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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二書1章

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約翰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這「太太」有可能是暗喻的方式,可能是指一位基督徒的女士與她的兒女,也有可能是指教會與教會裡面的弟兄姊妹,但無論如何當中的原則是不變的,就是要學習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一. 真理與愛並行 (v. 1-6)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或譯:教會;下同)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v.1) 誠心的原文是指真理,所有認識真理的人都要在真理中去愛,並且會愛這位蒙揀選的太太/教會,真理與愛是並行的,因此約翰表示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很多人以為真理是很多的規條與宗教的要求,覺得是冷冰冰的,但真理其實是有溫度的關係,神給我們每一條真理都是有愛有溫度,會讓人感到溫暖,這兩者是不能分割的,我們不可以只擁抱其中一樣。若我們行真理卻不能去愛,這真理是有問題的,因為真理裡面必然有愛,沒有真理的愛是扭曲的。世界有很多愛的定義和方式,我們需要學會立好界線,不要將人的慾望、私慾滿足、利益追求等視為愛,這些都不是真愛,人的定義都是虛假的,唯有神能夠定義何謂「愛」,因為神就是愛,從神而來對愛的定義才是真實的。

「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v.3) 當真理與愛並行,恩惠、憐憫、平安、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就必常與我們同在,不論環境如何我們都能活在平安中。「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v.5) 彼此相愛是神給我們的命令,不是約翰寫一條新命令給我們,這乃是從起初我們所受的命令。若我們相信神,卻感受不到愛,這關係是有問題的,會讓我們不能去愛神或愛人,就算我們遵行了神很多的命令,但沒有愛,這都只是宗教的行為和律法主義,我們不要像法利賽人和文士,只喜愛定別人的罪,卻無法愛軟弱有需要的人。

二. 愛不越過真理 (v.7-11)

「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我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v.7-8) 由於他們會做很多接待的工作,所以約翰提醒太太/教會要小心,「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v.10) 因為當我們接待這些惡人時,就是與他的惡有份,所以我們要謹慎地去愛,不要凡看見傳教的人就去接待他們,落入與他的惡有份的光景,這不是神要我們持守的愛。「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v.9) 愛是不能超過真理,若我們能持守在真理中去愛,我們就能得著滿足的賞賜,神會給我們滿滿不缺的回報,一直守住這教訓的,我們就有父又有子,能活在與神愛的關係中。世界中有很多的濫愛、溺愛、無界線地愛,為了真愛可以超越一切道德的標準,現時很多地方更推動多元的婚姻,任何性別都可以結婚組成家庭,這是情慾而非愛,我們不要助長這些不合真理的愛,不要得罪神,我們愛人要有真理和界線。有時候我們愛小組員會愛到一個地步,就算他們做錯了也不敢說,會以為督責他們就是不愛他們,也會因怕他們傷心難過而不去講,以致他們觸犯真理,這其實並非愛。今天,我們也要很謹慎有沒有接受了異端的想法進入我們的心思意念,要明白不是所有愛都是在真理裡面。例如:現在的孩子會錯誤地認為只要父母願意買新蘋果手機給他們,這就是愛。我們要小心謹慎,我們若沒有限制自己聽什麼或看什麼,就會與敵基督有份,我們要對付這些扭曲的心思。

三. 喜樂滿足的愛 (v.12-13)

「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們那裡,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v.12) 這裡的原文不是單指「你們」,也指「我們」,因此我們也能在這份關係裡面滿足喜樂,因為在真理裡面彼此相愛會叫人喜樂滿足,並且會不住拉近距離。約翰本身是可以寫信的,但他卻要親身面對面來傾談,願意花上時間、精力和金錢,因為約翰深知見面傾談的溫度比寫信或傳信息的高,可以建立雙向的溝通。因此,我們也要在真理中彼此相愛、捨己利他去拉近距離,建造對方的生命、加油打氣和勉勵,成為願意遵行真理、有溫度、願意主動去付出愛的人。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