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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章

人需要福音

羅馬教會不是由任何一個使徒建立,很可能是一些猶太人從羅馬到耶路撒冷守節,他們聽了福音信主後回羅馬聚在一起建立教會。保羅很關心他們,很想去羅馬卻又沒有機會去,因此寫一封信給他們。羅馬書的內容很豐富,裏面有很多關於福音的觀念。羅馬書中保羅將人分兩個群體,分別是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外邦人),無論哪一個群體的人都需要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猶太人看外邦人是不義,但猶太人是否就是有義? 並不是,他們想要靠律法和行為稱義這條踏是不通的,無論是猶太人或非猶太人都需要福音,羅馬書著重說無論你是甚麼人,都需要福音。在羅馬書保羅有一個舖排,他先說外邦人有很多問題,他們需要福音;而猶太人即使有律法和宗教行為也不能稱義,他們也需要福音,而這兩個群體在耶穌基督裏要成為「一」,「One New Man」這概念就是從羅馬書而來。

一. 蒙召傳神的福音 (v.1-17)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 神的福音。」(v.1) 「奉召」的意思是被神呼召,分別出來成為使徒,使徒的意思是指被差派的人,神召人就是去傳祂的福音。「這福音是 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v.2-3)福音是舊約眾先知預言的基礎,就是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v.4)福音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應許的那位,對猶太人來說,就是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大衛的子孫)。「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v.5)我們領受了福音的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中去傳揚這福音。「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v.6)保羅說當中有你們這群外邦的信徒,不單是蒙召相信耶穌基督,也同樣蒙召去傳神的福音。因此不單是使徒蒙召去傳神的福音,每一個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也同樣得著傳神福音的呼召。無論是保羅,還是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都一同在這呼召中。今天我們每一個蒙召作耶穌基督的跟隨者,作神的兒女,也同樣蒙召去傳神的福音。

8至13節是說保羅對羅馬教會的關心,保羅很想見他們。「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 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v.9)保羅怎樣事奉神? 是從心開始,因此如果我們傳福音不帶著心,只是宗教行為,例如神學生去傳福音如果只是為了實習時數便不是用心靈去事奉神,保羅所有的服事都是從「用心靈事奉神」而出。今天可能我們在教會有很多服事,或在教會外面為主做很多事,但我們是否從心靈事奉神而出呢,我們事奉的動機是甚麼呢?保羅如此有溫度是因著他用心靈事奉神,因此他關心羅馬教會是因著對神的心,而非因著想人認識他這位大使徒。「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v.11)保羅想要去羅馬是為要給予,想將屬靈恩賜分給他們,使他們能堅固,保羅本來已擔負很多東西,但他仍然願意給予,他蒙召不單去傳神的福音,在這福音中他擔負很多,包括對人的付出與堅固,正如張牧師所說的「一棵生命樹」,保羅有的就是羅馬教會有的,他把有的傳輸給羅馬弟兄姊妹,是不分你和我,正如母堂有的養分我們也可以得著,是連結著的。保羅的心很想去那裏傳福音,得果子,也很想堅固羅馬教會也起來傳福音,因此蒙召傳神福音的不單是保羅自己,羅馬教會也要蒙召起來傳福音。「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v.14)無論甚麼人,保羅都覺欠他的債,因此每一個人都需要福音。保羅看見每一個人活著像行屍走肉,走向沉淪,他看見每一個人都需要福音。「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v.16)保羅向人傳福音不會覺得羞恥,不會害怕被人取笑,因為福音不是一套理論、哲學、神學學說,福音是神的大能,救一切相信的人。因此福音不是一套步驟如何說四律,而是神的能力,是將人從罪、死中拯救出來,因此充滿著大能。「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v.16)福音是拯救人的靈魂,先是給猶大人,再到外邦人。「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v.17)福音是顯出神的義與標準,相信耶穌基督的便得生,拒絕的仍活在不義中。神的拯救並不難得著,只要願意相信耶穌基督是救主就可以,是很簡單又充滿能力的拯救之路。每個人都需要福音,但需要人去傳,那誰去傳? 就是我們每一個。神召我們,我們領受了恩惠,就要將這恩惠去傳遞開去。

二. 罪人惹神的憤怒 (v.18-32)

人需要福音,因為人人都活在罪中,而罪惹神的憤怒。「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v.18)每個不認識耶穌的人都活在神的憤怒下。「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v.19-20)神並不是遙遠的,透過可造之物人是能知道有一位神存在,人在靈裏是有需要的。「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v.21)人明知有神的存在,卻要拒絕神,情願相信進化論,由單細胞變成,也不相信自己是神智慧的創造與設計。「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v.22-23)人也將自己變成偶像,去拜受造之物。因著人拒絕神,神就任憑他們,他們越走越沉淪,越走越污穢。這裏講到神三個的「任憑」,第一個「任憑」是任憑人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v.24)神任憑人按著自己裏面各種的情慾,如貪念、渴求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體,並且在信仰上他們也有敗壞,去拜受造之物和偶像,唯有主是可稱頌,但他們卻去稱頌受造之物。這是神任憑人按心裏的情慾行事,因此如果我們可以按著自己所想的行事而神都沒有攔阻,其實是很危險,代表神任憑我們,我們就活在神的憤怒底下。當人在信仰上敗壞便會帶來自己生命的敗壞,因為當我們不將自己的價值與創造者連在一起時便會出問題,如果我們將自己的價值與受造之物連在一起一定會帶來情慾的敗壞,因為我們不會看見自己身體的尊貴,唯有神會教我們如何用聖潔守住自己的身體,但當我們敬拜其他偶像時便會逞著心裏的情慾行事,便會落入很多性的污穢、混亂中。第二個「任憑」是任憑人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v.26)這是性的激情與扭曲,無論男人或女人都將順性的用處變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當人離開神,扭曲會越來越嚴重,人正的確形便會失去,會不住被仇敵敗壞和扭曲,一直沉淪。第三個任憑是任憑人心裏的敗壞,「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v.28)「邪僻的心」是指一個無價值的心、一個棄絕的心,靈裏和心裏都裝滿了各樣的問題,「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譯:陰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譯: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v.29-31)可能我們的心裏也裝滿了某幾項,可能我們會覺得嫉妒、背後說人或有時候違背父母,這些並沒有甚麼,相比起一些大罪只是小事,但這些就是被定為故意不認識神,當我們這樣時是故意忽略神。例如當我們嫉妒時,明知是不對的,但仍要嫉妒,是在表達對神安排的不滿。當我們違背父母,就是故意不認識神,因為神是教導我們要孝順父母,違背父母代表我們不滿意神安排給我們的父母,覺得自己的理比神更合理。原來我們也會落入「故意不認識神中」,神便會任憑我們存邪僻的心,我們的心便會有邪僻的部分,這部分就是仇敵可進入的地方。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v.32)神判定了行這些事的人是當死,這些部分是無法活,但人仍然要去行,甚至喜歡別人去行,我們會否也這樣?例如嫉妒人,心裏暗藏嫉妒,但也會暗暗散發出來,與人聊天時也會散發這些味道,影響別人對這人或這事的觀感。我們可能不會明明地喜歡別人去行,但可能也會暗暗地散發這些味道去影響別人在這氛圍中。我們所做的神在看,這些行為是故意不認識神,把神推開,要做自己想做的。這裏雖然是說不認識耶穌的人,但我們也要謹慎,今天我們已認識耶穌,我們的生命會否也有這些部分。人就是如此敗壞,我們有時候也會故意不認識神,何況不認識神的人,因此我們要先做好自己,不要故意不認識神。

人需要福音,我們自己也是蒙召傳神福音的人,我們身邊的人也需要福音,因此我們不是看身邊的人有多差和多衰,而是要像保羅一樣看見我們欠他們的債,我們傳福音給他們之前要先做好自己,否則如果連我們自己也恨他,那如何向他傳福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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