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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4章

認出惡者,住在愛中

當時很多信徒的生命被假教師和異端影響,我們怎樣去察驗人的生命對與不對呢?使徒約翰教導我們怎樣分辨異端和信仰的真實度。

一、靈的察驗 (v1-6)

1. 察驗一切的靈 (v1-3)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v1),約翰教導我們不是一切的靈都可以相信,要察驗是聖靈還是邪靈,好讓我們知道所跟從的是對還是錯。『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v2),現在世上已有異端來影響,我們怎樣知道是出於神呢?就是凡靈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就是出於神。因此為人做醫治釋放時會問對方承不承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身,因為當人被邪靈附着時,會否定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這樣就可分辨裏面的靈不是出於神。『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v4b),我們要記在心,在我們裏面的神的靈比世界更大,即比敵基督的靈更大,因此不需要懼怕。

2. 要聽從教會 (v5-6)
一個靈的察驗除了看對方是否認耶穌外,還要看他是否聽從教會。如果一個人常常不聽從教會,他裏面的靈是不對的。『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v5-6),“我們是屬神的”的我們是指教會,而“認識神”的時態是現在進行式,即聽從教會和認識神不是停止的,是不住的。如果一個人不聽從教會的真理教導,一定不是出於神,因為基督是教會的頭,聖靈是不會與基督身體作對的,這樣我們就能分辨人裏面的是真理的靈還是謬妄的靈。“謬妄”解錯誤、岔路、欺騙或飄流不定,一個人裏面有謬妄的靈,聽真理會有很多的敵擋,生命飄流不定,因為謬妄的靈會欺哄引人走叉路。

二、住在愛中 (v7-18)

1. 神就是愛 (v7-12)
愛的源頭不是自己,而是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祂的獨生子來到這世界,為我們作挽回祭,這就是愛。『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v7a),我們的愛怎樣來? 就是要有神在我們裏面,我們才能夠去愛。因此既然我們有神,自然我們裏面就應該有愛。『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v7b-8),使徒約翰表達的就是如果你有神就一定有愛,如你的生命從神生的,是沒可能沒有愛。『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v11),神要我們彼此相愛這命令並不是叫我們做一些做不到的事,而是既然神愛我們,我們有神的愛,遵行彼此相愛這命令並不難。『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v12),當我們彼此相愛時,神就住在我們當中,我們就知道神是怎樣的。敬拜、禱告、傳福音都是愛神的表現,但唯有我們能彼此相愛,這份愛在神眼中才是完全。很多人能為神火熱,但未能為神捨己和付出愛,這份愛在神眼中還未算完全。因此愛神不是單單與神有關係,而是愛神要愛神的身體,就是弟兄姊妹這肢體。

2. 住在祂裏面 (v13-16a)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v13),聖靈幫助我們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這是很肯定的,因為有神的靈在我們當中。『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v16),怎樣理解神住在我們裏面,我們也住在神裏面,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呢?可以想像一下一個樽沉在海裏,它在水裏面,水也在它裏面。因此當我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時,我們就像那空的樽,我們打開蓋來接受神的充滿。但如果我們這樽裝滿很多垃圾,不能去捨己時,神在我們裏面的量是很少的。神能在我們裏面有多少,在乎我們這樽有多空,因此我們要捨己。

三、除去懼怕(v16b-18)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v16b-17a),約翰將住在愛裏面和住在神裏面是掛勾的,所以有神一定有愛,如果我們說自己是屬神的人,但不能去愛,一定是有問題的。在約翰的概念裏,住在神裏面,就等於住在愛裏面;住在愛裏面,就等於住在神裏面,這是一個等號。因此我們要反省,我們覺得自己是在神裏面,但是否也在愛裏面呢? 如果我們不在愛裏面,就不可認為自己在神裏面,這是不對的公式。因此如我們宣稱自己是屬神的,也一定可以說我能夠去愛。『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v17a),當我們能這樣住在愛裏,竭力去愛,我們就不需要懼怕審判的日子。當我們不去愛時,就沒活出神的形象,自然我們就懼怕面對審判。『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v17b),我們能坦然無懼,因為我們能活出祂是怎樣的,我們在地上就怎樣,如祂是愛,我們在地上就活出愛。當我們完全地表達神的心思性情時,我們就不需要懼怕在審判台前交不到帳。『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v18),懼怕是因着我們的愛未得完全,我們越能去愛,就越能除去我們生命中的不安與恐懼。可能我們因着人的傷害或與人的關係會懼怕,但最深的懼怕是因着與人的關係未能用愛去處理時,以致與神之間沒有合宜和正確的關係而感到懼怕。當我們能越來越去愛,與神之間的關係就越來越較正,我們的安全感就會大。這樣我們才能在愛裏將懼怕除去,不讓自己陷入惡性循環裏,因為越多的懼怕就越難去愛。要打破這惡性循環,就要去捨己,放下自己的偏見、嫉妒、比較和受害者心態來去愛。當我們愛不足時,在神或在人面前也活得懼怕。

四、愛神、愛人 (v19-21)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v21),這是神的命令,如果認為可以不遵行,在我們裏面的就不是真理的靈,而是謬妄的靈,叫我們走岔路。攔阻我們去愛的心思,如嫉妒、比較、計算人的惡、受害者心態等,一定不是從真理的靈而來,可是很多時候我們卻沒有去察驗。當我們不能愛,不能遵行神的命令時,就會懼怕。因此每一個進入我們生命的心思和動機都要去察驗是否屬真理,察驗這心思是破壞我們與人的關係,還是使我們與人的關係更進步。當我們沒有察驗時,就是任由謬妄和敵基督的靈來掌管,這樣我們就會懼怕刑罰,因為我們裏面沒有真理的靈。裏面有真理的靈,我們一定能夠去愛。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