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誡命
十誡是我們生活各層面的指引,我們要對十誡有正確觀念,將其視作神愛的吩咐,而非規條。神透過十誡重塑人的心思—例如:祂以「不可偷盜」治死我們內心的貪婪,以「不可殺人」呼籲我們放下怨恨、學習饒恕,以「不可姦淫」潔淨我們的心。
一. 神對人的愛語 (v.1-17)
猶太人視十誡為神的話,而耶穌在新約中指出,十誡的總綱是「愛神愛人」(馬太福音22:37-40)。前四誡關乎與神的關係,後六誡關乎與人的關係。這樣的次序表明,神希望我們以與祂的關係為根基,再活出與人的關係。以色列人原本是奴隸,後來有些人被神興起成為千夫長、百夫長。然而,對他們來說,管理百姓並不容易。因此,神賜下十誡、律例和典章,作為他們治理的準則和生活的指引。「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v.2)神先將以色列人領出埃及,然後才頒佈十誡。這清楚表明他們的得救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而非因遵守律法的行為。因此,守律法不能使人得救。事實上,十誡是維持神與祂子民的立約關係。在出埃及記20:3-17記載的十誡中,最重要的是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v.3)第一誡神吩咐人要離棄一切有形無形的偶像。事實上,後續九誡都是第一誡的延伸。以第十誡『不可貪戀…』(20:17)為例,當人貪戀他人所有時,實質上是將這些慾望置於神之上,使之成為偶像。我們之所以仍會犯罪跌倒,正反映出與神的關係出了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十誡中有八個「不可」和兩個「當」,「當記念安息日」(20:8)和「當孝敬父母」(20:12),祂先教導百姓節制知道什麼不可為,再引導他們明白當行的事,這一切都是出於神愛的吩咐和保護。
二. 敬畏中不帶著懼怕 (v.18-21)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v.18) 當時百姓尚未明白十誡是神的愛的吩咐,只把它們當作嚴苛的要求。他們對神的反應並非合宜的敬畏,而是恐慌的懼怕,因此退縮不前,甚至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v.19)百姓更不敢和神說話,只靠摩西傳話。「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v.20)摩西隨即糾正他們的觀念,教導他們學習敬畏,只要敬畏神就可以遵守十誡。百姓要求摩西站在人和神的中間代他們說話,這正預表新約耶穌作人神之間的中保。「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v.21)從百姓和摩西對十誡的反應對比中,顯明他們內心的不同。百姓因懼怕神,害怕自己的行為不符合要求而受審判,選擇遠遠站住;摩西卻因明白神的慈愛,主動靠近神。這讓我們反思自己與權柄的關係是像百姓一樣因恐懼而疏遠,還是如摩西因信賴而親近?我們對神應當存敬畏的心,而非懼怕。敬畏使我們依靠神、遠離罪,懼怕卻使我們與神隔絕。
三. 恩典的祭壇 (v.22-2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你們不可做甚麼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v.22-23)神沒有向百姓顯現自己的形象,只讓他們看見祂與摩西說話,因為祂知道百姓長期受迦南、埃及的偶像文化影響,可能將神形象化,轉而崇拜人造的偶像。「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v.24) 神知道百姓因恐懼不敢親近祂,便吩咐他們築壇獻祭,修復與祂的關係。當百姓以敬畏的心獻祭,神就樂於與他們同在,顯明祂對子民長闊高深的愛。「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v.25-26) 然而,神吩咐百姓不可用鑿成的石頭造壇,表明祭壇不是按人的想法去修飾,而是按神的吩咐建造。因為敬拜是為滿足神的心意,而非人的喜好。神看重的不是祭壇的外表,而是人獻祭的內心。祂要人以心靈和誠實敬拜,並獻上祂所要求的祭物。這些祭物預表耶穌,神深知人無法靠己力勝過罪,因此賜下基督成為代罪羔羊。當人信靠耶穌,便能勝過罪。我們當存感恩的心敬拜,因神的慈愛與憐憫,藉耶穌的代贖為我們開闢了恩典之路。
十誡是神愛的保護——祂在領百姓出埃及後才頒佈,表明救恩本乎恩典,十誡則是維繫立約關係的指引。因此,百姓得救非因遵行十誡,而是倚靠神的恩典。我們務要除去心中一切有形無形的偶像,並檢視自己與神的關係,是疏遠,還是親近?唯有藉著耶穌,我們才能真實與神和好,活在祂的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