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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1章

見證原有的生命之道

一般新約書信都會有記載受信人是誰,而約翰壹書並沒有記載受信人是誰,因著當時的背景,有許多的學說如:二元論、幻影學說、諾斯底主義等,正影響著信徒對基督和真理的認識。因此,使徒約翰寫下這書信,與第二、三代信徒分享信息,為要告知當時的信徒甚麼是信仰,不是當時流行所說的諾斯底思想、幻影學說,而是主確實曾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祂是生命之道。所以,使徒約翰正在為耶穌作見證,並把他所見證的道傳開。今天,我們是否明白我們的信仰?有否讓世上學說來影響我們認識基督?我們要起來為耶穌作見證,並將耶穌的道傳開。

一、使人得喜樂滿足的信仰 (v1-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我們)的喜樂充足。」(v4)充足的原文是滿足,使徒約翰指出他寫這些話是為要讓自己和接受的人同得喜樂和滿足。

1. 是能夠經歷的道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v1)使徒約翰一開始就說這個生命之道是一直都存在的,是可聽、可看見的,即是人仔細觀察過,人可以認識到、可觸摸到的。

當時信徒受諾斯底主義影響,開始追求知識的層面,使徒約翰指出生命之道不單是知識,是能夠經歷的。今天許多人說我們的信仰是宗教,但我們都知道主仍然活著,神會說話、行神蹟、會啟示相信祂的人。為此,我們就應該興奮和喜樂。更重要的是,因著主我們經歷到生命的改變,「(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v2) 追求知識只會使人驕傲,不會讓人有喜樂和滿足。但生命之道帶來的是衝擊,把人內裡的生命彰顯出來。在馬可福音3:17「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 (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約翰暴跳如雷的個性,因著基督不再一樣。耶穌的恩慈對他個人的觸摸、接納,以及對他生命的開啟,他雷子般的性格被完全改變過來。不單是約翰經歷到,我們每一個人也經歷到。再多的知識也不能改變一個人,惟有與耶穌真實的相交,生命才會被改變,這也是我們信仰的核心。

2. 是彼此相交的道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v3)相交原意是團契。生命之道不單是能經歷,更是關係的建立,是共享的生命。何為共享生命?舉例就像我們與神開了一個聯名戶口,祂有的是我的,我的也是祂的。祂的喜樂、榮耀、聖潔等等,都可分享到我裡面。但約翰不單是跟神相交,更與人相交,是具有傳遞性,且是雙向的,這就是約翰所說的相交之道。今天,我們不要單與神相交,我們也要與人相交。我們領受了,就要傳遞出去,與他人共享。

信仰不是抽象的,不是知識,是耶穌道成了肉身,放在我們面前。當我們見證耶穌生命之道時,我們不要單傳知識,我們要用生命來見證原有的道,是我們所經歷的,並且是我們在關係上得著的滿足,這樣人所聽見的就是使人得喜樂滿足的信仰。

二、使人行在光中的信仰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v5)光來到世界,黑暗不能勝過光,光要進入黑暗中把牠驅走,這個光就是神的話語。當神的話進入我們的生命,我們生命中一切不屬神的心思意念,都會顯露出來。「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v6-7)若我們與神相交,卻又在黑暗裡行,把信仰與生活分開,只做星期日教徒,這就是未有讓神來到我們的生命中掌權,沒有讓信仰與生活結合起來,相交是包括與人、與神的相交。「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v8-9)我們是不可能沒有罪的,耶穌說只要意念上動淫念,就是犯奸淫,神的標準是高的。所以,使徒約翰說我們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我欺騙,而且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因為,真理來不是要定罪,乃是要叫我們看見自己的罪。真理不單是神的話,更是指聖靈。惟有聖靈使我們知罪,教導我們認識真理。因此,我們需要求聖靈幫助我們承認自己的軟弱,讓光進到我們的生命,不在活在黑暗中,神赦罪的大能就能臨到。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