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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5章

你要相信賜生命的主

在本章的三件事件中,主角看似都處於毫無盼望的境地,但耶穌的出現卻帶來了完全的翻轉。然而人必須相信這位賜生命的主,才有機會扭轉局勢,生命也才能與過去截然不同。

一. 祂救你脫離魔鬼捆綁 (v.1-20)

耶穌拯救格拉森被鬼附的人,使他脫離捆綁;祂對那人的拯救,同樣也是對我們的好消息。在我們還未認識耶穌之前,我們也在魔鬼的捆綁之下,被牠操控,只是情況沒有格拉森人那麼嚴重。
格拉森人已經完全落在魔鬼的掌控中,甚至人用鐵鏈都無法鎖住他,但他的靈裡卻早已被魔鬼捆鎖。「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v.5)格拉森人甚至會傷害自己;而人在被魔鬼轄制時,其實也會以不同方式傷害自己─傷害情感、身體,甚至每一段關係。魔鬼常藉著我們無法控制的情緒或癮癖來捆綁我們,使人任由擺佈,逐漸失去神起初所賜的形象。「他遠遠地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大聲呼叫說:「至高 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 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v.6-7)並不是格拉森人自己跑向耶穌,而是附在他身上的邪靈前來跪拜,求耶穌不要讓牠們受苦。耶穌吩咐那些邪靈離開那人,牠們甚至還向耶穌懇求。最後耶穌准許牠們進入豬群,結果豬群無法承受而衝入海中淹死,格拉森人因此得著完全的釋放,不再扭曲失常,而是恢復了清醒的神智。然而我們的生命若給邪靈留地步,牠們就能在我們裡面自由進出;但耶穌來了,是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釋放。格拉森人被吩咐去傳揚耶穌為他所做的奇事;同樣,我們也要成為神的見證。當我們的情緒被更新,脫離癮癖,生命被改變時,都應當見證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

二. 祂恢復你的整個生命 (v.21-35)

這段記載血漏婦人得醫治。當耶穌正要去救睚魯的女兒時,許多人擁擠祂,因為人群太多,耶穌被包圍著,這反而讓血漏婦人能在不被注意的情況下擠進人群。這位婦人長期不能公開見人,也不能與人接觸,在社會地位上幾乎被視為絕望的人。當時若有人碰到她,就必須按宗教規條獻祭並進行潔淨禮,因此她常被人厭惡和排斥。我們可以想像,她過著孤獨的生活,家人離棄她,財產也愈來愈少,人生幾乎陷入絕望。當她聽見耶穌的事,終於看見一線希望。她心想:只要摸到祂衣裳的繸子,就必得痊癒。衣裳的繸子垂在地上,她很可能是爬著擠過人群去觸摸耶穌的繸子。她一摸,立刻得了醫治,並想安靜地離開。「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v.30)耶穌尋找她,是要讓這位婦人能公開地領受醫治。「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v.33)婦人之所以恐懼戰兢,是因為她觸碰了別人,使對方按律法成為不潔,而那位被她摸到的更是眾人眼中的拉比,她可能害怕因觸犯不潔條例而被人用石頭打死。可見雖然她的身體已得醫治,但她的心靈仍未恢復;若她就這樣離開,她在眾人面前仍然沒有被接納、沒有被恢復。她在耶穌面前把實情全告訴祂,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v.34) 耶穌稱她不是「婦人」,而是「女兒」,這對她而言意義重大。她原本被社會排斥,沒有地位,沒有身份;但當她聽見耶穌稱她為「女兒」時,她的身份立刻被恢復,整個生命也因此得著更新。她可以昂首挺胸地走出去,因為她在人群中的地位與尊嚴都被重新建立。對我們也是如此,耶穌使我們脫離轄制,恢復我們尊貴的身份與價值─就是神的兒女。

三. 相信生命在祂的手中 (v.36-43)

血漏婦人得醫治之後,有人來告訴睚魯,他的女兒已經死了,不必再勞動夫子。原本她只是病得很重,尚未死去,但因這件事似乎被耽誤了。耶穌聽見這些負面的話,就對管會堂的睚魯說:「不要怕,只要信!」經文特別提到睚魯是管會堂的,也就是說他對律法與各樣儀式都非常熟悉,但這些都不能救他的女兒。因此他緊緊依靠耶穌,耶穌對他說「不要怕,只要信」,是要他相信生命在神的手中。當耶穌到了他家,就為他的女兒施行神蹟,使她重新得著生命。耶穌要睚魯相信,也同樣要我們相信:生命在神的手中。祂勝過死亡、疾病和魔鬼的權勢,我們的生命在祂手中;縱然人終有一死,我們仍要確信我們的靈魂永遠在神的手中。我們要用信心相信賜生命的主,耶穌能救我們脫離捆綁,使我們的生命全然恢復,因此我們不要怕只要信。

我們要用信心相信這位賜生命的主,耶穌能救我們脫離捆綁,使我們的生命全然恢復;因此,我們不要怕,只要信。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