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約翰福音2章

用對的信心回應神蹟

此章更深一層,見證耶穌是完全的神,祂所行第一個是水變酒的神蹟,雖然耶穌對祂母親說時候未到, 但仍是順服母親,神蹟目的是在(V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時候未到其實指的是人的心未預備好,那時耶穌剛呼召門徒,需要時間裝備他們,門徒看到神蹟,就相信耶穌基督是完全神的身份。

一、第一個神蹟 (V1-11)

迦拿婚宴水變酒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其實並不是特意指婚姻,並不是指人生淡如水,耶穌來為使水變酒…而是特別指出神蹟的發生有其意義和目的。

1. 出於耶穌的主權 (V4-5)

2. 人的順服 (V7-8)

3. 門徒的相信 (V11)
神蹟的意思是指記號,像是指路牌,神蹟是為要顯出神的榮耀,為要將人引到神那裡,神蹟的發生不單單是神透過神蹟幫助我們解決了問題,而是要進一步把我們帶近神更深的關係,更認識神,更相信神,這就是對的信心回應神蹟。

二、最後的神蹟 (V12-22)

耶穌潔淨聖殿,猶太人質疑祂做這事的權柄,耶穌有回答,“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V19),人聽不明,因為這是指耶穌死裡復活,祂所行的最後一個神蹟,神蹟的發生也是因為

1. 耶穌的順服
耶穌順服天父的旨意,在客西馬尼園禱告,“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馬太福音 26:39 )

2. 門徒回想相信
門徒最初也是不明白,但經歷了這事,之後回想起經上的話,就明白了,“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V22)

我們裡面要有神的話,當神蹟發生時才知整件事的意義,更了解相信耶穌。

三、許多的神蹟 (V23-25)

1. 許多人相信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V23)

2. 耶穌知道人的心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V24)許多人看見神蹟就信了耶穌,但他們的信心是錯誤的,他們只想得神蹟的好處,交托的意思等於相信,耶穌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就是不信他們。

3. 做耶穌能相信的人
這裡提醒我們要做耶穌能相信的人,門徒的信心對了,才是門徒,耶穌將使命交給門徒,同樣我們要耶穌能交託使命的人,讓我們去延續耶穌的事工。

我們不是只是腦子口裡相信耶穌,而是要經歷耶穌,經歷神蹟,使我們的信心有根有基,我們要用對的信心回應神蹟,實踐出來。另外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V17)耶穌要來潔淨我們生命的殿,要我們來經歷祂復活的大能,相信順服就有神蹟。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