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神揀選作新約的執事
一. 惟有聖靈賜人生命 (v.1-6)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v.1)在當代有一些自由傳道人會向教會自我推薦,希望教會邀請他們講道,但教會一般不會隨便讓他們講,而是需要他們有薦信。然而保羅不需要薦信,因為哥林多教會是他親自建立的,他就是主任牧師,所以無需向他人出示薦信。「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v.3)保羅的「薦信」是他事奉的生命,而這薦信的內容就反映在哥林多會眾的生命裡,會眾生命的成長,證明了他服事的忠心。「我們因基督,所以在 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 神。」(v.4-5)第5節中「承擔」一詞在原文中具有兩層不同的含義:前者指的是「計算與評估」,後者則是「能力與勝任」,就是說我們並不能憑自己去衡量或判斷什麼事;我們之所以能夠勝任,是因為我們靠著神。因此,保羅的服事始終是倚靠耶穌,而非出於自己。「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v.6)律法雖然重要,卻不能賜人生命,它是一套神聖且高標準的規條,使人認識神的聖潔要求,卻無能力叫人能遵行,也無法阻止人犯罪。舊約的職事是以律法為本,但正如哥林多後書所言:「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唯有聖靈才能使人得生命;人在律法之下,終究仍落在死亡之中。
二. 滿有榮光的新約職事 (v.7-18)
第7節「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是指摩西登上西乃山,神將誡命頒佈給他,並刻於兩塊石版上。保羅稱這律法為是死,因為它無法使人脫離罪的權勢;而罪的工價就是死。摩西下山時,臉上發出神的榮光,光輝強烈以致百姓和亞倫都懼怕不敢靠近。於是他用帕子蒙住臉上的榮光,免得他們看見;但每當他轉向神與祂對話時,便除下帕子,那榮光卻會漸漸褪去。既然那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所以新約的職事會代替舊約律法的職事。現今的猶太教徒推崇律法,並視其為至高無上的權威,因此他們不願接受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兒子。新約的職事乃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祂親自成就了救恩,保羅也一再強調因信稱義,而不是靠守行為和律法。藉此,我們可以省察自己的生命是否陷入律法主義,而未曾真實經歷聖靈的工作;是否憑著信心,單單倚靠神而活。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v.9-10)定罪的職事是指律法,稱義的職事則是指新約—耶穌基督。「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v.11)廢掉的意思是指舊約的職事會過去,惟有耶穌基督才是永存的職事。「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v.12-13)摩西下山時用帕子遮住臉,百姓無法知道他臉上的榮光何時消失,因此產生錯覺,以為那榮光是持續不變的,象徵律法永遠長存。然而保羅藉此隱喻:律法的榮光終將褪去,新約的職事—耶穌與聖靈將取代舊約的職事。「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v.16) 保羅指出,以色列人心中仍有帕子遮蔽,使他們因誤解律法而無法認識耶穌,也因此拒絕救恩。律法往往使人陷入自義與自我中心。「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v.17)靠律法無法勝過罪,也不能使人得自由;唯有靠聖靈,人才能得著真正的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v.18) 在神面前揭去帕子,才能看見祂的榮光;當我們的心思被聖靈更新,就愈來愈像耶穌,榮上加榮。我們心中是否仍有帕子?那帕子可能是我們的主觀、自以為是等心態。它會使人的思想扭曲,以致不願意成長。
本章讓我們看見,透過牧養他人,他們生命的成熟與改變,反映出我們事奉的心態;因此我們要忠心擺上。我們都被揀選成為新約的執事,當倚靠聖靈,使生命改變,除去心中的帕子,真實地跟從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