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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章

跟從主,帶下天國

第4章講到耶穌靠聖靈勝過試探,耶穌這位大君王站穩在愛子的身份上開展天國服事。最後,有許多人跟隨了耶穌。那是否這些跟隨主的人,就可以完全領受祝福、與耶穌同得愛子身份、帶下天國?不是的。若只有跟隨主的行動、卻沒有跟隨主的心,生命不願改變,也沒辦法得著祝福、成為天父的愛子和帶下天國。所以跟隨主要生命改變,讓天父的話進入生命。天國不是我們離開世界才能到達的地方,天國是神的旨意能臨到的地方。當我們的生命是按神旨意而行,我們所到之處都能帶下天國。那我們要如何跟從主,帶下天國?

一. 生命轉化,成為亮光 (v.1-16)

3-12節是我們非常熟悉的八福經文,但天父的心是否要我們只留意有哪八個祝福呢? 不是的,天父是要我們學習屬天的八個品格,包括: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恤、清心、使人和睦和為義受逼迫。因為跟隨主不是宗教行為、也不只是一個外顯行動。跟隨主是要從生命、品格轉化開始,這是關乎我們的心有沒有被神的話得著。經文特別說是生命先結出這些果子,才能得著不同的祝福和賞賜。我們不是信了耶穌就自然有這八個祝福,而是我們的生命先轉化,要先虛心、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恤、清心、使人和睦和為義受逼迫才能領受從神而來的祝福和賞賜。所以我們不要只追求祝福,卻漠視生命,是一環扣一環。今天我們跟隨耶穌可能已有一段時間,但我們的生命有更新改變嗎?這樣才能不斷地領受祝福。「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v.13-16)這一段,耶穌繼續教導生命轉化的重要。原來生命不是個人的事,生命是彼此相連、彼此影響。當我們的生命沒有轉化,沒有學習活出以上提到的八個屬靈品格時,我們就無法像鹽、起「調味」與「防腐」的作用,無法轉化我們身邊的人和環境。唯有當我們的生命轉化,學習活出以上提到的品格,我們才能成為鹽同光,不單起「調味」與「防腐」的作用,更透過我們的好行為,彰顯神的榮耀,如同光照在人前,讓人認識神。所以「鹽」是我們的生命實際狀況,而「光」是我們的行事為人的見證。我們有鹽和光的生命嗎? 不單是指我們的生命與過去沒信主時不一樣,而是現在的我與早期信主的我有不一樣嗎? 有持續更新改變嗎? 我們在家人、職場同事、朋友面前有沒有見證,讓人越來越認識神呢? 隨著我們自己越來越認識神,我們愛人的程度應該是越來越多,我的見證也越來越多,求主幫助我們的生命持續轉化,成為鹽和光。那我們如何才能有鹽和光的生命?「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v.2) 「教訓」這字是未完成式,耶穌不單是在當時開口教導門徒,今日他同樣在教導、提醒我們生命要轉化,成為亮光。耶穌不要我們只是外在跟從祂,但生命裡面仍是混亂一片,因為這樣的生命無法跟從耶穌到底、沒辦法帶下天國。

二. 緊貼父心,活出父旨意 (v.17-48)

我們不單生命要轉化,成為亮光,讓人能透過我們的生命認識神,我們也要真實活出父的旨意,才能帶下天國。「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v.17) 「成全」的意思是完全和應驗的意思。隨著時間的過去,人對神的吩咐和教導會存著偏差,甚至淡忘神藉先知所說的話。所以耶穌說祂來不是要推翻律法,乃是要完全和應驗舊約先知所說的,讓人藉祂真實進入神的心意。「我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v.18-20)耶穌確實地告訴跟從祂的人,若沒有遵行神吩咐的生命,只有外在的行為,是不能進天國。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靠行為稱義,他們不明白神國的義是從生命裡面活出來的。接著耶穌就指出生命不同層面,要如何活出神的心意:

1. 活出和睦的關係 (v.21-26)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v.21-22)耶穌說不單殺人會被審判,怒罵人的都同樣受審判。「拉加」的意思是無用、蠢材,愚笨,而「魔利」是愚蠢、笨拙的意思。原來在神的眼中,怒罵人等同於殺人,因為話語是有能力的,當我們咒罵別人時,這些話是貶損人的價值。因此神是很看重我們口出所說的話,特別我們作權柄的,會否對下代說負面的話? 這是抹殺了他的價值?話語一出是不會消失,在靈界會產生影響力,人的生命會因我們負面的話而被摧毀。我們要求神幫助我們,為著我們過去曾向人說負面和咒罵的話認罪。其實殺人和怒罵人都是因心存怒氣,但律法只能對付外在的行為,卻不能真實處理心裡的問題。第23-26節耶穌就指出要先處理內在的心思,如怒氣、苦毒和仇恨等,因為這些累積下來,容易產生殺人或怒罵人的心思。所以耶穌說若當關係中存著問題,不管誰對錯都要先和好,不要讓壞的心思存留。我們要活出神的旨意,在任何關係中都要成為和睦的人。

2. 活出裡外的聖潔 (v.27-37)
第27-30節講心思的聖潔。「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v.28)人會犯姦淫是因為心裡已經藏著淫念,所以聖潔不單是守外在的行為,更重要的是要處理內心。因為我們無法守住心思的戰場,便無法守住我們的行為。我們每一個行動都是從心思去帶動,我們若想做一些事時,可先停一停去想為甚麼我的心想作這個行動呢?很多時候都是我們的心出了問題。第31-32節是講婚姻的聖潔。當時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覺得只要有休書便可休妻,其實神對婚姻的心意是一生一世,所以即使有休書都不代表可休妻。只是在摩西時代,因著人心的剛硬,不願守婚姻的聖潔,出現姦淫的問題,摩西便說只要寫休書便可休妻。但慢慢人將摩西的意思扭曲了,在新約時代的人漸漸隨意休妻,例如:妻子煮飯味道不合適、覺得妻子照顧自己不夠好等,都成為休妻的理由。並且當時的嫁妝是由女方預備,人認為有錢就被神祝福,那怎樣讓自己更有錢,就是休妻娶一個更有錢的妻子。若不是因著姦淫問題而休妻,結果會使被休的妻子,成了淫婦;若有人娶這被休的婦人,就犯了姦淫。當時的人隨意休妻,導致淫亂的事情發生。婚姻是彰顯神聖潔的旨意。第33-37節是講口所出的要聖潔。當時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地或聖殿來發誓,但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耶穌提醒當時的人口中所出的話要聖潔,就是要將我們的口分別出來,說誠實的話,不要說做不到的話,或用發誓加增自己話語的可信程度。「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裡出來的)。」」(v.37)耶穌指出發了誓做不到或誇大其詞,其實都是出於惡者。因此聖潔不單在心思、關係上,更在我們的話語上,因為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

3.活出完全的愛 (v.38-48)
在38-42節耶穌教導要如何愛仇敵,不單去愛一些愛我們的人,即使是恨和傷害我們的人,也要去愛他們。「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v.43)人的愛是很有限,會受人的回應、環境的狀況影去響,因為人的愛都是以自我為中心。唯有神的愛是完全、毫無保留,不管人或環境如何都不會改變。耶穌教導跟從祂的人要怎樣才能活出神的旨意? 就是要活出這樣的愛,在愛中是沒有計較和自私,而是願意給予和付代價。因為神的心意只有一個,就是愛神愛人,並且愛人是要愛人如己。所以第38-42節中耶穌就引用例子來幫助我們明白如何去愛,即使面對傷害你、搶奪你、不可愛的人,仍要學習饒恕、給予、在關係中願付代價,為他們禱告。「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v.48)我們的天父是完全的,祂愛世上每一個人,甚至是那些與祂敵對的。所以我們也要完全,學習把天父所給我們的愛和祝福,給予別人。

透過今章,耶穌提醒我們帶下天國是從我們的生命開始。我們怎樣檢視自己的生命有沒有成為鹽和光?就是透過我們身邊的人能否從我們的生命認識神。另外,我們要反思在關係中有沒有活出天父的旨意? 我們有沒有隨意怒罵人? 心中會否仍存著不饒恕?會否仍有不能愛和接納的人? 求主幫月功我們在關係中成為和睦的人,能夠用神的愛去愛別人。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