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聖潔,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
從第18章開始,神教導以色列人如何活出一個聖潔的生活與生命狀態,這同時亦關乎我們每一個。在這段經文中神反復強調:“我是耶和華”與“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兩句話加起來出現了16次,實際上神在揭示一個深刻的真理,祂要呼召我們成為聖潔,這並非為設立一套冰冷的規條,而是要邀請我們進入一段真實的關係。神不斷重申“我是耶和華”,目的是讓我們明白信仰不應僅僅停留在規條的角度,而應從“關係”的角度去聆聽、去回應。這就像一對新婚夫婦,當丈夫願意去瞭解妻子的喜好、體恤她的心意時,這並非一種虧損或負擔,而是一種關係的經營與經驗的積累。同樣,神希望祂的百姓知道祂的喜好,學習如何在生活中經營與祂的關係,明白神聖潔的標準,並進入祂聖潔的同在。
一. 連於我們聖潔的神 (v.1-2)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神不僅是對祭司或摩西說話,而是對以色列全會眾說。這並非為了限制人,而是神清楚地向每一個百姓宣告:你們要分別為聖,因為我是你們的神。然而,人靠著自己根本無法達到聖潔,因為聖潔是屬神的屬性。神吩咐我們“要聖潔”,其真正含義是邀請我們“連於”這位聖潔的神。當我們願意聽從祂的吩咐,在關係中不斷回應神的話語時,我們與神的互動就會越來越深。因著聖潔神的同在,我們才得以成為聖潔。因此,不要誤以為聖潔是靠著一堆外在的細節或行為來達成的,而是神在邀請我們進入與祂的親密關係。我們需要常常省察自己,我們有沒有認定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遵守吩咐,是因為害怕懲罰、僅為了完成任務,還是因為珍惜與神的關係?如果僅僅把信仰看作規條,我們很快就會感到枯燥,做十年二十年便會失去動力;但若是出於對神的愛與關係的維繫,我們的生命才會有源源不斷的動力。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幫助年輕人明白,信仰不是習慣性的宗教活動,而是認識到這位神是我們生命的源頭。
二. 向上要有正確關係 (v.3-8)
在確立了與神連於聖潔的關係後,經文教導我們在“向上”的關係中要有正確的次序。在19章3節中,神將“孝敬父母”與“守安息日”並列,甚至將孝敬父母放在前面。這並非十誡的原有次序,而是神刻意的強調。孝敬父母,本質上是學習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架構。在當時的社會,家庭是學習順服的第一課。如果我們連地上看得見的父母權柄都不願順服,又怎能順服天上看不見的神?神要藉著親子關係讓我們明白父母是我們地上的供應者與源頭,也要明白天父是我們天上的源頭與生命的供應者。此外,守安息日、不偏向虛無的神、不造偶像,這些都是神在教導百姓如何進入與祂的關係。神希望我們明白,遵守這些吩咐不是限制,而是神給我們的出路、保護與引導。當我們願意孝敬父母、敬畏神時,我們實際上是在認定,神才是我們生命唯一的源頭。今日我們應當反思,我們與父母、與神之間是否建立了正確的關係?如果我們仍過度依靠自己或世界,我們就無法真正懂得敬畏神。
三. 愛人如己、以善待人 (v.9-18)
聖潔的生命不僅體現在縱向的神人關係中,也體現在橫向的人際關係裡。9至18節詳細闡述了“愛人如己”的實踐。首先是憐憫與慷慨(9-10節),神吩咐在收割時不可割盡田角,不可拾取遺落的麥穗,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神要讓我們知道,農作物的收成不僅靠人的努力,更靠神的憐憫與賜福。既然神是憐憫慷慨的神,我們蒙恩後也應活出祂的屬性,將所得的分享出去,照顧有需要的人。其次是誠實與尊重(11-14節)。不可偷盜、欺騙、起假誓,也不可欺負鄰舍、搶奪財物,更不可咒駡聾子或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這些行為背後的根源往往是自我中心、貪婪或輕視他人。然而,每一個生命都是神按祂的形象創造的。當我們尊重他人、不欺壓弱者時,其實就是在尊重創造他們的神。再者是公義與公平(15-18節)。在審判與待人上不可偏袒,不可受賄,不可在暗中指責或報復,卻要“愛人如己”。無論對方是貧窮人、寄居者還是熟人,我們都應以愛為出發點。這種愛不是毫無原則的濫情,而是在真理中彼此尊重、彼此善待。
四. 以神為神、不要混雜 (v.19-25)
19至25節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原則:不可混雜。神禁止將兩種牲畜交配、不可用兩樣摻雜的料子做衣服、不可將兩樣種子種在同一塊田裡。從屬靈的角度看,“混雜”代表了人試圖用自己的方式去“改良”或“補充”神的創造。人往往覺得神的創造不夠完美,想要將不同的事物結合以求更好,例如現代基因改造技術或物種雜交。然而,這種出於人意的“完美追求”往往破壞了神原本的秩序,甚至帶來健康與生態的問題。神的設計本身就是完美的,人不應越權去代神做事。這段經文也延伸到倫理與土地的問題。例如對已許配但未迎娶之女子的尊重,以及進入迦南地後對果樹的規矩(前三年不可吃,第四年歸神,第五年才可享用)。這些都是教導百姓在土地、物產和人際關係上,不要與當地的異教風俗混雜,要分別為聖。今日,我們同樣面臨“混雜”的試探,我們的思想、價值觀是否與世界同流合污?是否在文化認同、道德標準上妥協了神的真理?神呼召我們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要保持純粹,不被世俗的潮流所侵蝕。
五. 遵神吩咐,迎聖潔神 (v.26-37)
神強調進入應許之地後,不可隨從當地的風俗。神嚴禁行法術、觀兆、交鬼、獻兒女為祭等行為,因為這些是異教文化的產物,與神的屬性完全相悖。神也教導要尊敬老年人,不可欺壓寄居的,要公平公正。這提醒我們,不要用世界的價值觀(如地位、財富)來衡量人的價值,因為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神特別指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神救贖我們,不是為了讓我們變得優越、去欺壓他人,而是要我們明白神的真理,將神的愛與祝福帶給周圍的人。
聖潔不是一蹴而就的成就,而是在群體生活中持續的學習與操練。我們需要常常檢視自己,是否在這個群體中學習敬畏神?我們是否在日常的互動、選擇與價值觀中,持守著與神的關係?如果我們失去了與神的真實關係,所有的行為都只會變成空洞的形式。願我們都能聽從神的呼喚,不僅在行為上遵守祂的律例,更在心靈深處認定祂是我們的神,在每一個生活細節中,活出連於聖潔神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