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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7章

獻祭從敬畏開始

承接上一章的分享,我們談到了燔祭和贖罪祭等等,經文中提到祭司可以在不同的獻祭中獲得所得,百姓也可以在平安祭中得到供應,但神其實要讓祭司和百姓明白,獻祭不是從規條開始的,而是從“敬畏的心”開始。縱然經文中有很多關於如何獻祭、如何分配祭司所得的吩咐,但如果人失去了敬畏之心,就會覺得這些規定“好麻煩”、“太浪費時間”,祭司一天要處理許多牛羊,很容易會落入模式化、僵化的規條中,漸漸會產生“能不能簡化一點”、“換種方式做”的想法。因此,神將這些吩咐記錄下來,其實是在教導祭司和百姓,獻祭是與神建立並經營關係,而敬畏是始於願意聽從神的話語和吩咐。

一. 向神負責,有供應 (v.1-10)

這部份是關乎贖愆祭,首先我們要區分“贖罪祭”與“贖愆祭”的不同。贖罪祭是獻祭者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身份和地位,在神所吩咐的祭牲中選用沒有殘疾的祭牲來獻;而贖愆祭則明確規定,只能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經文特別指出,這是一個“至聖”的祭,當祭司處理這隻無殘疾的公綿羊時,必須在指定位置(如宰燔祭牲的位置)進行,同樣要將血灑在壇的周圍,為獻祭的人贖罪,所有的脂油要擺在壇上焚燒,贖愆祭的肉要歸給祭司,並且祭司家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在聖所裡吃這祭物,不可將這份祭物帶到聖所之外的地方,這就是神對祭司和在聖所的男丁的要求。此外,無論祭司是為誰獻贖愆祭,他都會親自得著這祭牲的皮。「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做的,並鐵鏊上做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v.9-10) 神的分配中充滿了祂的心意,不是按人的方便隨意分配,而是由神親自分配。神知道負責獻祭的祭司是最辛苦的,花費了極大的力氣,所以神將這祭牲的皮賜給他作為供應。當中有許多的規範,祭司不能隨心所欲地處理,也不能貪圖自己方便,他們必須嚴格按照神的吩咐去行。當祭司這樣按著神的吩咐去做時,神自然會成為他們的供應。祭司不需要想著“如何省時間”、“如何多牽幾隻牛來多得供應”,神不是只看顧負責宰祭牲的祭司,無論是負責宰的、負責烤的、甚至是負責獻上素祭的,人人都有份,當你願意向神擺上時,神必記念並為你供應。對祭司而言,這看似沒有效率且不斷重複的事情,正是神要讓祭司學習,要以身作則教導百姓必須按神的吩咐行事。神亦教導祭司,當他們向神負責,願意按神的吩咐做事,神會為他們的生活和需要負責,服侍神的人,最大的“老闆”不是上面發薪水的人,而是神。你向神負責,神就向你負責;你遵行神的話語,神就為你保障。這對我們今日也是極大的提醒,無論是全職服侍神的人,還是在職場上作祭司的,我們都是祭司。當我們願意向神負責、按神的吩咐行事,甚至將福音的果子帶到職場時,我們就是在向神負責。正如牧師常說的:“我們的工作只是副業,做神國的事才是正業。”神設立獻祭制度,是為讓百姓從奴僕的狀態中學習如何與神經營關係,過去他們作奴僕時向法老負責,要聽從許多人的聲音;但神要借著獻祭幫助他們看清,他們只需向神負責,因為他們是屬神的百姓。今日我們也要問自己,我們每日努力處理事務、家庭、職場和資產,究竟是在向誰負責?是向著世界的方向努力,還是為著神國負責?唯有向著神負責,我們才能經歷神實實在在的供應。

二. 以神滿足,勝獻祭 (v.11-36)

1.不越神設的界限 (v.11-27)
這一段講到平安祭。平安祭象徵著神與人的和好,也預表了耶穌基督擺上自己,使人與神的關係得以恢復。獻平安祭有三個動機:為感謝、為還願和甘心獻。獻祭者按手在祭牲頭上禱告,表示罪由祭牲承擔,並將最好、最貴重的脂油燒給神,這注重的是同神關係的和好。平安祭非常特別,獻祭者不僅可以自己吃祭肉,還可以邀請家人一起享用,但根據動機的不同,規定也有所區別,以感謝為目的的平安祭,必須加上有酵的餅。獻祭者不可吃這餅,餅要歸給祭司,但祭肉可以由獻祭者和家人在獻祭當日享用,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以還願或甘心祭為目的的平安祭不需要加餅,祭肉在獻祭當日可以吃,第二天也可以吃;但如果留到第三天,剩下的就必須燒掉。經文明確指出,若留到第三天吃,這祭就不蒙悅納,反為可憎,獻祭者必擔當自己的罪孽。神如此規定,一方面是為了保護百姓,在沒有冰箱的古代,肉留到第三天容易變質或被野獸污染,吃了會不潔淨。另一方面,這也是屬靈的教導,人不可因為自己的喜好或貪圖口腹之欲,就越過神的吩咐。哪怕你獻了祭,若不聽從神的吩咐,祭物也失去意義。若不聽從,連同一起吃肉的人都要擔當罪孽。神設立這些界限,是教導百姓學習以神為滿足,而不是以看得見的物質或自己的喜好為滿足,如果百姓不聽從,留肉到第三天,代表他們看重物質的滿足勝過以神為滿足,這其實是缺乏信心的表現,不相信神會持續供應,所以想自己囤積。神借此教導百姓,越過界限就是大大得罪神,學習敬畏神的界限,就是學習經營與神的關係。

2.對神有愛有信任 (v.28-36)
在平安祭中,祭司所得的是祭物的胸和右腿。胸要搖一搖成為搖祭,腿要舉起來成為舉祭。神在以色列人中為祭司定了世世代代的份。祭司沒有田地、沒有產業,他們要學習對神的愛與信任,相信只要跟從神,神必供應他們最好的。對百姓而言,這也是學習愛與信任的過程,百姓可能會覺得不公平:“祭物是我獻的,為什麼最好的部份要給祭司?”但百姓要學習,當將祭物獻給神,神就有權安排和處理。百姓要相信,雖然最好的部份給了祭司,但神能從其他管道將最好的祝福賜給獻祭的人。無論是祭司還是百姓,都要學習相信神是他們的滿足與供應,神必賜下最合適、最需要的恩典。今日我們在獻祭(服侍)時,是否願意將最好的給神?有時我們會覺得神的吩咐很繁瑣(如衣著要求、要提前到場等),甚至按自己的心意去行,如果我們只按自己的心意保留,依然是沒有以神為滿足,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我們與神和好,就應當學習將最好的獻上,聽從神的帶領。

三. 照耶和華所吩咐 (v.37-38)

無論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平安祭,還是承接聖職的禮,都是耶和華在西奈山吩咐摩西,再指示以色列人的。這些獻祭的要求、方式,以及神教導人建立關係的原則,都出自耶和華,不是人想出來的,也不是摩西憑空捏造的。當我們今日要建立信仰、實踐信仰時,必須聽從神的話語,這就是“敬畏的開始”。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看到這是對獻祭制度的總結,獻祭必須從“敬畏”開始,要向神負責,神必供應;要以神為滿足,承獻祭之恩;並且凡事要照耶和華所吩咐,唯有如此,才是神所看重的,也是神真正想要我們從獻祭中建立起來的屬靈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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