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牧養神的教會
保羅繼續教導提摩太怎樣牧養,當中包括對不同人或事要怎樣處理。今章牧養的原則不是要等我們需要牧養教會時才需要知道,我們是教會的一份子,也要檢視自己是否行在神的吩咐中。
一. 愛與勇敢,建立關係和生命 (v.1-2)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v.1)保羅吩咐提摩太不要嚴責,要去勸不同的人。無論嚴責或是勸,是因著看見人的生命有不妥當的地方,想去調教他,但很多牧者都不會去調教弟兄姊妹,只會在講台上講道,與弟兄姊妹間不會有關係的建立和生命的交雜。因此先不要說嚴責或是勸,提摩太先要踏出第一步,就是願意去與人去建立關係,願意去對人的生命說話,這是需要勇氣的。即使做疏離型的牧者,即單單只顧事工,不去管人的生命,也可以經營一間教會,但這不是合神心意的教會。神看教會是一群關係,而非只是一個組織讓人來參與一些活動,神要的是關係。因此保羅鼓勵提摩太要先成為勇敢建立關係的人,有些牧者與弟兄姊妹只是建立上司與下屬的關係,但保羅要提摩太與弟兄姊妹建立的關係是像家人般的關係,有愛在當中。不單讓別人感到像家人一樣被愛,也要建立人的生命,就是要勸勉他們,要求他們有改變,只是不是去嚴責,而是勉勵。很多時候我們看見別人的生命有問題都不敢說,其實向人的生命說話是因著愛他,讓他在神面前不是歪,而是正,要思想我們是在這樣的關係中嗎? 還是會逃避關係? 我們與弟兄姊妹的關係有愛,會視他們如家人嗎? 很感恩很多人來到我們教會都感到有家的氛圍,但這種家人的關係要合神心意,我們不要把原生家庭不合真理的關係帶進教會,我們是生命樹家庭,是合真理的家人關係。我們要按著神的真理而行,要在關係中有愛有勇敢,不是逃避,而是建立關係,而在建立關係中建立生命是最重要的。「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v.2)在關係中要有聖潔的界線,特別對於提摩太這單身男子而言,在勸勉少年婦女上要謹慎。在不同的領域中我們也要謹慎,特別在男女界線上是不可以越界的,我們要清晰。
二. 幫助寡婦要有真理的原則 (v.3-16)
這段是講幫助寡婦的原則,但對於今天也可涵概作幫助一些弱勢人士(或看似需要被幫助人士)的原則。不是一個人站在一個需要被幫助的位置,教會便要來賙濟他,是要有真理的原則,因此我們幫助別人要有智慧,並不是作爛好人,而是要求人去負自己生命的責任。「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v.3)真為寡婦的要去尊重,不可以因著她是寡婦的身份便輕看她,特別當時的婦女是被看輕的,更何況是寡婦。寡婦需要被看見,但也要按真理的原則看她們是否真的需要被幫助,要按她們不同的境況給予她們支持,去建立她們的生命。「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v.4a)若寡婦有兒女或孫,要叫他們盡孝,在真理中孝敬父母,而非要教會擔負這寡婦所需。「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悅納的。」(v.4b)所有事情的處理目的,為要關乎這事的人在神面前蒙悅納。「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v.5)真寡婦是獨居無靠,她真的是來仰賴神,將她的生命真實地交託給神。但並非所有說自己是寡婦的人都值得教會幫助,保羅是很有原則的,不會作爛好人,也不會怕別人說他沒愛心,因此我們也要勇敢,幫助人的界線和原則要清晰,「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v.6)有些人的身份表面上很值得同情,但生命並非如此,不是為神而活,仍然喜愛世界。因此真正需要教會賙濟的是那些歸向神、真正無依無靠的人。那些歸向世界,無論說自己多可憐的人,也不需要管她。「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v.7)提摩太要起來對寡婦的生命說話,不能因著她們身份可憐便不敢要求她們,牧養就是要挑戰人的生命,讓人的生命歸向神。因此即使是寡婦,也要去挑戰她的生命去全心尋求神,而非好宴樂,追求世界。因此作小組長的要有智慧,不要因著小組員的遭遇看似很慘便不敢向他生命說話,每個人的生命都有需要被調教的地方。「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v.7)不單囑咐寡婦,也去囑咐她的親屬,如果他們不去照顧家人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更不好,因此不單對寡婦,關乎她整個家庭都需要勇敢教導。因此牧養是不容易,但是值得的,當我們調教每個人的生命歸向神,是一件極美好的事。「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v.7-10)能夠被登記在被賙濟的名冊上的是有規則的,不是很容易便能被記在冊上。有些人認為教會是慈惠機構,覺得教會為甚麼不多做點善事,其實是要在真理的原則下運作,幫助一些真正需要被幫助的。例如欠賭債的人若沒錢吃飯,我們會買飯給他吃,但不是幫助他去還債。我們會幫助人,但是是幫助人成為一個人,而非作罪的奴僕,因此我們要有真理的原則。我們並非不愛人,而是因著愛才要幫助人恢復人尊貴的形象,而非活得不像人。「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v.11)若是年輕的寡婦便不用為她登記,讓她去負自己生命的責任,因為年輕最好就是去嫁人,勉得在教會賙濟下不用擔心經濟,以致遊手好閒,說長道短,情慾發動,在慾望核制下去做羞辱神的事,這樣便不能去建立她的生命成為更好的人。因此是按著每個人不同的狀況去處理不同的需要,但人人都會說自己有需要,這需要要有真理原則和智慧。「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v.14-15)不要因著我們的幫助以致她不需要擔負生命的責任而隨從了撒但。作父母的也要謹慎,不要常覺得自己的兒女很弱勢,甚麼都去幫助他,以致他長大甚麼都不懂做,終日遊手好閒,不知自己的生命方向。
三. 領袖生命有尊榮,也有要求 (v.17-24)
這段講關乎領袖層面的事。「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v.17)治理教會是不容易的事,因此要尊榮教會的領袖,要加倍的敬奉,不要虧負他們,因為連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也不可以籠住牠的嘴,代表牛在工作時不能套住牠的嘴以致牠不能吃地上的穀物,因為牠一邊工作,也要讓牠有得吃,牛都不可以虐待,更可況是治理教會的人,因此要將當得的酬勞和尊榮給他們。「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v.19)關乎控告的事要嚴肅處理,因為領袖是要被尊榮,不可任人控告,散播他的壞話,除非兩三個人控告同一件事,可能就是領袖的問題。神對治理教會的長老是很看重的,如果不是有真憑實據而亂說,在神面前是一個不實的控告。不是不能講長老的問題,而是要有真憑實據。因此當有人向我們說牧者的壞話要謹慎,若真覺得牧者有甚麼做得不好可以到牧者面前反映,但不要散播謠言,要把守我們的口。「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v.20)一開始說不要嚴責,但如果這人真的犯罪,便要在眾人面前當面責備,叫其他人可以得警誡,不跟著去走歪,這也是為著生命的好處。因此提摩太在每方面都要學習勇敢起來治理,且要有愛有原則。「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v.21)要公正,不可有偏心或偏見。「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v.20)領袖的生命是需要觀察,不要急著按手讓人擔任領袖的職份,免得現在按手但將來發覺他生命有問題,就等於在他的罪上有份,因為沒有把關好,我們要保守自己的清潔,「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v.24-25)有些人的問題是明顯的,但有些人的問題是不明顯,可能平常都很敬虔,但直到一些事情發生,才看清他生命的問題。因此按立領袖不要急促,要先觀察清楚他的生命,即使有些人隱藏得很好,但無論是善行或罪,終會被顯露出來。我們對領袖的生命要有要求,要透過一些事去驗證他是否可以。「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v.23)提摩太腸胃不好,可能因著緊張或壓力太大,保羅提醒他也要知道怎樣處理自己的生命。當時的水沒有被過濾,河和井的水是有細菌,因此保羅建議稍為用點酒去殺菌。提醒我們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和心靈,否則是沒法承擔領袖的工作。很多牧者把身體都弄跨了而回天家,提早結束地上的使命,這是不好的。因此我們真的要學習放鬆,不是用自己的力去做,而是倚靠神的力,但天然人是傾向靠自己,我們要知道一切都是出於神,而非出於人,我們要清楚神才是帶領者,才能好好地牧養教會。
今天即使我們還未需要牧養教會,但我們要思想我們有活在神的真理和原則中嗎? 例如有沒有好好照顧家人;願不願意在愛與勇敢中建立關係;是否願意讓人向我們的生命說話? 面對教會的領袖,懂得去尊榮嗎? 若渴求作領袖,自己的生命經得起驗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