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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7章

耶穌是成全永遠的大祭司

在傳統猶太人的觀念中,只有利未人的子孫才能成為祭司。麥基洗德不是利未子孫,祂是神尊貴的大祭司,麥基洗德喻表耶穌,耶穌是猶大支派,不是利未支派,但耶穌卻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因為耶穌是神所立的,祂的位份遠超越利未子孫。作者強調耶穌是照的麥基洗德等次永遠為祭司,是非常尊貴,除祂以外,我們別無倚靠和拯救。

一、 麥基洗德 (v.1-14)

1. 長遠為至高神祭司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v.1-3) 麥基洗德是撒冷王,是仁義王,他既是君王又是祭司,麥基洗德被稱為「至高神的祭司」。按照希伯來人的觀念,被記載的人都要寫出其父親的名字和其一生的年日,然而麥基洗德卻沒有被記載這兩件事,以致他如同沒有父母,也沒有生命的起頭和終點一般,因此他就成為神兒子的預表。

2. 勝過利未支派所立的祭司
在人們的觀念上,只能是亞倫的子孫才能成為祭司,而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的祭司位份勝過人的制度,他是由神所立的,甚至亞伯拉罕也將所擄回來的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 並且麥基洗德為亞伯拉罕祝福,表示麥基洗德的位份比亞伯拉罕大,更何況是利未和亞倫。亞伯拉罕是當時信徒所認識為最大的人,但麥基洗德比亞伯拉罕還大,而耶穌與麥基洗德的等次是一樣的,作者透過麥基洗德來讓當時的信徒知道耶穌的等次有多高和多尊貴。

二、 更美之約中保 (v.15-28)

1. 勝過肉體條例 (v.15-19)
耶穌基督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即表示祂超越地上肉體條例所立的祭司。按地上肉體的條例,必須是利未的子孫亞倫的後裔才可作大祭司,麥基洗德不是利未支派,他是超越限制來作祭司的。耶穌也是一樣,祂出於猶大支派,是按無窮的生命大能來作祭司的。

2. 起誓所立的 (v.20-22)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v.20-22) 耶穌是由神起誓所立,成為永遠的祭司。

3. 長久不更換 (v.23-25)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v.23-25) 因着人會死,所以利未人作祭司要不住地替換。但耶穌基督是長存的,祂的職任是長久不更換的,因此靠着祂來到神面前的都能拯救到底,祂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

4. 聖潔無罪,不為自己贖罪 (v.26-28)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v.26-28) 肉體條例的大祭司必須先為自己的罪來獻贖罪祭,才能夠來為百姓的罪來獻祭,而且只是暫時的掩蓋罪,但耶穌基督是更美的中保,祂不需要為自己獻贖罪祭,因為祂沒有罪,祂只需要為百姓獻贖罪祭,因為祂一次的獻贖罪祭,就除去我們所有人的罪,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使我們可以與神和好。

按肉體條例的大祭司只能一年一度單獨一人進入至聖所向神獻贖罪祭,到新約因著耶穌為我們負起極大的代價成就了救恩,打通了至聖所的幔子,以致我們可以來到神的面前,可以坦然無懼來到神的施恩寶座,這是神給我們極大的應許和祝福。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