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神同工
一、與神同工的生命
1. 我們的生命是與神同工?還是自己做自己的工?
a. 不可徒受祂的恩
我們的生命要結出成聖的果子,生活要與所蒙受的恩典相稱,要活出神的愛、要傳福音。
b. 免得這職份被人毀謗。
2. 神的用人
我們要在各方面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
a. 外在環境
忍耐、患難、窮乏、困苦、 鞭打、監禁、擾亂 (V4b, 5a) 保羅教導我們不可拒絕苦難,在苦難中仍要表明自己是神用人的身份。
b. 內在的品格
勤勞、警醒、不食。 (V5b)
c. 屬靈的生命
廉潔、知識、恆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 (V6a)
3. 似乎與卻是的生命
「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 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着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致喪命的; 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V8-10) 在神裡面服事,各種可能性都有,需要去面對,似乎不好,卻是很好。如同牧師師母在澳門牧會,面對很多弟兄姊妹,有讚賞的,讓牧師師母得了美名;同時卻也有毀謗的,讓牧師師母蒙受惡名。最讓牧師師母傷心的,就是一些我們自己教會的弟兄姊妹也參與在毀謗當中,我們要懂得分辨,不要因著自己在教會一些不愉快的感覺,便胡亂參與在不實的指控中。牧養似乎常因人的生命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
二、有父親的心寬 (V11-13)
「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 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 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
三、分別為聖,過聖潔的生活 (V14-18)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V14) 「相交」原是指夥伴的關係,是有交流的,我們要與神相交,至於與神有分別的,我們也就要從他們分別出來。「同負一軛」,是指當時的人耕種,會把兩隻牛用軛連在一起,這樣兩隻牛只能走同一方向、作同一行動。保羅用同負一軛比喻我們要與什麼東西連結,這個同負一軛,不單指婚姻中信與不信不能連合,也包括我們和什麼朋友交往、與什麼人成為生意夥伴、擁抱什麼價值觀、和什麼人同聲同氣等等。
「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V1).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V17) 我們徒受了神的恩,但神是否已收納了我們?我們是否已得著神兒女的位份?我們的生命要起來回應神,否則我們徒受衪的恩,最多只是單單得救,卻不能得著神要賞賜給我們的美好產業,求主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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