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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二書1章

活在真理與愛中

約翰二書以太太和兒女來比喻教會和弟兄姊妹,太太是喻表新婦,當我們喻表為基督的新婦時,我們怎樣預備好自己呢? 這章提醒我們在真理裏去愛,很多時我們不敢對人說真理,這真的是愛對方嗎? 這樣反而會讓對方的生命往下走。

一、真理與愛分不開 (v1-3)

1. 在真理中愛 (v1)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或作:教會)和他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v1)“誠心”與真理是同一個字,約翰說這間教會是他在真理中所愛的。真理與愛是分不開的,因此我們不是隨便愛,是在真埋中去愛。

2. 愛為真理的緣故 (v2)
真理是常存,和不能夠被移動和改變的。因此我們要在真理中去愛,而愛亦是為真理。我們對人不可以單有真理而沒有愛,也不可以單有愛而沒有真理。如面對組員的時候,不能單單冷漠地說真理而沒有愛,但也不能怕破壞關係而不說真理。怕破壞關係而不說真理,這並不是因着愛對方,而是為愛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形象,是怕自己不受歡迎和被拒絕。如果真的愛對方,一定會對他說真理,因為不想他受傷和得不到祝福,這才是愛。因此我們的心思要改變,很多時候我們不敢說真理是因着愛對方不夠,如果愛對方足夠就不會懼怕對方怎樣想我們,如你會覺得懼怕是因着你只想着自己。真理要在愛中顯明和堅立。

3. 得神更多 (v3)
『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v3),當我們願意在真理和愛心上並行,願意為着真理去愛時,我們一定會得著更多,就是恩惠,憐憫和平安。如你願意在真理中去愛,你會發覺在你生命中的恩惠、憐憫和平安會越來越多。

二、行在真理與愛中 (v4-11)

1. 彼此相愛是命令 (v4-6)
『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v4),約翰一書已說了很多關於彼此相愛的事,彼此相愛是命令,並是從起初所受的。約翰說不是給予我們一條新命令,而是從起初所受的,從來都沒有更改。『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v6),彼此相愛是命令,但行出這命令就是愛。約翰一書有說到,當我們彼此相愛時,就是對神愛的一個完美表現。我們怎樣去愛神? 就是行出彼此相愛的命令。

2. 常守真理不越過 (v7-11)
『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我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v8-9),耶穌基督的真理我們不能越過,並且要常守,“常守”的意思是要持續地留在當中,“越過”的意思就是不守、不理會和過界。所以我們要行在真理與愛中,愛是一個命令。我們要留在真理裏面,不能越過,否則我們沒有父也沒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v10-21),如果有些人不是傳這教訓,你去接待他,就等於有份。這“問安”不是單純打招呼,而是接待,即支持、接他到家裏住和奉獻給他的事工。當我們不去分辨,不在真理中去愛時,是有問題的。愛要分辨,不要一味去愛,要分辨到底合不合乎真理。敵基督是否認耶穌道成肉身,針對當時的諾斯底主義,他們認為肉身與靈是分開的,認為只要靈魂得救便可,肉身反正會敗壞就不用管。我們的信仰是靈魂體一致的,因此我們要謹慎,不要覺得得救便行,就不看重信仰生活,覺得沒有真理和沒有愛也無所謂。在基督的信仰裏,所有事情,如作息、飲食、行事為人等都是屬靈的,不是單屬肉體的,所有的都是用來敬拜榮耀神,並不能分割開。

三、有真理、有愛、有滿足 (v12-13)

『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們那裡,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都問你安。』(v12-13),原文沒說你們還是我們,是使大家的喜樂滿足,即約翰還有很多的教導給予他們,但不願意只用墨寫出來這麼冷冰冰,並且會讓對方誤會感受到責備。他要讓對方感受到愛,所以要當面說,在愛的氛圍裏說,這樣大家都得著滿足。因此,當我們有真理和愛時,是會得著滿足的。在我們的牧養關係中,有真理又有愛時,是應該滿足的。當我們用真理和愛來調教小組員時,他們的生命因着成長是會喜樂滿足的,而我們看見他們成長也會喜樂滿足。

今章讓我們明白怎樣活在真理和愛中,不能只有其中一樣。我們不能只有愛,單單去溺愛,以為不講真理保持着關係就是愛。但單單說真理而沒有愛,只是用真理來洩憤,讓對方知道自己有多不好,這是不對的。因此我們要學習怎樣讓真理與愛並行,這樣神的恩惠、憐憫、平安就常與我們同在。神對我們也是有愛有真理,在聖經看祂與祂子民的互動便可知道。像何西亞書,以色列百姓到這樣的地步,神依然有真理有愛,有管教和責備,也有挽回和勸導。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