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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3章

我們真是神兒女

一. 活出神兒女身份 (v.1-10)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v.1)經文一開始就說『你看』,『看』是指注意,意思是要注意天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讓得稱神的兒女。確實我們的生命會有很多軟弱、問題、和得罪神的地方,因此我們能成為神兒女,不是因著我們夠好,而是神以祂無限量的慈愛接納我們,並因基督的緣故使我們能稱為神的兒女。

1. 我們必要像祂,潔淨自己 (v.1-3)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v.2-3)約翰說,我們必要像祂。不是我們可以作甚麼以致我們可以完全,是因為天父是完全的。神如此的要求,但我們怎能像祂?神向亞伯拉罕說,祂是全能神,我們也要作完全人。那時的亞伯拉罕軟弱,並且娶了夏甲為妻。所以,不是規條逼使我們不犯罪,而是神的完全和恩典,祂有能力讓我們變得完全,變得像祂。我們要看見耶穌基督已經成為了我們的幫助,當我們如同上章所說住在耶穌裡面時,我們就會自然地像祂、自然地有祂的性情、自然地會分別為聖,我們就能夠潔淨自己,潔淨自己的意思是分別為聖像耶穌一樣,是成為聖潔。

2. 我們從神而生,就不犯罪(v.4-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v.9)『道』除了解釋為 “種子”外,也解釋為 “本性”的意思。整句經文的意思可以翻譯為 “因神的本性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當神藉著祂的靈與祂的話語在我們裡面發動時,我們就能有不一樣的生命。例如,過去我們可能很易發怒,但神恩慈的屬性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能學習對人有Kindness;過去我們可能常說髒話或黃色笑話、甚至常說傷害人的話,但是有神仁愛、溫柔的屬性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能學習說話如何造就人。其實按人的本性,我們並非不能犯罪,是因著神不能犯罪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發動成長,漸漸取代人性本來會犯罪的生命,所以我們不能犯罪。因為我們是由神生的,我們真是祂的兒女,所以我們可以彼此相愛。如果沒有神,我們要彼此相愛是何等困難,我們愛,因神先愛我們。既然神是愛,我們是從祂而生,我們就能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

3. 彼此相愛,顯出神兒女身份(v.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v.10)神兒女不是一個稱號,是一個身份,所以我們要活出來,讓人看見神兒女的不一樣。學習愛人到一個地步,即使他人傷害我們,我們仍選擇去愛,因為我們是屬神的。

二. 神兒女應當彼此相愛 (v.11-17)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v.10-11)世上只有兩種人,分別是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人的父不是神就是魔鬼,沒有灰色地帶。那是如何區分呢?『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v.10)可以憑我們生命的果子看出來我們是屬神的還是屬魔鬼,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彼此相愛』是耶穌給我們的命令,命令給人的感覺是很硬的,耶穌吩咐我們要彼此相愛,我們活出彼此相愛是為耶穌作見證。當別人看見我們能夠活出耶穌的愛時,耶穌便得著榮耀。經文中用了該隱和亞伯的例子『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v.12)該隱因嫉妒弟弟亞伯以致生出仇恨,仇恨再引致殺人。該隱是屬那惡者的,而亞伯是善的。我們要時刻省察自己生命有否屬惡者的部份,我們內心是否有驕傲、嫉妒、比較等的問題?『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v.13)當我們能活出屬神兒女的身份和生命時,不要以為會受眾人所愛,相反地世人會恨我們,正如我們向人傳福音的時候,會受到拒絕,招人的冷言冷語,世人在恨我們之前其實是不接受耶穌、不喜歡耶穌。所以不要希奇,反而要希奇為何你不被世人所恨,處處受歡迎,耶穌都被世人所恨。也許我們信主許久了,但是仍然不敢向人傳福音,我們要反省是不是怕在人的面前承認耶穌?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v.16)主耶穌對人的愛就是捨命,即是捨己。而我們又怎樣去愛弟兄姊妹呢?先不要說為弟兄捨命,我們先問問自己願意為弟兄姊妹放下自己到一個怎樣的程度呢?愛人就是先放下自己,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別人的益處,處處為別人著想。其實人的愛是十分有限的,我們往往會先衡量對方對自己的愛和對自己的重視程度來作回應,我們可以不斷地學習像耶穌一樣愛人如己。

三. 常存無懼的心 (v.18-24)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v.18)愛並非空談和感覺,而是捨己,是行動,因著愛對方而作出捨己的行動。主耶穌願意上十架,是因著對世人的愛,就是捨己的行動。我們是否願意為人放下自己,做出捨己的行動呢?『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v.19)我們是屬真理,心才安穩,才可以開放與別人相交。『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v.20)有時我們無法愛弟兄,我們的言語和行為都不能服事和造就他們,我們的心會責備自己,因為這是有神的生命。神要我們愛弟兄,但我們有時卻連自己妻子、丈夫也無法去愛。然而神的愛比我們的愛大,祂完全明白我們的掙扎,且繼續愛我們。我們也不需要自責,我們要像神一樣去愛人,守祂的誡命,行祂喜悅的事,愛我們的弟兄,如此我們的心裡就安穩,且無愧無憾,對神對人都能坦然無懼。做神的兒女必要像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