尋求神? 我們不要有錯誤的倚靠,不要盼望一個不能拯救我們的國,唯有神才是我們的倚靠。『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以致我們不敢在自己的街上行走。我們的結局臨近;我們的日子滿足;我們的結局來到了。』(v.18)仇敵如同獵人,而以色列百姓如同獵物,無論逃到哪裏都被獵人追趕。『追趕我們的比空中的鷹更快;他們在山上追逼我們,在曠野埋伏,等候我們。』(v.19)即使去到山上也逃不過敵人的追趕,結局就臨到。『耶和華的受膏者好比我們鼻中的氣,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我們曾論到他說:我們必在他蔭下,在列國中存活。』(v.20)耶和華的受膏者是指猶大的君王,百姓覺得君王可以保護自己,是他們的遮蓋,但現在連君王都自身難保,連君王也不能脫險,也在坑中被捉住。可見人能靠甚麼呢? 唯有倚靠神。祭司、先知犯罪得罪神,百姓錯誤地倚靠,以為人可以幫助自己,以為埃及是自己的盟友便向他們呼求,確實並沒有人能幫助他們,唯有耶和華。當困難來到時,我們要第一時間來尋求神的幫助。表面像是仇敵不放過以色列人,一直地追趕,其實是罪孽一直地追趕以色列人。他們不去對付自己的罪,不去轉向神時,自然要承受這樣的後果,可以說他們是咎由自取。

三. 預言以東必遭審判 (v.21-22)

『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你必喝醉,以致露體。』(v.21)以東是以掃的後裔,烏期地是以東的領土之一,是約伯的故鄉。當巴比倫攻擊猶大時,以東應該要出手幫助猶大,但他們並沒有,並且還幸災樂禍。他們是站在仇敵那邊,不是站在神那邊,他們因著以色列人被搶奪和被殘殺反而歡喜快樂,而且還一同擄掠以色列的財物。先知向他們預言說: 你只管歡喜快樂,即他們的歡喜快樂是短暫的,是不會長久的,因為神審判的苦杯必會臨到他們身上。以色列犯罪得罪神要承受後果,逃不過神的審判,因此苦杯傳到他們那裡。『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顯露你的罪惡。』(v.22) 但神應許他們經歷了這管教後,當日子滿足了,他們就不再被擄。而以東的民,神必追討他們的罪孽。因此無論誰人犯罪,神都必追过他們的罪孽。因此我們不要覺得自己是屬神的子民,便有恩典去犯罪,神會藉著環境和人指出我們的問題,我們不要再叛逆和執迷不悔。今天我們要反思我們是倚靠誰呢? 我們會否像百姓一樣倚靠一個不能盼望的國? 我們要認清誰才能救我們,唯有耶和華神才能救我們。繁榮時我們更要警醒,要知道都是神的祝福和恩典,我們更要抓緊傳福音的機會,讓人知道能繁榮不是人的努力,而是因著神。我們不要存僥倖的心態,不要覺得自己是服事神的人,所犯的罪就能逃過神的審判,每個人都必須面對自己所犯的罪,因為神是必追討罪孽的。

總結﹕

今章耶利米繼續探討,特別是在領袖的層面上。這群貴族、民的領袖、君王、祭司、長老本來就是應該帶著百姓來跟隨神,但他們沒有,以致全城都在罪中受苦。今章也描述這群領袖階層現在是多麼的墮落,他們反而因著神給他們的位份被追討更重。因為作領袖的應該是要帶領人往一個蒙福的方向走,作領袖有這麼多資源應該是要成為別人的祝福,但是這一群領袖並沒有,因此這裏特別描述他們的下場有多慘,如同失色的黃金。我們也要反思自己,有權柄和財富是好,但也有更大的責任,這群領袖並沒有負起他們的責任,以致神追討。今天神都將權柄和資源交托給我們,我們要知道我們身上都是負著神所交托的責任。我們有責任用神給予我們的位置與資源成為別人的祝福,讓人來跟隨神。百姓倚靠錯的方向,盼望一個不能救贖的國,就是埃及,他們指望埃及來拯救他們,可是埃及也自身難保,也被巴比倫轄制。這群領袖帶著百姓走錯的方向,倚靠錯的對象,這是很大的問題。例如作父母的,你讓孩子看見你倚靠甚麼呢?即使可能我們沒有說,但他們看見我們倚靠甚麼就會跟隨。像當時的百姓雖然有去聖殿敬拜,但他們倚靠金錢和其他國家,倚靠錯誤的對像。父母即使表面帶著孩子去教會,但讓孩子看見我們倚靠甚麼呢? 倚靠金錢、權勢、地位等? 他們看見便會跟著追求。跟隨著我們的人是在看我們倚靠甚麼對象,是在看我們在走一條甚麼路。今章看見領袖受審判,跟隨著他們的人都一同在審判中,全城受苦。

『地上的君王和世上的居民都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v.12)大家都想不到會有這樣的下場,被圍困的兩年他們在想甚麼呢? 是否在想我們的王和貴族正在想辧法? 大家都不相信到最後國家會滅亡,他們都沒有想到這結局。我們會否相信神會狠狠地管教我們? 以色列人已被圍困,為甚麼還不信仇敵會攻破城門? 為甚麼會這樣樂觀呢? 今天我們會否對於我們生命中得罪神的地方也評審得很樂觀呢? 會覺得沒有事,覺得神不會管教我們? 但今章我們看見結局必然會臨到,『日子滿足;我們的結局來到了。』(v.18)神是必追討罪孽,有罪的,後果必會追上來。因為神連自己的聖殿也可以不要,為的是要管教我們,讓我們醒覺。『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裡;你必喝醉,以致露體。』(v.21)今天猶大怎樣飲這苦杯,飲這神烈怒的杯,同樣如果我們有罪,這杯也會傳到我們手中。我們都不想苦杯傳到我們手中,唯一的辧法就是好好對付罪,不要看得太樂觀,覺得會沒有事。『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v.22)雖然刑罰受足了是會有恩典,但神仍然是要去管教。我們要因著猶大的結局得著提醒,猶大怎樣飲這苦杯,當我們有罪也同樣會飲這苦杯,因此我們不要幸災樂禍,不要單單看別人,我們要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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