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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9章

祭司以斯拉的禱告

今章記載了以斯拉的禱告,他回來是要做文士,教導百姓律法,也是一位官員,但今章他站在祭司的位份上挽回百姓所犯的滔天大罪。其實當時是有其他人作祭司,但這章以斯拉起來站在祭司的位份上代表百姓認罪禱告。以斯拉所做的我們也要做,我們也有很多身份,但最重要的身份是君尊祭司的身份。在這不潔的世代中,我們要起來禱告。

一. 被擄歸回之人無法聖潔 (v.1-4)

雖然人已經被擄歸回,脫離悲慘的光境,返回應許之地,像是重得回神的應許,但原來他們的光境仍然很差,是無法聖潔。「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像重新得回應許,」(v.1)以斯拉做完上一章的事後,他要教導百姓律法,並且因著他是官員,也要治理這地、設立審判官等,因此會與當地的百姓、首領有很多接觸。首領靠近以斯拉向他說這地的百姓發生甚麼事,最讓以斯拉震驚的是不單以色列民,包括祭司和利未人也沒有離絕神吩咐要離棄的人,即沒有從異族中分別為聖。其實第1節中記載的民族很多已經不存在,但在這記載出來是指出神曾吩咐不可與異族混雜,但從神吩咐到現在,以色列人仍沒有從這些異族中分別出來,沒有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仍然效法他們行可憎的事,並與他們通婚。「 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v.2)他們在這地已幾十年,因此已有下一代,並安排下一代與異族通婚。本來以色列民是被神分別出來聖潔的種類,但現在與異族混雜,因此已不聖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的意思是他們帶頭做這事,以致百姓也如此。祭司和利未人本應起來責備這些事,教導百姓分別為聖,但他們卻自己也沒有分別為聖,因此這事讓以斯拉很震驚,因為整個民族都陷在罪中。「 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v.3)以斯拉拔頭髮和鬍鬚的痛不及他內心的痛,他驚懼憂悶而坐。是王命令以斯拉回來指教百姓明白律法,因此他本來帶著盼望和熱血回來,但現在卻遭如此大的打擊。「 凡為以色列 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裡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v.4)很多人開始認識神的話,他們知道自己大大得罪神,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以斯拉這裡來。百姓被擄歸回,神的預言成就,他們重建聖殿,也恢復了獻祭,但與神的關係卻沒有恢復,百姓仍然陷在罪中。原來人靠自己無法聖潔,我們本來也是被惡者俘擄,但神帶領我們歸回光明的國度,原來我們就是如此軟弱,無法聖潔。即使信了主的基督徒,被擄歸回像是活在神的應許中,但其實我們的生命也沒法聖潔,仍與世俗混雜。我們是否仍與世界互通,仍沒有離絕黑暗權勢? 若我們生命不聖潔的部分被翻出來給以斯拉看,其實也會讓他很震驚,例如我們可能仍會看不合神心意的網站,生命裏仍存著怒氣、嫉妒、驕傲、情慾等等,很多神要我們離絕的東西仍沒有離絕,原來聖潔的種類活得與未信主的人差不多。以斯拉驚懼、憂悶,為神的言語戰兢,我們也應該如此為著神的話語而戰兢,為著得罪神感到驚懼、憂悶,這是我們面對罪該有的反應,而非莫視、沒感覺。正因著把關的祭司、利未人沒有感覺,甚至自己也陷在罪中,以致百姓也沒有盼望,這正如當年亡國的原因一樣。我們作神祭司、利未人的,有沒有做好自己的本份,如同以斯拉一樣對罪這樣敏感、對得罪神這樣顫慄呢?

二. 祭司起來承擔,向神認罪 (v.5-15)

被擄歸回之人無法聖潔,那出路在哪?就是祭司起來承擔,向神認罪。「 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 神舉手,」(v.5)以斯拉坐到獻晚祭的時候起來,他決定起來禱告。獻晚祭也是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的生命作贖罪祭的時候,祂為無法承擔自己罪孽的人獻上自己,因此以斯拉所做的是反照耶穌基督所做的,為無法聖潔、一再被擄的人擺上自己。6-7節是以斯拉認同性的禱告,他自己沒與異族通婚,但站在犯罪的百姓位置上認同性認罪, 「說:「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v.6)以斯拉是說「我們」,如同耶穌一樣無罪的願意起來擔罪。「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我們的罪惡甚重;因我們的罪孽,我們和君王、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殺害、擄掠、搶奪、臉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v.7)以斯拉看見整個歷史一代又一代地得罪神,也看見因著罪帶來的後果,他認同整件事自己有份,是自食其果。我們為澳門禱告時,有這樣的代入感嗎?還是覺得澳門的罪與我無關? 其實澳門的罪我們也有份。以斯拉覺得百姓的罪他有份,因為覺得自己沒有好好帶領百姓,因此感到很羞愧。澳門不能聖潔也是因著我們沒有活出影響力,因此澳門的罪我們也有份。8-9節是述說神的恩典,在罪孽中他們承受惡果,但因著神的恩典和保護,以致仍然有可逃脫的人能存留,並重回猶大地中重修聖殿。10-12節是正式承認通婚的罪是得罪神, 「我們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們還有甚麼話可說呢?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 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v.10-12)當時他們通婚不單只是結婚,也代表承認對方的信仰,下一代也會追隨這些異教的信仰,為得平安和利益。以斯拉承認神吩咐他們不要做的,他們做了,以致這土地充滿污穢和可憎,也遠離了神給他們的應許,不能強盛、吃美物、承受這地永遠為業。我們會離棄神,可能心態也與他們一樣,看不見在神裏面一切都有,以致在神以外求平安、利益。如果我們認為在神裏面得不著,只是我們未真知道神,以致轉向求假神、世俗去得我們想要的平安與利益,其實是將自己陷在污穢和可憎的事中,以致失去了神本來要給我們的強盛、美物和產業。我們要反思會否因著不信,以致與世界互通,沒有分別為聖。13-15節講神的憐憫和公義,「神啊,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v.13)神給我們的刑罰是輕於我們的罪所當得的,我們每天得著的祝福也是過於我們所當得的。並非因著我們做得好以致配得得著平安,我們每天能安穩並非因著我們當得,但有時我們會覺得是理所當然,還嫌過得不夠好,常常抱怨神。按著我們每天沒有遵行神吩咐的行徑,應當每天被刑罰,但有時反而因著沒有後果,形成我們覺得神話語可輕慢的盲點。我們要謹記神給我們的刑罰是輕於我們當得,神給我們的祝福也過於我們當得。按著以色列民所行的應該是全軍覆沒,但仍有人可留下是神的憐憫。「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義的,我們這剩下的人才得逃脫,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v.14-15)以斯拉不會扭曲認為他們仍有人逃脫,不致於罪大惡極,他看見他們在神面前是有罪的 ,而他們站立得住是因著神有公義和憐憫。我們也要這樣看神,不要扭曲地覺得今天仍有恩典是因著自己做得好,以致沒有反省生命中有沒有得罪神的地方。在神的恩典中,我們要清晰自己的光境,神這樣好,我們豈能得罪祂呢? 這是我們該有的心思。

以斯拉站在祭司的職份上起來承擔,認同性認罪,今天我們都被神揀選,擁有君尊祭司的身份,我們也要站在破口上去承認我們都是得罪神。每一天我們當得的刑罰神沒給我們,但不當得的祝福神天天給我們。神這麼好,我們豈可違背祂的命令呢? 我們要像以斯拉一樣,對神的話語要認真、對罪要敏感、對得罪神要戰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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