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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15篇

誰能登耶和華的山

我們與神的關係是相向的,祂看顧我們,也期待我們向祂靠近。

一. 要有渴望與神親密的心 (v.1)

「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v.1)詩人問誰能寄居祂的帳幕和坐在祂的聖山?這問題顯示大衛渴望親近神,願意排除萬難,生命毫無攔阻地走向祂。然而,在問「誰能」之前,我們要先思考誰真正渴望寄居在神的帳幕、登上祂的聖山?帳幕與聖山代表神的同在與相遇,一個與神沒有關係,或不渴望更親近祂的人,根本不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對應我們的生命,我們也要自問:是否渴望更親近神、更深進入祂的同在?是否察覺有什麼攔阻我們與祂的關係?詩人因著這樣的思考,看見唯有敬畏神的人,才能真正靠近祂。

二. 敬畏耶和華的必不動搖 (v.2-5)

這段內容的舖排與十誡相似:第2節著重於人對神的態度,第3至5a節則聚焦於人對人的態度。其實是反映我們是否真實敬畏神,和渴望真實與神相交。「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v.2)原文指一個人所行之事處於完全健全的狀態,意即他的動機必須健康純正,態度合乎神的心意,而非僅僅迎合人的標準。公義是神的屬性,行事公義乃是合乎祂的心意。例如心裡說實話,內外一致,誠實守信。人的生命若要走近神,首先必須向著祂,對準祂的心意,願意行在祂的真理中,並以負責任的態度活在祂面前。這正是愛神的生命的表現。一個人若要敬畏神,必須先有愛神的心,而非僅僅停留在宗教行為上。「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神清楚告訴我們,愛祂就要遵守祂的命令,並且愛人。唯有在關係中,才能真實反映我們是否屬神。「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v.3)在原文中是動詞,意指到處搬弄是非、打小報告。因此我們不可製造或散播謠言,也不可收集是非、四處傳揚以討好人際關係。「惡待」原文的含義是圖謀不軌,指人在關係中懷有不單純的動機,不是出於愛神,而是企圖從人身上獲取某些利益或幫助。「隨夥」在原文中含有「被帶走」的意思,指人在聽見別人言語時,缺乏分辨便隨之附和。同時,「毀謗」原文是辱罵,意即跟隨他人的話語去拆毀、摧毀他人的生命。隨夥也有另一層意思是「承擔」,提醒我們若受別人言語影響,就等於承擔了那言語的責任。因此不可輕視這些事,愛人必須是真實的愛,而不是拆毀他人的生命。「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v.4)合神心意的人要一同站立,他所看重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神是否喜悅。「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v.5a)在關係中不可貪圖益處。我們若要成為神眼中合祂心意的人,並永遠與祂同在,首先必須聖潔。我們的言語與眼光都要純正,因為唯有在與人保持良好關係時,才能真實地靠近神。若與人失去和睦,即使自以為親近神,祂也不悅納。「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v.5b)必不動搖是神給我們的應許。意即我們在祂面前必能站立得穩。雖然不容易,但卻是我們一生要學習的功課。

我們每天都充滿各樣的忙碌,然而仍必須花時間親近神,存渴慕祂的心。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