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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3章

領受神恩,因信稱義

上一章經文講到人不能逃脫神的審判,靠守律法和行割禮不能站在神的審判面前,神要的不是外在行為,而是生命能夠活出來,保羅不住地讓人看見這種活出不是靠著我們自己可以做到,那麼人的出路在哪裡呢?保羅透過今章的內容,將猶太人和我們所追求的義指向神的義,讓我們知道出路是從何而來。

一. 與神對齊,重回神真道(v.1-20)

1. 要正視自己的歪(v.1-8)
第1至8節是保羅的自問自答,保羅知道當他指出猶太人不能靠律法和行割禮有任何功效的時候,一定會有很多聲音來反對與辨駁,所以保羅就針對猶太人會問的問題和他自己反問的問題做出了自我辨答,目的是為了撞擊猶太人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和扭曲的思想,讓他們在錯誤當中再一次與神對齊。「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 的聖言交託他們。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v.1-3)保羅知道當他說守律法和行割禮沒有用的時候,猶太人就會反問割禮有甚麼益處,猶太人有什麼長處?保羅的回答讓猶太人看見神所做的一切都有益處,神揀選猶太人不會做無用的事,神的旨意和計劃都交托給猶太人,讓他們向世人啟示神的心意,縱然有些猶太人懷疑、不信,不認耶穌是彌賽亞,但他們的不信都不能攔阻神的工,無法改變神的信實。「斷乎不能!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v.4)保羅在這裡堅定地指出,人的不信斷乎不能廢掉神的真實,並且人的失信反而顯出神的信實和公義。過去保羅也是法利賽人的一分子,他很明白法利賽人的想法和論述,甚至知道他們會用什麼論點來爭辯,所以保羅在這裡就用自問自答的方式指出猶太人的扭曲。「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 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他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 怎能審判世界呢?若 神 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毁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v.5-8)保羅知道猶太人會扭曲他的意思,認為他們的不義和罪正好顯出神是公義、慈愛、憐憫的,幫助神顯出他的偉大,所以神不應該追討和審判他們的罪,他們就是這樣不斷扭曲神的話和保羅的話,來認同他們歪曲的思想,保羅在這裡嚴厲指出這種人定罪是該當的。猶太人好像很認識神和律法,並且守很多的規條,其實他們對神的真理和教導存在很多的扭曲和歪理,他們根本就不願意悔改、離開他們的罪,所以故意扭曲神的真理和教導,目的是將他們的罪合理化。今天我們也要小心,是否不知不覺也將我們的行為和罪合理化?覺得神是有憐憫有恩典,會給我悔改的機會,小小的罪神會饒恕的,只要我們離開世界之前改變和認罪就可以了,我們要正視自己的歪,不要讓自己偏離神。保羅讓當時的猶太人和我們知道神是信實不改變的,我們不要以自己的理為標準,而是要回到神的心意當中。第4節中的「真實」指真誠、公正,第7節中的「真實」指真理和正直,我們不可用自己和世界的道理對準生命,而是要回到神的真理裡面與神對齊,因為唯有神是真誠、公義、正直的,我們要領受神的提醒,當神透過權柄對我們生命提醒的時候,不要為自己的行為和罪去爭論和辨駁,使其合法化。

2. 要明白律法是叫人知罪(v.9-20)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為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v.9)保羅在這裡指出猶太人另一個問題,就是他們認為自己守律法比別人強,他們認為自己守神的律法是聖潔的,外邦人都是不潔不義的,這是猶太人根深蒂固的想法。保羅在這裡指出沒有一個人強過另外一個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是罪人。第10至18節中保羅引用舊約的經文指出人怎樣得罪神:沒有義人、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沒有行善的、舌存詭詐、嘴發毒氣、行殺人流血、殘害暴虐的事、眼中不怕神…..每一個人不知不覺在這些事上正在得罪神。這裡提醒我們,今天我們這些已經信耶穌的人,真比那些不信的人更聖潔嗎?領受了聖靈充滿就比那些沒有領受的更加聖潔嗎?其實我們都是罪人,可能正在乾範那些被提到的罪,所以我們不要隨便論斷人、定人的罪,因為律法不是叫我們誇口,而是叫我們知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個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v.19-20)律法是叫我們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可以自誇,都需要接受神的審判,律法的功用不是人靠行律法而得救,也不是為了去指正別人的罪,律法是要對照我們自己的生命。不認識神的人自然不會守神的律法,就算認識神的人,知道神的律法,也不能靠自己完全行出律法,也就是說人沒辦法靠自己守律法稱義。我們今天是否像猶太人和法利賽人一樣,落入外在的行為裡面,靠行為稱義,認為要在傳福音和牧養的人數上,或者服事上要達到一個怎樣的標準,才可以成為一個義人。其實唯有耶穌基督才是我們的依靠,唯有神的恩典才能讓我們因信稱義,所以我們要在心思、行為、生命上與神對齊,重回耶穌基督的真道上面。

二. 信耶穌的,得稱為義(v.21-31)

1. 耶穌已作挽回祭(v.21-26)
保羅的牧養和教導是很全面的,他不單指出當時的人和信徒在甚麼地方不正和扭曲,而是將處於困局中人指向耶穌,讓他們生命得出路。有時我們做組長的會指出被牧養的人生命的問題,但卻沒有辦法講出他們的出路在哪裡,我們要學習像保羅一樣,將人和人的出路指向耶穌。「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v.21-24)保羅在這裡清楚的講道神的義不在律法之中,神的義是在律法之外,也就是說神的義不等於神的律法,而且有律法和先知為證。這個義是指耶穌基督,想要得著神的義,就要相信耶穌基督,人的生命沒辦法靠自己稱義,是需要神加給我們,我們都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那麼我們怎樣可以得回神的義呢?神知道人沒有辦法靠自己開出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他就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就是耶穌基督做了我們生命的挽回祭,讓我們因信耶穌的緣故,就能罪得赦免,白白的稱義,這是神極大的恩典。今天我們都領受了這恩典,但不要覺得只是過去領受,我們每一天都需要回到神的恩典當中,靠著耶穌基督活出稱義的生命,活出有神樣式的生命,每一天都要回到這個起點當中,深信這個挽回祭到今日仍有功效,且在我們生命中帶下影響力,這就是我們的出路。所以無論我們面對怎樣的環境和困難,都是有出路的,我們可以靠著耶穌基督這個挽回祭每一天得到幫助,而且這條出路人人都可以得著。

2. 人人都能因信稱義(v.27-31)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v.27)保羅在這裡不斷糾正猶太人,告訴他們並非律法不重要,要廢去律法,非但如此,因為律法就是神的愛,是對我們生命的提醒和保護。保羅是要幫助猶太人和我們,讓我們的心再一次轉向耶穌,生命真實的與耶穌連結,不是靠立功之法(我們的行為表現)誇口,而是用信主之法,因為唯有耶穌基督能叫我們誇口,保羅要讓猶太人和我們知道神的恩典是人人可以領受的。「難道 神只做猶太人的 神嗎?不也是做外邦人的 神嗎?是的,也做外邦人的 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v.29-31)保羅在這裡講到,無論信主不信主,我們的生命是否符合神的期待,每一個人都可以領受因信稱義的恩典,保羅要將猶太人和我們帶到一個對的立足點上,讓我們知道唯有回到起初神的心意𥚃面,才能真實的領受神的恩典。今章經文讓我們檢視自己,我們裡面是否存在著很多的歪,面對很多真理的教導,我們是否不斷地爭論?因為體貼肉體想要保留自己的一些權益?我們要謹慎,要讓自己重新回到神的裡面,用神的眼光來看我們的生命,用神的心意看我們自己,不要因為自己信主多年就存在優越感,覺得自己比別人強,神不要我們以這些為誇口,而是要我們每一天都能與他對齊,每一天都能夠活出因信稱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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