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希伯來書7章

我們所需要的祭司只有耶穌

當時很多信徒因著面對壓力想重回猶太教,作者接續講耶穌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如果他們重回猶太教就等於重回人所擔任的祭司職份,重回舊約的獻祭條例裏(透過地上的祭司獻祭來與神建立關係),作者表達明明已得著更好,為甚麼要回頭呢? 透過地上的祭司向神獻祭來與神建立關係這條路是可行的,這是否真的可以得救呢?其實並不可以。因此這章提醒當時的以色列人及我們每一位基督徒,我們所需要的祭司只有耶穌。

一. 比地上祭司更尊貴的祭司 (v.1-10)

既然耶穌基督是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那麥基洗德是甚麼等次,他的超越性是在哪?他是優於地上按著利未支派世襲成為的祭司嗎? 是比按著亞倫子孫作大祭司的祭司更尊貴嗎?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 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v.1)這已優於利未支派的祭司,因為他是王,而利未支派沒有人是作王的,並且他的祭司職任不是繼承而來,是被神指派,並且是長遠為祭司,麥基洗德祭司職任的等次是比利未的祭司職任更高,是更超越性。「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v.4)、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v.7)甚至麥基洗德比利未的先祖亞伯拉罕更大,他是收取亞伯拉罕十分之一及為亞伯拉罕祝福的那位。「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 神的兒子相似。」(v.2b-3) 這撒冷王就是預表神的兒子,是無始無終,是永遠作祭司的,因此麥基洗德的出現就是預表神兒子這祭司的職任。「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v.8)縱然利未子孫作祭司像比以色列人的位份更高,因為他們是收取以色列人的十分之一,但在麥基洗德的年代,當利未還在亞伯拉罕的腰中時,亞伯拉罕已取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因此麥基洗德也等於是收利未的十分之一,而他是永活的,並這裏沒有記載他的死。利未雖收取以色列人十分之一,但也會死,因此麥期洗德是活著的,就像神的兒子一樣。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是比地上的祭司更尊貴,而耶穌就是按這等次作祭司,因此祂是超越利支派及亞倫大祭司的職任,現在耶穌作祭司是打破了當時猶太人的故有觀念(利未之派作祭司,亞倫後代作大祭司已很尊貴)。作者呼籲當時的人要打破舊有的觀念,去擁抱耶穌這位更尊貴的祭司。對於我們來說,並非與我們無關,很多人信了耶穌又回頭求神問卜,尋求很多異教的祭司,想要透過他們得更好的祝福,我們要知道我們需要的祭司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因為祂比任何地上教派的祭司更尊貴。

二. 使我們進到神面前的祭司 (v.11-19)

是否地上的祭司能帶我們進到神面前?舊約的利未人祭司可及行異能的異教祭司都不可以,神所認可能將人帶到神面前的祭司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v.11)即使利未人祭司職任這制度是神透過摩西立的也不完全,這只是一個開端,是等候後來更完全的祭司職任來到,因此要興起另外一位祭司,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是照亞倫的等次,「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v.12)。「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v.13-14) 耶穌是猶大支派的,但摩西沒有說過猶大支派可作祭司,因為祭司的職任已更改,所以律法也必須更改,因此不需拘泥於必須是利未支派。「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原文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v.16)耶穌不是照肉體的條例來作祭司的職份(要利未人作祭司),祂是照無窮的生命大能來作祭司。「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v.18) 過去按著律法由利未人作祭司的是軟弱無益,不能期盼他們能帶人來到神的面前,因為祭司也會犯罪,祭司自己也不能來到神的面前,又如何帶人來到神的面前呢?因此我們需要有一位真的能打通這條路的人,真的與神之間的關係不會出現問題的人,那就是耶穌基督,祂帶來的是更美的指望,「(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v.19)唯有耶穌能將我們帶到神的面前,因此我們需要的祭司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這句話可破除很多異端所說的,地上所有人說自己是神或透過他們能看見神都是錯的,無論是誰也不可能代替耶穌,唯有耶穌是神所認可的祭司,只有祂能帶我們到神面前。因此我們不需覺得要倚靠甚麼才能到神面前,我們有耶穌便可以,我們不要因著覺得前路迷茫而回頭去尋找地上的異教祭司,或尋找先知恩賜強的人,想透過他們來到神面前,我們只有一位神所指派的祭司,就是耶穌基督。

三. 長遠活著,拯救到底的祭司 (v.20-28)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v.20)只有耶穌是神起誓所立永遠為祭司,「祂是真正的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v.21)耶穌為我們所帶來與神之間的關係是無可取代的,祂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前約是有缺乏,耶穌所帶來的新約是更美的,祂為我們帶來與神之間有更真實的關係,是沒有罪阻隔及可以坦然無懼來到施恩寶座前的關係。「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v.23-25)地上的祭司需要常更換,因為他們會死,只能一代代地傳承,但耶穌並不需要更換,祂永遠為祭司,因此我們倚靠祂,就永遠有倚靠。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是很有保障,因為祂能拯救我們到底,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我們知道自己生命有耶穌,就知道永遠都有保障,因為祂不會被更換。即使教會現在有我和牧師,但有一天也會更換,倚靠人是會震動的,因為人會變,但倚靠耶穌是很安穩的,因為祂長遠活著,並且祂那活著是拯救我們到底,替我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v.26) 「遠離罪人」是無罪的意思,「合宜」的意思是指切合我們的需要,我們不需要其他祭司,我們最需要耶穌這位祭司,因為祂是無罪的,不像地上的祭司,為百姓贖罪前要先為自己贖罪,但耶穌是無暇疪,無罪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v.27)耶穌是一次以祂無罪的生命獻上贖罪祭,為我們完成了完全贖罪的事,並不用像地上的祭司每年一次先為自己贖罪,再為百姓贖罪。「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v.228)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永遠為祭司,祂為我們成全的功效是到永遠的。

我們所需要的祭司只有耶穌,對於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這是很震憾的,因為他們一直在舊約的利未祭司制度下,而對於我們來說像是沒有這衝擊,但我們今天是否真的倚靠耶穌這祭司去到神面前呢?我們是否單單只倚靠耶穌這位祭司?我們對於耶穌為祭司這件事有多明白呢? 耶穌一次獻上,已為我們成全一切,祂是更美之約的中保,祂長遠活著,替我們代求,我們要透過耶穌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