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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25章

惹神憤怒,不能免刑罰

25章可以看作1-24章的小結。無論神的百姓或列國,若得罪神惹神怒氣,沒有一國和人能免神的刑罰,而且神是公義的,祂的刑罰是從祂的家起首,因此是從以色列開始。神的公義是不需去懷疑,全地發生很多事,我們不要覺得為甚麼這麼不公義,要相信神是公義的,並且審判是從神的家起首。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更要謹慎聽從神,不要覺得信了耶穌像是有了免死金牌,其實將來大審判時,是從我們這些認識神的人開始,因為我們是更應該知道如何跟從神,因此我們必須要聽神的話。

一. 執意不聽從神的結局 (v.1-14)

這段出現了四次「沒有聽從」(v.3、4、7、8),北國被滅,南國也要受審判是因著他們沒有聽從。我們是一個能聽的人嗎?還是神從早到晚透過聖經、權柄、小組長向我們說話,我們也不聽從呢?原來我們不聽,神是很介意的。神差派很多先知去警誡以色列百姓,單單耶利米服事的年就有四十多年,但也沒有人要聽,因著他們一直不聽,因此不住惹神的憤怒。原來即使是神的百姓,也可以頑梗得不可思議,我們會否一方面跟隨神,一方面又十分頑梗,會否有人向我們指出我們的問題幾十年了,我們也不肯承認呢?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和華論猶大眾民的話臨到耶利米。」(v.1)約西亞是最後一位好王,神透過約西亞帶來最後一次宗教改革,這是神給猶大民最後一次回轉的機會,但他們沒有一直持守,很快又去行惡。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兩個國家年期放在一起記載代表巴比倫已經對猶大國有影響力,尼布甲尼撒就是滅猶大國的王。神的審判逐漸逼近,約雅敬第四年其實是公元前605年,猶大民已第一次被擄,但以理也包括在這批被擄的人中。這時神的話再臨到先知耶利米,耶利米由約西亞王十三年開始服事到現在已有23年,但這23年間沒有人要聽神透過耶利米說的話。「常有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我也對你們傳說,就是從早起來傳說,只是你們沒有聽從。」(v.3b)神的話不是有時候才出現,而是「常有」,耶利米這23年間是很頻繁地對著一群不聽的百姓說話,這是很不容易的服事。23年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可以想像如果我們做一份工作23年也沒有果效,是一個怎樣的心情。「耶和華也從早起來,差遣他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這裡來(只是你們沒有聽從,也沒有側耳而聽),」(v.4)神也十分著急,祂不單差派耶利米,而是從早起來差派眾先知向百姓說話,因此每一個人都能聽見神要他們回轉的信息,只是沒有人要聽,沒有人留心聽。「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和所作的惡,便可居住耶和華古時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之地,直到永遠。」(v.5)這節可以說是這章中最重要的,神一直向祂百姓說的信息就是叫他們離開惡道,這樣才可居住在應許地直到永遠。神是有祝福給予人,但這祝福是有條件的,神要求人要聽祂的吩咐。但百姓不肯聽,覺得自己已得著應許地,便不用再聽神的律法和命令。我們不要覺得自己信主了,神便要將基督徒應得的福份給我們,我們就不用再聽神的話,想怎樣活便怎樣活。「不可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以你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樣,我就不加害與你們。」(v.6)我們要謹慎,不要覺得可事奉有形或無形的偶像,這是與神對立。「然而你們沒有聽從我,竟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陷害自己。這是耶和華說的。』」(v.7)不聽神不單是惹神發怒,也是在害自己,神所有指引吩咐都是為要保護我們,當我們不要聽時就是離開神的保護,害的是自己。我們要反思會否覺得神的話語是管束我們,因此不想去聽?這是「歪」的想法,與神的想法不吻合,聽神的話是愛自己。我們現在會否因著不聽神的話而惹神發怒,還在害自己,以致人生一蹋糊塗,造成很多關係、財務、家庭或職場的問題呢?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話,「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這地和這地的居民,並四圍一切的國民。我要將他們盡行滅絕,以致他們令人驚駭、嗤笑,並且永久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v.8-9) 神興起巴比倫和北方的眾族來攻擊這地。尼布甲尼撒登基元年已被神說是祂的僕人,雖然這王不跟隨神,但每個人都在神的掌管下,神能使用每個人來成就祂的計劃,因為神是萬有之主。神的百姓惹怒神到一個地步,神不再顧惜,這地永久荒涼。「我又要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推磨的聲音和燈的亮光,從他們中間止息。」(v.10)過去這地在蒙福、跟隨神的日子是充滿著歡喜快樂的聲音,但現在這些聲音要止息,正常的生活和豐收也不再有,也沒有推磨的聲音和燈光,因為糧食的出產也沒有了,所以是逐漸哀敗,直到人離開這土地。戰禍來到,神的審判臨到,每天可以過的平常日子都會失去,這些都不是我們可以抓得住的。但人很自大,以為自己能確保這些可正常發生,但其實一切都不在我們手中,那我們還有甚麼可以自高呢? 「這全地必然荒涼,令人驚駭。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v.11)一個王朝的沒落其實很讓人驚駭。從北國以色列國滅亡到公元前586年南國被滅,整個以色列已亡國。不單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之後在歷史上他們在列國不住地漂流,如果不是神的應許,他們根本無法在1948年覆國。相隔二千多年仍能覆國是一個神蹟,因此為甚麼說看以色列國便知道這世界是有神蹟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因他們的罪孽使那地永遠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v.12)七十年滿後就輪到巴比倫受刑罰,因此神是公義的。以色列人受管教,但神也會因著巴比倫所做的給他們報應。「因為有多國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僕;我也必照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v.14)波斯瑪代聯合多國使巴比倫人作奴僕,因此神的手是公義的,祂按各人手所做的報應各人。猶大民不跟從神,神照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巴比倫是神的工具,他們不跟從神,時候到了,神也照他們的行為報應他們。「七十年」有三種算法,每一種算法都剛好七十年,看見神奇妙的安排。第一種算法是由約西亞王死的那年(公元前609年)算起,七十年後就是波斯瑪代滅巴比倫的日子(這是以巴比倫的崛起和滅亡來算);第二種算法是由猶大百姓第一次被擄(公元前605年)開始算,到波斯王容許他們第一次歸回(公元前536年)也剛好是七十年;第三種算法是從亡國聖殿被毀(公元前586年)開始算,而聖殿正式被重建成(公元前516年)也剛好是七十年。神定了七十年,怎樣算時間都是剛好。這地安息七十年,神讓這土地有一個很大的安息。七十年真的是一個人生長度,他們因著不聽從神,被巴比倫轄制,一生便浪費了。我們不要因著不聽從神,生命被轄制,活得荒涼。

二. 列國要喝神憤怒的杯 (v.15-38)

神不單對自己的百姓有審判,列國都在神的審判下,沒有一個國或人能夠避免,因此到最終大審判時,從亞當開始的所有人都要在神面前為著自己的一生向神交賬。因此我們不要想自己可以例外,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神所創造的,神在我們身上有主權。「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對我如此說:「你從我手中接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國的民喝。他們喝了就要東倒西歪,並要發狂,因我使刀劍臨到他們中間。」」(v.15-16)到底耶利米是否有拿著這杯忿怒的酒走進列國? 這有兩個說法,其中一個說法是猶大國有列國的使者在,因此耶利米去向他們說這預言;第二個說法是耶利米在異象中做這事,去宣告審判。「我就從耶和華的手中接了這杯,給耶和華所差遣我去的各國的民喝,就是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城邑,並耶路撒冷的君王與首領,使這城邑荒涼,令人驚駭、嗤笑、咒詛,正如今日一樣。」(v.17-18)這也是從神的家,即猶大國開始。耶路撒冷的君王與首領要喝這杯,然後到他們周邊的列國要喝。「北方遠近的諸王,以及天下地上的萬國喝了,以後示沙克(就是巴比倫)王也要喝。」(v.26)沒有一個國能逃得過神審判的杯,神的憤怒要臨到列國。「他們若不肯從你手接這杯喝,你就要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一定要喝!」(v.28)若不肯喝也不代表能免神的審判。「我既從稱為我名下的城起首施行災禍,你們能盡免刑罰嗎?你們必不能免,因為我要命刀劍臨到地上一切的居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v.29)神說連祂自己的百姓祂都要審判,因此沒有一國能免神的審判。我們有沒有看見神的主權和可畏? 我們不要覺得這是過去的事或不關自己事,神告訴我們祂有絕對的主權,我們要學懂敬畏神。「必有響聲達到地極,因為耶和華與列國相爭;凡有血氣的,他必審問;至於惡人,他必交給刀劍。這是耶和華說的。」(v.31)神是最終的判決者,對於每一個人神都有權審問。神要來審問我們的生命,我們不要著眼於別人的問題,要想一想自己能否在神的審問中站得住。神在憤怒中施行的災是很可怕的,「到那日,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都有耶和華所殺戮的。必無人哀哭,不得收殮,不得葬埋,必在地上成為糞土。」(v.33)神的審判臨到面對的是戰禍連連,巴比倫這刻是霸主,遊淪列國,但到最後也被波斯瑪代遊淪,而波斯瑪代最後也被希臘所滅,直到今天,這些事在歷史上不住上演,神在祂的主權中審判列國。今天我們不要以為現在是太平盛世,神對列國和我們都有想法和安排,我們要學懂敬畏神。34-38節是牧人哀歌,牧人過去像是很有權柄,但神的審判臨到,他們都要哀哭呼喊,無論任何階層都要受審判。

我們有沒有執意不聽從神,這不單惹神憤怒,也害了自己。列國都要喝神憤怒的杯,我們在當中有沒有看見神的可畏,我們要謙卑自己去聽從神。從耶利米身上看見他對神的忠心,我們服事神的人縱然在服事上充滿挫敗,但我們能否像耶利米這樣堅持、忠心、殷勤,從早起來繼續遵行神的吩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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