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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羅西書3章

要活出復活的生命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V1,我們真的與耶穌基督同死、同埋葬和同復活了嗎? 我們現在思想的是甚麼? 我們若真的與基督一同復活,思想的應該是天上的事。如果我們現在還思想地上的事,代表我們的生命還沒有與基督一同復活。澳門的教會與歌羅西教會很相似,除了都是外邦教會外,信徒們的信仰生命也都存在很多的問題。

一、 活出復活的心思 (V1-11)

1. 思念上面的事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V1-3,如下我們的舊生命已與耶穌同死,並徹底地死透,就不會思念地上的事。當我們的舊生命不能死透時,便會被地上很多的事情牽引,讓我們很難將自己完全地獻給神。我們要常常敏銳神的啟示,當得着從上來而的啟示時要緊緊捉着,並順從聖靈的帶領而行。如6月14日的‘全球福音遍傳日’,我們每個基督徒也要承接神的大使命,將福音傳遍天下。我們要捉着從上而來的祝福,就要思念和敏銳天上的事,並緊緊隨地着聖靈的帶領而行。這樣基督就成為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V4。

2. 治死我們地上的肢體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和拜偶像一樣。』V5,我們要治死被世俗纏繞的罪行及問題。因着我們放縱私慾,就被這些淫亂、污穢、邪情、惡慾、貪婪和拜偶像的問題來纏繞。當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時,這些私慾是必須要死的,可惜有時我們並沒有讓它們死透,以致這些問題不斷地生根來纏繞我們。『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V6,‘悖逆之子’是指不聽從神話的人,神要我們治死這些罪和私慾,當我們不聽時就成為‘悖逆之子’,神的忿怒和咒詛便臨到我們身上。我們要有把這些私慾治死的心思和決心,仇敵會不住地試探我們,想讓我們犯罪跌倒。被試探不是罪,因為這是必然發生的,我們要立刻奉耶穌基督的名命令它離開並治死它。但因試探而跌倒就是罪,我們要儆醒,在試探當中要分別為聖,要時刻堅決地與惡者抗衡。當我們有想要與惡者抗衡的心思時,神必給予我們恩典去勝過一切的試探。我們要治死淫亂、污穢、邪情、惡慾、貪婪和拜偶像的問題的問題,尤其是情慾,就要透過攻克己心的禁食,與惡者鬥爭,讓這些罪和情慾的問題離開我們。當我們能控制私慾時,就能治死它們。

3. 棄絕惱恨、忿怒、惡毒、毀謗、污穢的言語和說謊
『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V8-9,我們的心思有要棄絕以上六樣的心思和行為嗎? 當我們出現以上這些心思時,要第一時間棄絕它們。我們惱恨、忿怒、惡毒、毀謗、說污穢的言語和說謊,常常是因着人際關係或金錢等的問題而引致的。但當我們的心思真的思念上面的事情時,地上這些讓我們生氣的事情其實並不算甚麼。『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V13,我們每個都犯了很多罪,天父也饒恕我們,我們有甚麼資格不饒恕人呢? 當別人得罪我們時,我們要宣告和選擇饒恕,免得惱恨、忿怒和惡毒在我們裏面生根。我們要謹慎儆醒,不要讓一些污言或謊言從我們口中而出。我們的心思意念要常常更新改變,思念上面的事,並讓一切的私慾死透,棄絕一切不合神心意的心思和行為,這就是復活的心思。

二、 活出復活的樣式 (V12-17)

1. 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V12,‘存’的原文是‘穿’,即我們要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為我們的樣式。我們擁有這些樣式嗎?

2. 愛心
『在這一切之外,要存着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V14我們要有愛心,當有愛心時,就能夠幫助我們整個心思意念,即我們就能夠有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3. 感恩的心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做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V15-17,要有復活的樣式,還要存在感恩的心。感恩不是公式化的,一切事情都是神的恩典,我們都要向神感恩,如能呼吸、走路、禁食等等,這並不是必然的,我們有為着自己擁有的向神感恩嗎?

三、活出復活的關係 (V18-25)

復活的關係包括愛的思想和愛的行動,『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着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V23-25,我們做每一件事都要從心裏做及為主而做,因此愛的行動是要從心而出。但我們心裏有神嗎? 當我們心裏有神時,就會有愛的思想,讓我們能作出愛的行動,這樣人際關係就會改變。我們能活出以下五種復活的關係嗎?

1.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相宜的。』(V18)
2.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V19)
3.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V20),我們每個人都作人兒女,我們有凡事聽從父母嗎? 只要父母的話不違背聖經的原則,我們都該聽從和滿足父母。
4. 『你們作父親的, 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V21)
5.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V22),在職場上,如上司的話不違背聖經真理,我們要聽從他/她像敬畏主一樣,當我們願意聽從時,就必蒙福。如我們不能活出以上的五種關係,即我們沒有聽從神的吩咐,就是沒有順服神。如我們聽從主的話去順服丈夫、愛妻女、聽從父母、不惹兒女的氣和聽從主人,我們必能與別人建立美好的關係。如果我們人際關係差,就要反思是否有聽從主的話。因此,我們要活出復活的關係就要聽從主的吩咐,心意更新而變化,存愛主的心,並行出愛的行動。願我們都不要成為‘悖逆之子’,當我們願意聽從主的教導,就能活出一個復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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