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力跟隨逾越節的羔羊
一. 盡心盡力去愛主 (v.1-11)
面對主耶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心思和選擇,祭司和文士是殺害主耶穌的,而猶大是要賣耶穌的,中間夾雜了一個女人是要膏抹耶穌的,這裡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她之所以被主重視和肯定,是因她對主的愛,並且她知道要預先為耶穌做什麼,於是她盡所能去為耶穌做。這裡也提醒我們,愛主不需要成為「某個重要人物」,即使在別人眼中只是「無名小卒」,但只要願意盡心盡力去愛主,仍能在主面前被肯定。這女人所擺上的香膏價值極高,約等於當時一年的工資,主耶穌關注的並非數量和價值,而是看我們在自己的處境中,是否願意把所擁有的資源、金錢、時間等真實投放在主身上。門徒的眼光認為「不如拿去賙濟窮人」,而賙濟本身並非不好,但耶穌指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v.7) 這裡表達的是,我們所做的是否只憑己意?卻沒有在其中尋求主的心意呢?若一件事看似良善,卻與主的心意無關,最終也失去真正意義。這位女人比門徒更明白耶穌將要成就的事,香膏本是人死後才用來膏抹遺體,但她在主受難前就獻上,顯出她不是憑一時衝動,而是長久跟隨、聆聽與領受的,最終她在「對的時刻」作「對的事」。因此耶穌說無論福音傳到甚麼地方,都要記念她所行的,而這份「記念」不只是記住一個行動,更是記住一顆盡力愛主、貼近主心意、明白主道路的心。與那位女人所獻上形成了對比的是猶大的選擇,原本他比那女人更接近耶穌,卻在跟隨的路上逐漸把盼望轉向了利益,期待耶穌帶來可見的榮耀、權勢與前途,當他發現主所走的是他不認同的道路,便轉而為自己利益作考量,把貼身掌握的行蹤情報賣給祭司長,成了出賣者。我們也要認真省察自己,我跟隨主是否為了想要從主身上「得到些什麼好處」?還是我願意因主的緣故放下自己所捉緊的?若我們的禱告只是不斷要求神替我們成就和解決事情,當得不着時就會灰心離開主,那麼我們與猶大的心態並無分別,因此我們要像那女人一樣,思想「我能為主作什麼」,並把所領受的一切視為從神而來,願意獻回給主用。
二. 領受主立的新約 (v.12-26)
逾越節筵席原是記念昔日被拯救離開埃及的歷史,當中亦期待最終彌賽亞的救贖,而耶穌在此把盼望化為事實,表明祂就是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帶領人進入終極的「出埃及」,在靈裡讓人脫離撒但的權勢,透過耶穌的犧牲來實現。經文亦讓我們看見,耶穌並非是被動、被推進去要受難,而是祂每一步都在實施神的計劃,耶穌清楚知道有人要出賣祂,卻仍在主權裡甘願往前。當耶穌拿起餅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說「這是我立約的血。」這不再只是形式性的記念,而是指向祂將要被埋葬,並且復活賜下新的生命,新約並非靠人遵行外在的規條得以成全,乃是神把律法寫在心上,使我們成為祂的子民,活出得救的生命。
三. 警醒禱告跟隨主 (v.27-72)
跟隨主從來不能靠血氣與自信,耶穌預言門徒將要跌倒、分散,但彼得卻以血氣的信心誇口,聲稱即使眾人跌倒自己也不會,然而當黑暗與死亡威脅臨近,人就顯出了何等的有限,不是不愛主,而是站立不住。經文提醒我們,靠自己連愛神的力量可能也沒有,跟隨主除了不要靠血氣外,更不要體貼自己的肉體。經文接著講到耶穌帶門徒進入客西馬尼園,那是「壓榨之地」,也成為祂受苦前最深掙扎與順服之處。耶穌對三個最親近的門徒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吩咐他們要等候警醒,祂自己就俯伏禱告:「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v.36) 這裡我們需要學習耶穌的禱告,禱告不只是向神陳述需要,更是要調整生命去符合神的計劃,是一個與神心意聯合的過程,不是要神的心意配合我們的心意,而是在掙扎中看見自己的與主的差距,學習放下自己。耶穌不是禱告一次就完成,而是一次又一次地禱告,直到完全順服。門徒心靈固然願意,但肉體卻軟弱而沉睡了,顯出人缺乏警醒禱告就容易被迷惑,也難以面對試探。當猶大以親嘴作記號引人捉拿耶穌時,門徒在恐懼中就四散,彼得雖跟到院子裡,卻在被人認得時因恐懼而三次不認主,並且發咒起誓。經文並不粉飾人的軟弱,反而突顯了人因著恐懼、血氣、體貼肉體,會選擇離開主,而主在受辱、受審的不公中,仍選擇自我約束、閉口不言,不以能力來反轉局勢,只為成全父的旨意。
今天我們都要竭力跟隨逾越節的羔羊,「竭力跟隨」不是要求自己完美無缺,而是要像那位獻香膏的女人和那位窮寡婦,她們都不是因為生命完美才蒙記念,而是因著「盡心盡力」,我們在缺陷中也要選擇盡力愛主,領受主所立的新約,並以警醒禱告持續跟隨。當我們越警醒禱告,就越能不靠血氣、不體貼肉體、不被恐懼挾制,也就能在黑暗中竭力跟隨完成主所託付我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