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為不以神誇口的民哀哭
耶利米為耶路撒冷的下場哀哭,因為猶大國百姓不以認識神為可誇,他們的心未受割禮。神還透過耶利米呼召婦女哀哭,場面十分悲慘,好像一齣悲劇。不認識神的人下場是沉淪滅亡,但認識神的人也有可能遭遇同樣的結局。有些人僅僅知道有一位神,而有些人則認識神並願意聽從祂。從認識神的層次來看,這兩種情況已經有很大的差別。猶大人是神的選民,他們擁有神的律法、聖殿、祭司和先知,可是,即使他們擁有很多來自神的恩典,仍然不認識神。這些事警惕我們不要披著宗教的外衣,但行為卻像不以神為誇口的列國的民一樣。
一. 詭詐行惡,神要管教 (v.1-9)
這章的第一節在希伯來聖經中是接著第八章之後。耶利米先知除了寫《耶利米書》之外,還寫了《耶利米哀歌》,他也被稱為淚眼先知,因為他整個先知生涯都非常艱難。他在異象中看到猶大百姓的下場很悲慘,為此感到哀傷。然而,百姓卻不理會他說的話。「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v.1) 所以耶利米先知經常淚眼汪汪,晝夜哭泣。縱然他的先知服事被百姓拒絕,但他仍然堅持陪著同胞一同面對這悲慘的下場。「惟願我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使我可以離開我的民出去;因他們都是行姦淫的,是行詭詐的一黨。」(v.2) 耶利米先知面對百姓的奸惡和詭詐,他真的難受到想要離開百姓的地步,可是他選擇忠心跟隨神。神要他留下來,他便聽從。所以,我們跟從神真的要放下自己。接著第3至第8節,神講述百姓口舌的罪,而且分別在第3和第6節,神說百姓並不認識祂,也不肯認識祂。百姓不認識神不是因為他們從來沒聽過神,而是不肯認識神。「不肯」的原文是拒絕,百姓拒絕認識神,因為百姓的心喜愛的是詭詐和奸淫,他們自私,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關係,他們彼此說謊,互相欺哄,就連鄰舍弟兄也不例外。百姓心所充滿的,口便要說出來,所以他們舌頭的詭詐源於他們的心。同樣,我們也要檢視自己是否說謊者。我們是否為了隱瞞錯誤而說謊,或者在教會中為了在小組長面前保持美好的形象而不把自己的黑暗說出來。我們是在光明中與神相交,所以當我們這樣行的時候,就是不肯認識神的人。「他們各人欺哄鄰舍,不說真話;他們教舌頭學習說謊,勞勞碌碌地作孽。」(v.5) 百姓不住地操練自己說謊的技巧,俗稱「言語偽術」,我們是否也為了利益向世界學習了這些言語偽術?其實,這些在神眼中都是勞勞碌碌地作孽。我們的舌頭每天操練說些什麼話?是屬神的,還是屬世界的方式,會否說些似是而非的話?第7至9節,因為百姓如此詭詐,所以神要出手管教,要熔化熬煉並刑罰他們。
二. 為遍地要滅亡舉哀 (v.10-22)
因為神要刑罰百姓,所以遍地都落入滅亡的狀態。「我要為山嶺哭泣悲哀,為曠野的草場揚聲哀號;因為都已乾焦,甚至無人經過。人也聽不見牲畜鳴叫,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都已逃去。我必使耶路撒冷變為亂堆,為野狗的住處,也必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v.10-11)「乾焦」原文是動詞,意思是被燃點。神的怒火在燃燒,祂使山嶺燃燒,使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事?耶和華的口向誰說過,使他可以傳說?遍地為何滅亡,乾焦好像曠野,甚至無人經過呢?」(v.12)神的刑罰來到如像火燒,所剩下的只有焦土。「耶和華說:「因為這百姓離棄我,在他們面前所設立的律法沒有遵行,也沒有聽從我的話;只隨從自己頑梗的心行事,照他們列祖所教訓的隨從眾巴力。」(v.13-14) 因為百姓離棄神,隨從自己頑梗的心行事,照他們列祖所教訓的隨從眾巴力。百姓的先祖帶領他們隨從偶像,導致現在的後果。所以我們要謹慎,不要讓我們的下一代看到我們離棄神的壞榜樣,這樣會把我們的下一代帶入滅亡。「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將茵蔯給這百姓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我要把他們散在列邦中,就是他們和他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列邦。我也要使刀劍追殺他們,直到將他們滅盡。」(v.15-16) 因此,百姓遭到神的刑罰,神要將茵蔯給這百姓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還要使他們散居列邦。神使刀劍追殺他們,直到將他們滅盡。第17至22節中,神呼召唱哀歌的婦女為猶大國百姓哀哭,甚至她們也將遭遇一些悲慘的事。「因為聽見哀聲出於錫安,說:我們怎樣敗落了!我們大大地慚愧!我們撇下地土;人也拆毀了我們的房屋。」(v.19)唱哀歌的婦女們和她們的下一代一起舉哀。「因為死亡上來,進了我們的窗戶,入了我們的宮殿;要從外邊剪除孩童,從街上剪除少年人。」(v.21) 因為全國都在死亡的哀痛中,甚至無人能免於死亡的侵襲,猶大百姓的下一代也難逃神的刑罰。我們也要謹慎,不要為我們的下一代打開死亡之門,例如我們不要沒有界線地開啟電視和各類媒體、3C產品等,任由他們自由使用,會讓他們接觸到暴力、色情和死亡等信息。「你當說,耶和華如此說:人的屍首必倒在田野像糞土,又像收割的人遺落的一把禾稼,無人收取。」(v.22)神預言百姓會曝屍慌野,情況十分悲慘。
三. 跟隨列國必受刑罰 (v.23-26)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v.23-24) 我們應該誇自己認識神,追求神的公義、慈愛與和平,這才是真正值得我們誇口的。「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
9:26 就是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髮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v.25-26) 神透過耶利米先知說話時,其實那日子還沒有到。神希望百姓回轉,不再以此誇口。「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這句話是指神要刑罰那些只有表面宗教行為,但心中沒有神,行為卻像外邦人的人。百姓的心沒有被神的話語對付,仍然隨從自己的心行事,追隨偶像。這讓我們思考,我們是否只有外顯的宗教行為,而不以神為誇口、只注重自己所擁有的物質、追求世俗的文化?如果我們是這樣的話,神同樣會管教我們。
猶大國的百姓要為自己被刑罰的日子哀哭,然而我們要警惕自己的生命,不要讓神的日子來臨時,哀哭的人是我們,使自己像以色列人一樣遭遇悲劇。在神審判我們生命的日子還沒到之前,我們要好好聽從神,活出美好的生命,也要把我們的下一代帶到神的面前,與我們一起跟隨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