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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9篇

我要因祢的救恩而歡樂

這篇是祈禱和感恩的詩,透過這詩篇我們看見詩人面對艱艱和困境時怎樣感恩、禱告和宣告神的應許。我們在困境時是怎樣禱告的呢? 我們相信神的拯救是必然的嗎? 『我要因你歡喜快樂;至高者啊,我要歌頌你的名!』(v.2)我們有沒有因神的救恩而歡樂呢? 這救恩是神對我們的拯救和救贖,甚至是指神在困境中對我們的解救和讓我們得著勝利,我們有沒有因此而歡樂呢? 當我們有因神讓我們得勝而歡樂時,我們便明白詩人如何向神感恩和禱告。

一. 我要一心稱謝耶和華 (v.1-2)

『我要一心稱謝耶和華;我要傳揚你一切奇妙的作為。我要因你歡喜快樂;至高者啊,我要歌頌你的名!』(v.1-2)一開始詩人便讚美神,他一心稱謝耶和華。“稱謝”是指投擲和射箭,另一個意思是指感恩和認罪,禱告時要感恩和認罪才中神的心意。“傳揚”是指描述,即描述神一切奇妙的作為,這奇妙的作為是指了不起的事情。神在我們生命中有甚麼了不起的事情呢? 我們要描述出來,要感恩,要認罪,我們要用這樣的方式來稱謝耶和華。當我們看見和經歷了神在我們生命當中的作為時,我們便能歡樂。

二. 祢必按公義審判 (v.3-9)

不是因為詩人正面對著困難所以求神按公義審判,而是這是已經發生了的事情,『因你已經為我伸冤,為我辨屈;你坐在寶座上,按公義審判。』(v.4)即神已經成就了,已經按公義為詩人伸冤,他已被拯救,因此他經歷拯救後能描述神怎樣為他辧屈,怎樣保護他。『耶和華又要給受欺壓的人作高臺,在患難的時候作高臺。』(v.9)高臺是指避難所,神會給受欺壓的人作避難所。“受欺壓”是指受壓逼、壓碎和受逼迫,我們會否覺得自己是受欺壓呢? 但在患難和困境時神會作我們的高臺。詩人大衛面對被壓碎的光境時,他讚嘆神的作為,他說神已為他作了審判。我們要相信神同樣地能為我們伸冤,神必然看見我們的光境。

三. 祢必提拔憐恤我 (v.10-14)

詩人宣告和預言耶和華必然拯救,『耶和華啊,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v.10) 神沒有離棄向祂求助的人,神在困難中提拔和憐恤我們,因為我們倚靠祂。在困難中我們只要不離棄神時,神必然地從死門中拯救我們,這是詩人對神的感恩和讚嘆。

四. 忘記神的外邦惡人必遭審判 (v.15-19)

『外邦人陷在自己所掘的坑中;他們的腳在自己暗設的網羅裡纏住了。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惡人,就是忘記 神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v.15-17) 外邦人對於當時來說便是侵略以色列的人,其實外邦都能得著神的拯救,但很多時候他們倚靠自己,不倚靠神,『耶和華啊,求你使外邦人恐懼;願他們知道自己不過是人。』(v.19)。神說忘記神的外邦人都必受審判,這提醒我們不要忘記神的恩典,不要成為外邦的惡人。今章大衛描述他經歷神的拯救和幫助時,他便來獻上感恩和讚美。我們要看見神如何救贖和拯救我們的生命,如果我們看不見,我們便很難稱謝耶和華。如果我們不能歡樂是因著我們不懂得感恩和認罪,當我們看見自己生命的軟弱和看見神怎樣拯救我們時,我們就能歡樂。

這章的重心是提醒我們要將焦點放在神的公義和審判上,我們對神的公義和審判有多確信呢?當我們看見惡人當道,而自己是受欺壓,受困時,我們還相不相信神的公義呢? 如果我們今天是處身在阿富汗的基督徒,我們會怎樣讀這篇詩篇呢? 如果當我們看見不信神的外邦人掌權、得勢,似乎沒有敗落的可能,而我們這方是被追殺時,當我們來讀這詩篇,會是怎樣的心情? 我們會看見甚麼和選擇相信甚麼呢? 相信大衛當時的感受也很切身,因為他真的是被追殺,真的是有喪命的危險,他與阿富汗的弟兄姊妹所面對的很相似。當惡人得勢,不住地追逼自己,而自己困苦受屈,似乎沒有出路,那我們能做甚麼呢? 這是考驗我們對神信任的時候,考驗我們是否真的相信神是最終的審判者。雖然今天我們仍未看見,但透過歷史我們看見神曾滅絕惡人,塗抹他們的名直到永永遠遠。透過歷史已證明神是一位怎樣的神,祂是會審判惡人的神,這能成為我們信心的來源。當面對艱難或惡人當道,他們像是做甚麼都沒有後果時,我們是否能相信神的公義和審判,以致我們在這樣的處境中仍能因神的救恩而歡喜快樂? 可能有一天我們也會面對這樣的處境,我們是否仍能相信神是最終的審判者? 相信今天眼前的惡人會被消滅,而困苦人、受屈的人神會紀念?『耶和華啊,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v.10)我們相信神是這樣的神嗎? 有時我們在極大的危難裏時便覺得神沒有理會我們,但我們看見大衛縱然在一個無法證明神在照顧他的情況下,他仍然選擇相信神。

『因為那追討流人血之罪的─他記念受屈的人,不忘記困苦人的哀求。』(v.12)神最後必追討流人血的罪,神會記念受屈的人,有時在困境中人的哀求一時三刻神像是沒有回應,但大衛相信神是不會忘記的。今天當我們為一些在艱難裏的人禱告時,我們可能也會疑問神為何讓這些事發生,但我們要記住這流人血的罪神必追討,神會記念受屈的人。可能我們只看見眼前,但神是一個永恆的神。神已定了一個日子,會有一個最終極的審判,每個人所行的神都會追討。神是公義的,我們不要以眼前的事來定案,神是一位不會不顧這些不義的事或放過惡人的神,我們要看見神是終極的審判者。神已經預備好,『惟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他已經為審判設擺他的寶座。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v.7-8),這是永不改變的真理。因著神的公義和審判我們要讚美和稱謝祂,要堅定地相信這位神,因為『窮乏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v.18)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