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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章

父子同工

約翰福音是先發生一件事,然後有一個教導來解釋這事的發生。這章透過耶穌醫治癱瘓了38年的病人來表明耶穌的身份。耶穌說看見父做的,子才做,而且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差祂來者的意思,表明父與子是一同作工,祂們的關係是平等,身份是一樣的。

一、憐憫、尋找、更新罪人 (V1-15)

耶穌於畢士大池醫治一個病了38年的罪人,他是代表所有的罪人。畢士大池的醫治看似是子來做,其實是出於父,因為憐憫、尋找和更新罪人是父的心意和屬性。畢士大的意思是憐憫之家,神的屬性就是憐憫,祂就是定意來憐憫和主動來尋找罪人,讓他們能從罪咒詛和捆綁中得釋放。『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裡;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V6-8),耶穌主動醫治那病了38年的癱子,問他要痊癒嗎?但他卻回應一堆負面和埋怨的話。耶穌也同樣問我們要痊癒嗎?要得幫助嗎? 我們的回應會否像那癱子一樣,說一堆負面和埋怨的話? 病了很久的人都可能會成了習慣,不想得醫治,願神除去我們不想得醫治的心。『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V14),遇見的原文是尋找,耶穌不單憐憫和醫治人,也故意地尋找和更新他,要求他不要再犯罪。耶穌在安息日做這醫治的工作,因為安息日是讓人更新的日子,這病了38年的人在這安息日生命就得以重生。

二、父子同工,美好關係 (V16-30)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V17),於安息日醫治病人是因為‘父做事直到如今、子也做事’,耶穌這話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個十分震憾的啟示,因為從來沒有人稱呼神為父親,他們覺得沒有可能與神有這樣親密的關係。猶太人不能接受耶穌這話,也不能接受耶穌與神是平等的,因此從那時起就想要殺祂。這章表明耶穌就是父的兒子,父所做的,祂也做。耶穌與父同工,有美好的關係。今天我們都是神的兒女,神也將很多使命交託給我們,要我們與祂同工。但我們怎樣才能像耶穌一樣能與父有美好的關係,可以與祂同工,而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呢? 這原則就是:

1. 子的順服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V19), 雖然耶穌擁有無限量的聖靈,但父做的,祂才會做;『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V30),耶穌的順服就是不憑着自己的意思,而是憑着天父的意思,祂完全沒有把自己的意思摻雜在內,這是完全的順服。耶穌雖然是神的兒子,但祂那時是以人的身份活著,祂在人性裏能完全順服,我們同樣能夠像耶穌那樣順服。耶穌能明白天父的意思是因着祂大量的讀經和禱告。

2. 父交權柄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v21-22),父將使人得生命和審判的權柄交給耶穌,叫信祂的人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在猶太人的觀念裏這兩樣權柄是神才有,因此他們接受不了耶穌。神同樣將大使命的權柄交給我們,我們要傳叫人活着的福音給靈裏死了的人,叫他們活着。因着子的順服,父把權柄交給祂。當我們更多順服時,會帶來神更多地將權柄交給我們。

三、父給子做的見證 (V31-47)

1. 差先鋒約翰

2. 父交子所成就的事
除了神蹟外,是指着最後耶穌上十架和死裏復活。

3. 父親自做的見證
指耶穌受洗時父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4. 聖經
即神的話,全部先知所預言的都是指着耶穌基督

耶穌說縱然父給子做這麼多見證,但他們都沒有來信是因着他們裏面沒有神的愛、他們不求從神而來的榮耀和不信祂的書。雖然他們很用功查考聖經,但聖經並不能代表神,聖經是將我們指向神,讓我們與神建立關係。我們不能單單讀經,而沒有與神建立關係。有關係我們才能懂得與父同工。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