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真跟從神的?
第12章是接著第11章的內容。上章最後的經文提到耶穌面對宗教領袖們的質疑,祂反問他們,想要他們正視自己生命的問題。可惜這些宗教領袖拒絕耶穌的提醒與幫助,所以耶穌也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接著耶穌就用惡園戶的比喻繼續挑戰他們的生命,其實這時已是耶穌預備上十字架的最後一週,祂一次又一次直面這群宗教領袖,就是渴望他們能與神恢復關係,好使更多人也能與神建立真實的關係。但我們看見他們的心硬不聽。這給我們很大的提醒:不要以為有宗教領袖的身份,或外表上有許多宗教的行為禮儀,就是跟從神!神要的不只是外在行為,而是生命真實委身於祂的人。所以今章,神藉著兩類截然不同的人─高高在上的宗教領袖和看似不起眼的寡婦來讓我們看見誰才是祂眼中真正跟從祂的人。
一. 外在跟從,心卻棄絕耶穌 (v.1-40)
A. 拒絕耶穌的掌權 (v.1-12)
耶穌用惡園戶的比喻,回應宗教領袖對祂權柄的質疑。園主是天父,葡萄園代表以色列,園戶就是宗教領袖。天父原本託付他們帶領百姓結出屬神的果子,但他們卻使以色列偏離神的心意。當神差遣先知提醒時,他們凌辱甚至殺害;最後神差派祂的愛子耶穌,他們仍拒絕,甚至殺害。這比喻指出宗教領袖外表敬虔,內心卻剛硬,不願順服神的掌權。對我們而言,提醒我們參加聚會或服事不等於真正跟隨神,若拒絕耶穌藉屬靈權柄的提醒,就是拒絕祂在生命中的掌權。神託付宗教領袖的使命是要百姓結出屬神的果子;今天祂也託付我們在福音、工作、人際關係中結出果子。生活的每一個層面都需要向神交帳。藉著宗教領袖的失敗,我們要領受提醒:不要只有外在行為,卻不明白神的心意,最終拒絕了耶穌的掌權。
B. 心存錯誤的動機 (v.13-17)
「後來,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裡,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他們來了,就對他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 神的道。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v.13-14)這裡講到另一個場景,耶穌與法利賽人的對話。法利賽人聽完惡園戶的比喻後,本想捉拿耶穌,但因害怕百姓,只好暫時離開。他們便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去試探耶穌。原本法利賽人是宗教領袖,希律黨人則是效忠羅馬政權的政治人物,兩者彼此敵對,但為了陷害耶穌竟然聯手。他們來到耶穌面前,表面上恭敬有禮,實際上卻帶著惡意,要捉拿祂話語的把柄使祂陷入死地。他們問了一個充滿陷阱的問題:「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這是一個「兩刃的利劍」的問題,因為無論耶穌回答可以或不可以,都可能被利用來控告祂。「我們該納不該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v.15)「假意」就是指偽裝,虛有其表。耶穌知道他們的偽裝,因此指出他們的心是要試探祂。若耶穌回答要納稅給該撒,法利賽人就會煽動猶太人認為祂不愛國(因當時猶太人受盡羅馬的欺壓);若回答不該納稅給該撒,希律黨的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神的物當歸給 神。」他們就很希奇他。」(v.17)最後耶穌回答:「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明明這些法利賽人最應該認出耶穌就是彌賽亞,卻因嫉妒,因心懷錯誤的動機,錯過了他們等候已久的彌賽亞。
C. 只有理性沒有信心 (v.18-27)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試探耶穌後,撒都該人又向祂提出問題。撒都該人大多是祭司和貴族,他們接受希臘化思想,並與羅馬帝國妥協。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不接受先知書,也不遵守法利賽人的規條,他們的信仰只注重今生,不相信復活。 因此,撒都該人就以復活的問題來試探耶穌。第20至23節,從他們的問題可以看出,他們是用地上的標準來領會屬天的事;只憑理性去解讀神的心意,卻不以信心去領受。正因如此,他們無法明白神的大能。這段提醒我們要以正確的態度領受神的話。聖經不是單純的歷史或宗教書籍,神的話語是活的,能進入並改變、醫治、更新我們的生命。若沒有信心與期待,即使一年讀十遍聖經,生命也不會改變。每一次崇拜或聚會聽到神的話,我們都應帶著渴望的心,求祂更新、醫治我們。即使是熟悉的經文,神仍能澆灌新酒、新油在我們生命裡。因此,我們需要調整自己的理性與框架,真實去認識祂。「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你們是大錯了。」(v.27)最後耶穌說:「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如果只有理性卻沒有信心,我們就無法真正經歷神,只會覺得祂是有限的,只存在於過去,這樣的人是無法與神建立真實的關係,也無法與祂同行。
D. 看重行為過於生命 (v.28-39)
耶穌真的很忙,正當祂回應完撒都該人的問題,文士又上前發問。第一個問題是問耶穌:誡命當中哪一條是最要緊的?其實這是一個試探祂的問題。當時公認的律法共有613條,其中248條是必須遵守的,其餘則是不可做的。只要有人在一條上失守,就被認為犯了所有的律法。 因此,若耶穌回答不當,就可能被控告為否定神的律法。從文士的問題可以看見他心中的惡意,他並不是要認識神,而是著重於人應該做什麼,但耶穌的回答卻指出神看重的是人的生命,而不僅僅是外在的行為。第30至31節耶穌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耶穌的意思是一個人若沒有愛神的生命,即使遵守了全部613條律法,若不是出於愛,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毫無意義的。所以耶穌在此強調,一個人的生命是否有愛神、愛人的心,這才是神所看重的。若沒有愛,即使行為再多,在神眼中也是死的。 當文士聽完耶穌的回答後,稱讚祂答得很好,並回答說:「神只有一位,實在不錯。」我們看到這位文士自以為認識神,引用經卷,好像很明白神的話,但當耶穌站在他面前與他互動時,他卻沒有承認耶穌就是彌賽亞,雖然經文說沒有人敢再問耶穌問題,但耶穌並沒有因此停下。從35節開始經文提到文士的教導,他們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耶穌藉著這個問題指出,當時的文士和宗教領袖對神的認識只是停留在表面,他們只抓住舊約先知的語言,認為基督只是大衛的後裔,好像將來的彌賽亞只是像大衛一樣,帶領以色列國的政治領袖。然而他們不明白,彌賽亞的身份遠超過大衛,祂要成就的是更大、更超越的事。大衛帶領的是以色列國,但彌賽亞要帶領的是神的國度。耶穌指出他們的狹窄。接著耶穌說到這些文士,他們喜愛高位,穿著長袍,在街上受人問安,坐在首位,好像很敬虔,卻靠著虛假的宗教行為得人的尊榮。他們的生命充滿惡念,例如侵吞寡婦的家產,甚至他們的禱告在神面前也是虛假的。因此我們看到,這些文士看重外在的行為過於生命,他們的生命無法真正跟從神。耶穌要我們明白,跟隨祂不只是外表,而是要真心接受神的教導,正視生命的問題,用信心領受祂的話語,並結出生命的果子。這才是神所看重、真正跟隨祂的人。 今天我們要藉著這些反面的教材提醒自己,不要成為在耶穌眼中只有外表卻沒有生命的人。
二. 沒有高位,卻全然地跟從 (v.41-44)
這一小段記載耶穌在銀庫裡觀看眾人奉獻的情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v.42)窮寡婦缺乏沒有多餘的金錢,也無依無靠,但她仍自願奉獻。她沒有抱怨,即使不奉獻也不會有人指責她,但她並沒有因困乏而不遵神的吩咐。她愛神的心並不是建立在舒適的狀態之下,她把兩個小錢擺上。於是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v.43-44)因為窮寡婦相信神,所以她願意擺上。表面上她的社會地位不高,沒有尊榮,但耶穌卻看見她。原來神看重的是那些默默擺上、真心跟從的人,因他們是用生命來回應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