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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8章

來跟從世界的光

在約翰福音裡,耶穌的七個「我是」宣告中,本章記載了其中之一的宣告。當時守住棚節有兩項重要的儀式。首先是水祭,在住棚節最高潮的日子,祭司會前往西羅亞池取水,並倒在祭壇的角上。上一章提及,耶穌正是在此時呼籲人來領受祂的活水。另一個則是點燈儀式,住棚節期間,四根巨大的燈柱日夜燃燒,照亮四周,象徵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以雲柱和火柱照耀並引領他們走過曠野。以色列人也以此為榮,像是神的光臨在他們中間。本章記載的事件發生在住棚節之後,地點位於聖殿的庫房,也就是「女院」所在之處。當時燈柱可能已微弱或熄滅,耶穌便宣告祂是世界的光,開啟本章的主題。

一. 主是真光,光照世人 (v.1-11)

當耶穌在聖殿裡教導眾人時,一群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正在行淫時被當場捉拿的婦人前來,要她站在眾人中間。值得注意的是,這位婦人是由最具權威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親自捉拿的,這意味著她幾乎已經被定罪了。按照律法的規定,她所犯的罪應當被處死,可以想像此刻這位婦人必定處於恐懼與驚慌之中。「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v.6)文士和法利賽人藉此機會尋找耶穌的把柄。因為若耶穌主張用石頭打死她,便會觸犯羅馬法律,當時猶太人沒有執行死刑的權柄;若耶穌說放了她,則又違背了摩西律法的規定。然而,耶穌並沒有落入他們的圈套,而是選擇沉默以對。這正是一個值得我們學習的智慧,並非所有問題都需要按照對方的預設來回應,有時保持沉默反而是更明智的選擇。「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v.7)耶穌這個反問把眾人的注意力,從「該不該處死這婦人」轉移到「誰有資格執行這審判」。在這聖殿之中,唯獨耶穌擁有真正的審判權柄。祂是那唯一的真光,此刻正照亮在場每一個人的內心,使眾人看清自己的問題。於是「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v.9)值得注意的是,最先離開的是那些德高望重的長者,他們年歲愈長,愈明白自己累積的過犯;隨後那些年少氣盛的人也陸續離去。最終,只剩下耶穌和那婦人留在原地。在真光的照耀下,世人得以看清一個真相,就是人人皆有罪。當人活在黑暗中時,無法察覺自己的罪;但當真光來臨,便照出我們真實的本相。「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v.10-11)耶穌對罪的態度比法利賽人更加嚴肅,因此,祂為了我們的罪而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沒有定婦人的罪,而是吩咐她從此不要再犯罪。可見,耶穌的真光照耀人們的生命,不是為了定罪,而是為了赦罪。神先施恩,後真理。我們都是罪人,神先以恩典讓我們選擇如何過自己的人生,再賜予我們真理,最終按我們是否遵行真理來審判。

二. 跟從祂,得生命的光 (v.12-30)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v.12) 只要跟從耶穌,就能一直行在光中,並且所得到的是生命的光。「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v.24) 若不信耶穌,就要死在罪中;唯有信祂,才能得著生命,走向光明。

三. 進入光,是神真兒女 (v.31-47)

耶穌道成了肉身,當我們跟從耶穌便是跟從道。「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v.31)「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文是常住在我的道之內,就是整個人住在神的話語裡。「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v.32)當我們住在神的道當中,我們認識真理所帶來的是自由。然而,當時的猶太人認為自己早已脫離埃及的奴役,無法理解耶穌的話。於是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v.34-35)犯罪的人仍在罪的捆綁之下,並未得着真正的自由,奴僕沒有辦法永遠住在天父的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v.36) 自由是天父真兒子的印記,這自由並非隨心所欲、任意而行,而是脫離罪惡捆綁的真釋放。這自由是從行真理而來的,真正的自由不僅在於明白真理,更在於有能力向魔鬼說「不」。「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v.44)持守真理的人是天父的兒女,背棄真理的便是認賊作父,淪為魔鬼的奴僕。我們若要成為神的兒女,就必須跟隨真光,讓真理的光照亮生命。

四. 拒光的人,黑暗裡走 (v.48-59)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v.48)開始時是信祂的猶太人,他們現在卻不接受祂的光照而拒絕耶穌,甚至抹黑耶穌。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v.58)耶穌繼續說出祂的身份就是神,可是猶太人拒絕祂,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裡出去了。(v.59) 當猶太人拒絕耶穌的光照,便陷入黑暗、蒙蔽中,自以為無罪,反指耶穌有問題,甚至想用石頭打死祂。因此,我們必須跟從這世界的光─耶穌,否則也會像他們一樣顛倒是非,不僅看不見自己生命的問題,更聽不進任何指正。

我們若跟從這世界的光,就當接受祂的光照。真實的跟隨必須建立在真理之中,這樣才能成為天父的真兒女,不再作奴僕,這才算真正的出埃及。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