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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9章

耶穌受死是為了你

四福音都有記載耶穌怎樣被捕和釘十架,但約翰福音較特別,因為加插了約翰自己的描述。「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v.35)那人便是約翰自己,他親眼見證耶穌怎樣應驗先知的預言,他寫下這一切的目的是「叫你們也可以信」,就是信耶穌是神兒子、信救贖已成就、信耶穌所說和做的一切事。約翰寫下這一切是為讓人看見耶穌受死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

一. 無罪的君王被釘十架 (v.1-22)

一開始兵丁羞辱耶穌時是說: 「恭喜,猶太人的王啊!」,而彼拉多為耶穌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也是「猶太人的王」。耶穌是猶太人的王,但這位猶太人的王被否認和定罪。耶穌不單是猶太人的王,也是我們所有人的王。祂是王,並是一個無罪的君王,彼拉多兩次說查不出祂有甚麼罪。耶穌無罪,祂為我們成為罪人釘在十架上,祂是逾越節無暇疪的羔羊,也是贖罪祭的羔羊。逾越節獻祭時所揀選的羔羊是需要被驗證是無暇疪,耶穌也經被驗證為無罪,但卻被定罪。「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v.7)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耶穌的死罪是自認為神的兒子,但其實祂就是神的兒子,只是人否認祂。但耶穌仍堅定為充滿罪和拒絕祂的人上十架,成為贖罪祭。耶穌滿有權柄,但這刻祂甘願放下、捨己,「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v.10)其實耶穌才是真正擁有權柄的那位,彼拉多覺得自己有權柄可釋放或定耶穌的罪,相信將來祂在審判台前會看見耶穌才是定他有義或有罪的那位。我們不要覺得自己有很大的權柄,不要覺得可以在自己生命中作主,或覺得有權柄可對神怎樣(喜歡便禱告,不喜歡便離開祂),只有神才對我們的生命有權柄。「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v.11)一切權柄都是神所賜,我們不要覺得自己手握的權柄(父母、上司、小組長、官職…)是靠自己的能力和學識得回來。神給予我們,同樣也可收回,我們手握的權柄應該好好為神運用。但彼拉多因著畏懼百姓的聲音,沒有好好運用祂的權柄。「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v.14)彼拉多叫他們看耶穌已受了很大的責打,滿身傷痕,彼拉多想讓他們看見,因為想他們放過耶穌。「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v.15)這裏不住說耶穌是王,但卻是被羞辱、不被承認的王。這裏特別標明是祭司長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最大的宗教代表去宣告自己是屬於地上的王,其實即使不承認耶穌,也應該承認耶和華是他的王,他否認天父、耶穌,與神完全沒有關係。我們心中承認的王是誰?我們若不承認天上的王,便等於與祂沒有關係。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耶穌就並列在罪犯當中,「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v.19)彼拉多一再堅持猶太人的王是拿撒勒人耶穌,他不知自己這行動也是被使用,「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v.21) 彼拉多這次堅持不聽,但可惜他沒做他當做的事。無罪的君王被釘十架,耶穌是為這些人和我們擺上自己,祂親自在十架上承擔我們的罪。

二. 救贖已成了,你可以信 (v.23-37)

當耶穌被釘十架時發生了很多事,其他福音書也有記載,但唯有約翰很細心地3次記載「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看見發生的事是一一應驗舊約先知書的記載。神的救贖計劃成就,不單有約翰作見證,耶穌自己也親自宣告,「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v.28)由耶穌出生開始,已不住應驗經上的預言,直到這刻,經上指著祂的話已經應驗了。「耶穌嘗(原文是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v.30)原文沒「神」,耶穌是自己願意將靈魂交出,否則沒人能奪祂的命。這裏也記載耶穌將自己的母親馬利亞交咐祂所愛的門徒,這也暗示約翰一直在場。耶穌是長子,應該起來照顧母親,但耶穌也盡祂最大的責任,將母親交托約翰,因此約翰親身經歷這一切。耶穌斷氣後,約翰親眼看見兵丁因著預備日想要快點讓囚犯死去而打斷他們的腳,但沒有打斷耶穌,「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v.33-37)約翰看見經上記載的一一應驗,他親眼看見一切、親自寫下,叫我們可以信。今天我們要信甚麼?信耶穌已為我們付清一切罪的贖價,因此我們的罪已被洗淨;信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信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耶穌基督裏乃是永生;信凡掛在十字架上都是受咒詛,耶穌為我們承受了這咒詛,救我們脫離律法上的咒詛;信因著耶穌的犧牲,我們得著作神兒女的名份;信因耶穌受的羞辱,得的是榮耀,我們也能分享這榮耀;信耶穌為我們甘願成為貧窮,好讓我們成為富足;信我們因著耶穌能成聖。救贖已成了,約翰寫下這一切叫我們可以信。聖經每一句指著耶穌的預言和應許也是真的,我們真的相信嗎?我們相信的程度有多少?今天我們活得像相信的人嗎?

三. 葬在新墳裏、等候復活 (v.38-42)

十字架救贖已成就,還有復活的榮耀要成就。「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v.38-39)亞利馬太人約瑟和尼哥底母因著他們的身份地位,暗暗地作門徒,而那些明明作門徒的已四散。按正常而言,被釘在十字架的罪犯不能有體面的安葬(要被丟在城外被野狗吃或葬在公墓裏),但因著這兩位門徒的身份地位,可祈求彼拉多將耶穌的身體領去。約瑟是一位財主,這座新和獨立的墳墓(一般人都是家族墳墓)應該是他為自己預備的,現在他給耶穌安葬。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其實是很多,因此有人說這是君王格式的葬禮。「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v.40)雖然時間很緊逼,但該要做的葬儀式都有做,因此婦女們想要用香料膏耶穌前,這兩位門徒己做了。「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v.41-42)耶穌受死是為了我們,這在歷史上真實發生的事,我們體會有多深?

未見而信的人就有福了,這份十架的愛和其中的救贖意義是極深和大。耶穌在十架上為我們換取的祝福是我們能完整地獲得,我們有多相信呢?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實在太豐富,不單只是給我們永生的門票這麼簡單,十字架的救贖意義是很浩大,我們要更用心地尋求和明白,讓生命緊緊地連於十字架的救贖,進入這救贖帶給我們的福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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