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擁有權
神教導人在各方面都要有界線規條去遵守,上一章講述如何保障人的性命和看重人的價值,今章會講述人所擁有的東西同樣需要被保障,一旦我們居住的地方沒有保障,人便會感到非常徬徨,因此神教導我們要尊重別人所擁有的東西。過去以色列百姓作奴隸時沒有這方面的教導,因著他們沒有自己的擁有權,但如今神要完善很多的法規,使百姓能活出尊貴有價值的身份。
一. 人的產業要被保障 (v.1-15)
1-15節出現最多的是「賠還」,這字的原文亦解作「締結和平」、「補償」、「報答」和「了結」,神讓整個群體走在平穩的關係上,當事情發生時大家都知道該如何處理,關係得到修復以致能和平生活。1-4節是關乎偷竊的賠還,讓人知道偷別人東西是需要賠還的,「「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v.1) 這裡看見偷竊是得不償失的,偷一隻需要賠還四至五隻,若沒能力償還,甚至要賣身作僕人來賠還,因此是不值得的。「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v.2-3) 神指出捉賊需要有界線,若晚上捉賊不小心打死人不算罪,因為是在黑夜看不清的情況下,若是在白天捉賊打死人就算為有罪,因為是看得清楚,卻沒有約束自己的憤怒。「「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v.5) 5-6節提到造成別人農作物損毀需要賠還,若牲畜吃了別人田裡的物產必須賠還上好的,儆醒主人要加緊管理好自己的牲畜,亦提醒我們要管好自己的孩子、牲畜和各樣東西,不可放任不管,覺得不關自己的事,造成別人損失的是必須賠還,我們要有保障別人產業的心,特別是使用公眾設施和物品時,更需要有愛惜的心,神要每個人擁有的東西都被尊重。7-12節是講述看守的責任,若有人把錢、家具交托給我們看管,我們便有了責任,不可答應了卻沒用心看管,覺得不見了也無所謂,當中是有應付的責任,看管的物被賊偷去了,若能找到賊便由賊賠還,若捉不著,家主和看守的人便需要牽涉官司,讓審判官判斷該由誰負責任,這不是一賠一的賠還,而是需要加倍賠還,這是答應看守別人產業的責任。在職場上,若上司交托下屬處理事情,下屬便需要盡責做好它,要對工作負責任。「「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v.10-12) 這裡特別提到牲畜若死了,或受傷,或被趕去,看守的人就要向耶和華起誓,本主就要罷休,因為看守的人要向神負責任,若牲畜被偷去了,看守的人仍要賠還給本主,因他沒有把牲畜綁好;若被野獸撕碎需要拿出證據,就可以不用賠償,因這是不可控的風險。14-15節是關乎租借的條例,無論是借物品或借牲畜,若主人沒有同在一處,借的人就要賠還,因他有責任好好保管;若本主同在一處,主人也有該負責任,借的人就不用賠還,若是租借的也不用賠還,因為租金已包含耗損的費用。
二. 神的聖潔不可侵犯 (v.16-31)
我們需要尊重神的聖潔,若越過界線便會侵犯了神的聖潔,當中是包含肉體上的性或是屬靈上的性。「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v.16-17) 假若有人引誘處女行淫,需要交聘禮娶她為妻,若父親不肯讓女兒嫁給他,仍要交出聘禮,因此無論如何都是有損失的,因為他奪取了別人的貞潔,是必須賠還的,神要人在聖潔上守住界線,不可憑慾望去行事。18-20節是關乎屬靈裡的聖潔,行邪術、與獸淫合、祭祀別神等都需要被治死,因為侵害了神的聖潔,是要賠上生命的代價。21-27節是關乎弱勢社群,神清楚地說若欺負他們就等同侵犯神,因為神的性情是顧念孤兒寡婦和憐憫貧窮人的,如果人行事與神的性情相反,就是侵犯了神,神會發烈怒,用刀殺他們。
如果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借錢不能取利,他若以裡衣作當頭,在日落前必須歸還他,因這是他晚上用來蓋頭的被,若貧窮人哀求神,神是會應允他們的,因此我們行事為人都需要謹慎,面對貧窮人我們要用神的心來待他們。28-30節是關乎權力的問題,「不可毀謗 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v.28) 毀謗官長就等於毀謗神,因他們是神設立在我們之上的權柄,我們要謹慎小心。酒醡中滴出來的酒要拿來獻上,若我們遲延就是蔑視神,因為不願獻上給神就是侵犯了神的權柄,一切牛羊頭生的都要歸神,這是我們對神的尊重。此外,在飲食上我們也要十分謹慎,因我們的身份是聖潔的,很多時候我們會以為飲食是屬肉體上的事,不用對神負責任,但經文第31節提到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不可吃,一是關乎衛生的問題,被野獸撕裂的肉會滋生出很多細菌病毒,二是因著神要保存祂的民族一直平安延續下去,不因著罪或一些愚昧的行為而被毀。今章提醒我們的身體是屬於神的,是神所居住的殿,因此神對我們有聖潔的要求,我們都要謹慎,並要懂得尊重每一個人的擁有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