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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2章

安息日的主帶來轉化

我們帶著什麼眼光認識耶穌,會決定我們傳福音的熱情。如果只把耶穌當作行神蹟的夫子,傳福音的力度會不夠。相反,若相信耶穌是救主,能拯救我們的生命,才會有力量。耶穌不住做醫治和趕鬼的工作,吸引了不少跟隨祂的人。同時,也有一群法利賽人想要抓耶穌的把柄而跟著祂。法利賽人是一群嚴守律法的宗教人士,特別的是他們所遵守的律法是由文士和宗教領袖所訂立的規條。他們認為,如果沒有遵行這些規條,便是犯罪得罪神。我們看法利賽人的作風好像不好,但我們應該以法利賽人為借鑒,檢視自己的行為是否有法利賽人的心態,就是自以為很認識真理,便用真理批判別人。

一. 在憐憫的主裡得安息 (v.1-21)

整章發生的事情是在安息日,法利賽人喜歡在安息日觀察耶穌的行動,為了抓祂的把柄。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除了讓人在六日勞碌工作後第七日得以安息外,也是為了紀念神在六日內完成創造的工作。然而,經過幾百年後,文士和宗教領袖為安息日制定了許多由人設立的規矩,例如在安息日不能工作,就連治病的工作都不可以。「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v.1)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經過麥田,於是就掐起麥穗來吃,法利賽人認為摘麥穗等同於收割的工作,這樣的行為觸犯了安息日不能工作的規矩。耶穌調整他們的眼光不要只看重律法,祂教導他們人的需要遠勝於律法。同樣,耶穌來也是為了轉化我們的生命,祂要調整我們的眼光不跟從世界的價值觀。第3至5節中,大衛在躲避掃羅的追殺時,逃到殿裡求祭司給他陳設餅吃。律法規定陳設餅只有祭司可以吃,但大衛吃了,而神沒有因此降罪於他。耶穌以此例子說明,神是滿有憐憫的神,祂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祂讓法利賽人明白憐恤的重要性,並調整他們的心態,要求他們憐憫他人,而不僅僅是關注是否遵守律法。「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v.5)耶穌反問他們,按照他們的規矩,祭司在安息日服事豈不是也犯了律法、犯了罪?但神並沒有定祭司的罪。因此,憐恤勝於獻祭,性命勝於律法。法利賽人根據外在的言行和宗教行為來定別人的罪,而耶穌指出,神看人是看他們是否有憐恤的心。憐憫別人會在乎他們的需要,因而也會看重與對方的關係。這裡提醒我們,我們返教會應該是出於想要與神建立關係,而不是因為被別人要求的宗教行為。「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v.6)和「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v.8)這兩節是很重要的真理。神設律法本是設立界線和叫人知罪,但律法不能改變人不去犯罪,因為律法只是行為上的要求,很難改變想犯罪的心。如果人只倚靠律法,便很容易被律法捆綁。然而,我們在耶穌裡,耶穌比殿更大,祂可以叫人脫離律法的捆綁,因祂是安息日的主。「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v.10)文士和宗教領袖不允許在安息日醫治非臨死的病人。因此,他們故意問耶穌在安息日醫治是否可以。若一個只是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如果耶穌醫治他,便是犯了律法,法利賽人便可以控告耶穌。如果耶穌不醫治,那就推翻祂剛才所說的話。然而,『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v.11-12)耶穌用比喻回答他們。耶穌所說的情況,如果是法利賽人,他們會因為不想利益受損而救起坑中的羊。耶穌向他們表達的意思是,就算羊沒有面臨死亡,他們也會救上來,更何況是人呢。耶穌不是教導人不要守安息日,而是教導人不要只守儀式。法利賽人聽到後想把耶穌殺了,他們扭曲地認為,死守律法,不惜殺人也算是敬虔。在第17至21節中,馬太用了以賽亞書41章1-4節預言彌賽亞的特質對比現在的耶穌,印證了祂就是彌賽亞。

二. 靠聖靈脫離黑暗 (v.22-37)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裡,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v.22-23)耶穌醫治了一位又盲又啞的病人,而眾人的反應使法利賽人十分不悅。因此,他們抹黑耶穌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v.24b)他們誣蔑耶穌是靠黑暗力量趕鬼,接著耶穌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v.25b),更回答他們:「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v.28)意思是祂靠著神的靈趕鬼,祂便是把天國帶下來了。因此,我們活出以賽亞書61章1節的異象-醫病、趕鬼,傳天國福音,便是將天國帶下來。所以,我們醫病、趕鬼,傳福音到哪裡,天國就在那裡。「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v.29)壯士比喻魔鬼,壯士的家具是比喻被魔鬼捆綁的人。所以要先捆綁魔鬼,才能使被魔鬼捆綁的人生命得釋放。「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v.30)不與主相合的,就是敵對神;不歡迎聖靈的工作,就是敵擋聖靈。這個選擇沒有中立的立場。法利賽人故意把聖靈講為邪靈-鬼王別西卜,這是褻瀆聖靈的行為,是不得被赦免的罪。第33至37節是好樹和壞樹的比喻。耶穌說從一個人口中所出的話,便能知道他的為人如何,因為人的心充滿什麼,口裡便說出什麼。好的話結好果子,壞的話結壞果子。

二. 悔改重新,進入屬天新關係 (v.38-50)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v.38)文士和法利賽人因好奇要求耶穌顯個神蹟給他們看。耶穌說,除了約拿的神蹟,沒有神蹟再給他們看。約拿在尼尼微的外邦城宣告神的審判時,整個尼尼微城都悔改,這便是一個神蹟。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他們能夠脫離律法的捆綁,不再自義批判別人,悔改回轉,已是一個神蹟了。「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v.42)南方女王指的是示巴女王,她為了聽所羅門王的智慧之言,願意從遠方前來。所羅門王的智慧之言都能吸引遠方的外邦女王,更何況是比所羅門王更大的耶穌所說的話。然而,祂卻被自己的百姓拒絕,反倒要害祂。耶穌用污鬼回頭的例子說明什麼是悔改和悔改的重要性。鬼從人身上離開後,必須附著某些東西或人才能得安息。人以為靠自己的能力或好行為,可以清潔內心,不再被鬼附著,可是耶穌說這種想法是錯誤的。若我們不讓聖靈住在生命中,原本的鬼會帶七隻比牠更惡的鬼回到人的身上,而且住得比以前更舒適。因為人自以為靠自己,不需要耶穌和聖靈,那人的境況只會比之前更糟。第46至50節,屬靈的親屬關係:當人願意遵行天父的旨意時,便能與耶穌建立新的關係,成為耶穌的兄弟姊妹。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祂在安息日中有權柄。耶穌要帶來轉化,改變當時法利賽人的眼光和心態。祂讓他們知道人的需要比律法更重要,並教導他們要對人有憐憫。我們的生命被耶穌更新,但我們的眼光是否也被耶穌轉化?還是我們帶著宗教行為來到神面前,而不重視與耶穌的關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