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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10章

不明困苦,仍緊緊捉著神

約伯記第九和第十章其實不只是回應比勒達,也是繼續回應以利法。約伯面對朋友們的指控,他的回應是人無法靠自己在神面前成為義,他不敢與神爭論,因為沒有一人能在神面前站立。來到第十章,約伯不再是回應他的朋友,而是在向神呼求,「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裡苦惱,我要說話,」(v.1)「述說」的原文是「訴苦」的意思,約伯面對自己的艱難,有很多不被明白、委屈的情緒,他無法繼續壓抑這些痛苦,他要開口說出自己的苦情。縱然約伯不明白神為何讓自己有這經歷,但他並沒有因此退縮、將自己隔絕,對神存著關係中的信任,定意要緊緊捉著神。

一. 心向神,訴說苦情 (v.1-7)

「對 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v.2-3) 約伯承認神是創造、掌權的神,他相信神做每一件事都有美意,但這一刻的約伯實在不明白為何自己有如此經歷,神的心意到底是什麼呢,他不明白自己與神的關係那裡出現了問題。約伯很想神能指出他的問題,不要讓他遭遇的看似是被神定罪一樣,卻不知道那裡出錯了。「你的眼豈是肉眼?你查看豈像人查看嗎?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你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v.4-7) 約伯深知神是公義察看人心的,祂最明白人最裡面隱藏的,並且神不會受時間限制,所以一定不會判斷錯。然而為何神沒有看見自己是無罪、仍無法脫離神的手呢?在約伯的訴苦中可以看見他對神的信任,那怕在如此的環境,但他沒有放棄與神對話、放棄與神的關係,他的心仍然是向著神,即使裡面有再多的苦水,但他願意向神傾心吐意,不是為與神爭論,而是要向神訴說自己的不明白和難處,他願意伏在神的手中。其實神是容許我們向祂訴苦,但卻不要變成是在指責神,信任不是從祝福或是環境中生出來的果子,而是對關係的一種態度和個人的決定,我們的眼光會決定一切,要相信每件事都在神手中,縱然我們不明白,但要確信在神裡面都有美意。

二. 堅信一切在神手中 (v.8-13)

「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你還要毀滅我。求你記念─製造我如摶泥一般,你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你不是倒出我來好像奶,使我凝結如同奶餅嗎?你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v.8-11) 約伯在這裡用了許多相對詞來形容神的掌權,包括:創造與毀滅,製造與歸於,倒出與凝結,外在穿上與內在連結,為的是表達不管由開始到終結,從生命的內在到外在都是在神掌管之下,沒有任何事能脫離神的手。「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然而,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裡;我知道你久有此意。」(v.12-13) 約伯指神的創造已顯明了神的良善、慈愛,他相信自己所經歷的是神早已知道,但他終究不明白為何神要毀滅自己的精心傑作。約伯對神的認識不是透過環境或是當下的經歷,而是透過從神的屬性和創造來認識神,以致他在黑暗中不致迷失,仍能夠相信神的掌權。如果我們只透過環境來認識神,便無法緊緊的捉著神,也沒有足夠信任向神傾心吐意,當我們不是從神的屬性來認識祂,便不懂得向神呼求

三. 繼續敞開,唯求神的寬容 (v.14-22)

「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我若昂首自得,你就追捕我如獅子,又在我身上顯出奇能。你重立見證攻擊我,向我加增惱怒,如軍兵更換著攻擊我。」(v.14-17) 經文中幾次提到「我若…」,你就這樣待我…約伯表達在困境中的傷痛,他感到自己好像被神定罪和攻擊一樣,約伯在這裡的情緒和前兩段的情緒不一樣,好像又回到困苦的情緒裡面,他向神表達裡面真實的想法,痛苦到甚至寧願自己沒有出生過。「你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當時氣絕,無人得見我;這樣,就如沒有我一般,一出母胎就被送入墳墓。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嗎?求你停手寬容我,叫我在往而不返之先─就是往黑暗和死蔭之地以先─可以稍得暢快。」(v.18-20) 約伯沒有求神讓他病得醫治,他願意伏在神的掌權下,只祈求神可以鬆手一些,讓神的慈愛臨到自己,可以得少許的安慰,讓自己在臨死之前「可以稍得暢快」。縱然面對這麼多的不容易,但約伯仍相信他的出路是在神手中,他從沒想過要掙脫神的手,堅信神的掌權持續向神呼求,求神的寛容能臨到。今天我們也要選擇捉緊神、不要逃避神,要學習約伯的真實,在艱難中仍向神敞開、向神傾心吐意,懂得向神表達真實的感覺和需要。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