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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12章

 神的愛憐恤大衛

一、用愛挽回大衛 (V.1-6)

在上一章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惡的事,犯下姦淫和借刀殺人的罪。大衛內心的狀況非常剛硬,參考詩篇「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詩32:3)神對大衛忍耐,但等到孩子出生了,大衛仍硬著心,不肯來到神面前悔改,神差先知拿單去見大衛,並用一個故事拆穿大衛所做的惡行,讓罪曝光。大衛聽到故事後的反應「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v.5-6) 神讓大衛看到自己的問題,雖然大衛所犯的罪也是該死的罪,但神沒有馬上處死他,神仍是用祂的大愛挽回大衛。如果神不用愛來挽回大衛,可能大衛會一直剛硬下去,整個王朝可能都會受影響。
在我們生命中也會犯罪得罪神,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要硬著心,我們要立即的回轉,神仍會用慈愛來挽回我們。

二、 愛的管教,承擔後果 (V.7-12)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v.8) 神責備大衛你若覺得不足,我會加倍地賜給你,為甚麼你還要去取不屬於你的東西?這是我們人為甚麼會犯罪得罪神的原因,我們總是不相信在神裡面,神已經賜給我們所需要的東西。我們總是想辦法在神以外得到自己看為好的東西。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v.13) 大衛合神心意,不是因他不會犯錯,而是他在面對神時的回應,是合神心意的。他受到責備立即認罪,不像掃羅用許多理由為自己開脫。
從大衛的事件看到,耶和華神是有公義和慈愛的神。有時我們覺得自己很愛神了,為神付出了很多,偶爾有點行為偏差不是大問題,覺得神會有恩典的,我們忽略神是公義的神。『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參民數記14:18)神是公義的神,犯罪是要承擔後果的,因此神對大衛的管教是非常嚴厲的,雖然神赦免大衛的罪,但大衛仍要承擔以下的後果:
1.刀劍必永不離開他的家
2.家中興起禍患攻擊大衛
3.大衛的妃嬪將在日光之下與人同寢,他暗中所做的,在日光下報應。
4.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必要死
撒母耳記12章之後的經文中,看到大衛的家是四分五裂,家庭出現亂倫、兄弟相殺、兒子謀朝篡位,神雖然赦免大衛的罪,但大衛仍要承擔罪的後果,罪在我們生命中會留痕跡的,例如以前過顛三倒四的生活,縱然認罪得神赦免,仍要面對身體受不良生活做成影響的後果。我們不要因神是滿有慈愛的,就想我犯了罪來到神面前認罪就可以了,因此去輕率犯罪,要知道我們是需要承擔罪的後果的。

三、愛的接納,生下所羅門 (V.15-25)

大衛和拔示巴的第一個孩子死了,是神對大衛的審判。拔示巴生第二個孩子, 「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他同寢,他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v.24-25)神是全然饒恕大衛,賜給拔示巴兒子所羅門,神是非常喜悅他的。這兒看到神慈愛的一面,日後所羅門承接王位並為耶和華神建殿。當我們犯罪得罪神的時候,不要害怕來到神的面前,只要我們願意認罪,神就赦免我們的罪。

四. 爭戰得勝,但失權柄 (V.27-31)

「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v.27-28)大衛殺烏利亞的事上,約押是幫兇。雖然大衛在戰場上是得勝的,但卻失去他的權柄,約押對大衛的態度失去尊敬的心。後來大衛對約押所做的也只能是忍氣吞聲,這也是神給大衛的報應。

總結

神對大衛有憐恤,憐恤的意思是憐憫、憐惜、留情,神沒有滅絕大衛,憐憫用愛挽回他,管教他,在他往後面對後果時仍與他同在,和他一起面對。我們若犯了罪,不要向神硬著心,要立時悔改,領受衪的憐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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