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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4章

承受產業的兒女

保羅語重心長地提醒加拉太教會,信仰不要倒退,不要回去從前守律法的舊約中,要回轉到基督的救恩之中,要脫離律法主義,領受聖靈,要成為承受產業的神的兒女。我們能否得着神所應許的產業就在乎我們的身份,保羅要讓加拉太教會知道自己是神兒女的身份,不要再活在奴僕的心態中。

作為神家的兒女,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卻很難活出神兒女的身份。正如聖經中浪子的比喻,大兒子雖然天天和父親在一起,但活出的卻是像奴僕的生命,他和父親的關係很有阻隔。我們當中也有弟兄姊妹,雖然已有神兒女的身份,但是和肉身父親沒有好的關係,沒有從肉身父親身上享受到愛、肯定與接納,很容易就會落入律法主義奴僕的心態。

一、 脫離律法主義的轄制 (v.1-11)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v.4-5) 我們每一個人都因著耶穌,從罪中被拯救出來,我們因信稱義,因著耶穌得蒙拯救得著神兒子的名份,不是靠行律法而得的。「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v.6) 我們能夠得神兒子的名份,就是被基督所贖。所以我們可以脫離律法主義的轄制,神差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因此我們可以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同證我們是屬神的兒女,但我們是否很釋放的稱呼天父為阿爸!父!呢? 還是會很難喊出阿爸!父!呢? 如果有困難,代表我們裡面有些東西阻塞了。如果我們能夠從裡面帶著情感呼喊:“阿爸父”,甚至喊到流出眼淚,那麼情感的閉塞就會被打通了。

二、 有基督成形在心裡 (v.12-20)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v.16) 當加拉太教會回到律法主義的時候,保羅向他們教導因信稱義的真理,就仿佛與他們對立似的。一個能夠承受產業的兒女是不會抗拒真理,我們都是領受產業的兒女,我們要願意擁抱真理,不要再依靠行為去換取神的祝福。有基督成形在心裡,是表明當我們有神兒子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時,我們就會越來越像神的兒子,耶穌的生命就會在我們裡面成形。耶穌在天父面前是順服、跟隨、相信和依靠神的兒子,當我們越讓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活出來時,我們的生命就會越來越像耶穌,也會越來越有神兒子生命的特質。

三、 憑著應許作兒女 (v.21-33)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v.22-23) 這裡講到兩個婦人的比喻,一個是使女,一個是自主婦人,是比喻律法的舊約和耶穌基督救恩的新約。我們是靠著耶穌基督十架的救恩,還是靠著律法呢? 兩者是有分別的,靠律法就像使女生的兒子,就是一個奴僕,靠十架耶穌基督的救贖,就像自主婦人所生的,那就是承受產業的兒子。保羅勸告他們,你們要做自主婦人所生的兒女,是能夠承受產業的,不要再做西奈山所生於律法下的兒女,像奴僕一樣,是不能承受產業的。所以我們要做自主婦人所生的兒子,我們要擁抱十架的救恩。因信稱義,而不是靠行為稱義。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v.29) 保羅指出當時教會的狀態,血氣逼迫了聖靈,讓他們不靠聖靈,仍靠行為,血氣的勢力起來要擄掠加拉太的教會。在我們的生命中,屬血氣的也與聖靈相爭,有時候我們裡面仍然有很多屬血氣的行為,仍然很想靠自己,仍然想靠行為,用事工來維持與神之間的關係,卻不知道怎樣與父親建立真關係,會覺得為神做很多事工,就會與神有好的關係,代替了在神面前安靜等候、禱告、依靠、親近神的時間,不懂得享受做兒女的身份,因此我們要謹慎。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v.30) 血氣會和聖靈相爭,我們要趕出血氣的行為才能承受產業,保羅提醒加拉太教會不要再回到從前靠守律法和靠守行為,這樣與天父的關係就會斷開。我們不能靠行為或靠自己來到天父面前,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們唯有靠耶穌去到天父面前,靠著神的應許,靠聖靈幫助我們,我們不是靠自己。我們不要成為大兒子,雖然在父的身邊,卻有很多的抱怨,抱怨做了這麼多,為甚麼父親沒有看到。如果我們在天父面前也有同樣的想法,覺得自己已很乖了,但一直沒有得到心裡想要的祝福,埋怨神沒有賜福。這樣的話,我們就是有大兒子的心態,就是奴僕的心,或者我們會眼紅別人,為甚麼做得不好卻能得到祝福。這樣的話,仍是奴僕的心。所以我們要反省自己裡面的生命,是不是仍有很多血氣,是不是活在律法主義之下?求主幫助我們。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