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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7章

靠基督,從罪的律得釋放

上一章保羅教導我們要作義的奴僕,而非罪的奴僕,義的奴僕是叫我們成聖,而罪的奴僕帶來的是死亡。我們並非因律法稱義或成聖,但並不代表律法是無用處,否則神不用頒佈律法,也不用向約書亞說這律法書不要離開他的口,總要晝夜思想,這樣到老便亨通,凡事順利,可見神很看重律法,律法是重要的,是有它的價值和地位,只是也有它的限制。今章保羅進一步剖析律法是甚麼,
我們每天生活在世界中確實都要選擇效法耶穌還是亞當,我們很想跟隨耶穌,但肉體會拉扯我們走亞當的方向,因此每個選擇和決定都需要靠著禱告。

一. 按聖靈的新樣服事主 (v.1-6)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v.1)猶太人最明白律法,保羅說律法對死人是無用處,例如對一個死人判終身監禁是毫無意思的,因此律法是對活的人說。第2至3節保羅以婚姻關係作比喻,猶太人結婚後會受律法管束,如果一個妻子在丈夫還在生有別的男人便是觸犯了律法,犯了姦淫;但如果她丈夫死了,再嫁別的男人便不算違法。保羅這是帶出基督徒與耶穌的關係,以前我們是受律法規管,我們在律法之下,但當我們與基督聯合時,我們是屬於耶穌基督,有新的生命,便不再受律法約束,那用處便是為要結果子給神,「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v.4)意思是律法不能叫我們結果子,只能叫我們知道甚麼是罪,但沒有能力讓我們勝過罪。「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v.5)律法不單不能叫我們結果子給神,還會結死亡果子,不是因著律法的問題,而是因著罪挑動人裏面種種的私慾,例如如果一個媽媽警誡孩子不能吃桌子上的糖,對於這孩子來說這是禁令,但罪勾起她裏面的貪慾,越叫他不要吃,他越會想吃,因此兩個律在他裏面爭戰,律法是沒問題的,但罪是邪惡的,會藉著律法挑動我們裏面的貪慾。那是否脫離律法便最好呢? 並不是,保羅想要帶出的是人要成聖和稱義並非靠律法,而是要靠聖靈,不再是靠儀文的舊樣,「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v.6)當時大部分猶太人都是律法主義者,他們很嚴謹地遵守每條律法,他們不是愛律法,而是怕律法,怕不能遵守便被神責罰,就像浪子故事中大兒子的心態,大兒子不是愛有好行為,而是怕沒有好行為而不被父親認可。因此一個律法主義者不是愛律法,而是怕因著守不到律法而得罪神,因而便覺得神和權柄都不愛自己。不單只猶太人是律法主義者,我們也可能是,我們也會透過好行為去得權柄的讚賞和認同。律法主義者裏面會存著很多懼怕,保羅要糾正他們的思想,成聖是要靠聖靈,不再是靠儀文的舊約。

二. 律法叫人活,罪叫人死(v.7-13)
上一段保羅是針對律法主義者說的,但這段是針對少數討厭律法的人來說的,他們覺得律法是沒有意義和功效,對人的生命是沒有幫助,能脫離律法就是最好,「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v.7)保羅假設有人問: 「律法是罪嗎? 」,他回答說:「斷乎不是!」律法是叫人知道甚麼是罪。保羅以第十誡(不可起貪心)作比喻,保羅從小便受嚴謹的律法訓練,他對律法非常熟悉,他還未信耶穌前也是一個律法主義者,因此他從小是不會觸犯律法的,他不會偷竊、姦淫、作假見證等,這些都是會讓人看得見的行為,而貪心是沒有人能看見的,因此保羅的意思是若不是有「不可起貪心」這條律法,他也不會知道自己是貪心,也不會知道自己觸犯了這律法。律法的功用是讓人知罪,律法是公義、良善的,因此律法是好的,只是罪趁著機會藉著律法去攪動人裏面的私慾,例如有一個地方若圍著圍欄並上面寫著「私家重地,閒人免進」,這樣會讓人越想進去看看;又例如國內有套電影播映時沒有人去看,但當政府宣佈禁播後,大家都爭著去看。因此律法是好的,是沒問題的,只是人裏面的邪情私慾會被罪挑動,因此叫人死的是罪,「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v.12)當人犯法後要去坐牢,並不是法律讓他坐牢,而是他的罪讓他坐牢。我們不是因律法稱義,叫我們稱義的是耶穌,叫我們成聖的是聖靈,但律法是好的。

三. 良善與肉體的交戰 (v.14-25)

這段進入保羅內心的場境,是心思戰場中兩個律的交戰。我們每天都在這交戰中,例如做這決定我要選擇跟耶穌還是亞當呢?這就是良善與肉體的交戰。「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v.14)保羅上一章已和基督聯合,已向罪死了,但為甚麼說自己已經賣給罪了呢? 其實肉體是最真實,我們每天被肉體拉扯,去滿足我們的感覺和內心。猶太人視律法為最好的標準,他們不可與律法分割,因此即使猶太人信耶穌後,一言一行都以律法為中心。正如保羅很熟悉律法,即使信耶穌後被更新,但律法的影響力沒有即時離開了他,兩個律仍在他裏面拉扯。保羅不是因此推卸責任,而是說肉體的拉扯是很真實的。律法是屬乎靈,因此律法是好的,問題在於人肉體的敗壞。例如螺絲不能拴緊,不是因著螺絲的問題,而是因著螺絲帽滑牙,螺絲就像律法,而螺絲帽就像人的肉體,螺絲出問題,怎麼上也是鬆的。因此我們要對付的是罪的問題,是罪藉著律法去挑動人的邪情私慾。保羅這章教導猶太人要對付自己內心真正的問題,不是靠律法成聖,而是靠聖靈和耶穌基督才能脫離罪,得著自由。人的本性是叛逆和抗拒神的,即使是律法主義者,可以選擇的話也會選擇不遵守律法,只是他們怕得罪神才去遵守律法。今天保羅藉著糾正猶太人錯誤的思想,鼓勵他們不要再靠儀文的舊約,要靠聖靈來更新,靠耶穌基督來得釋放。我們每天都活在戰場中,我們的心思每天都在爭戰,我們不能靠律法成聖,唯有靠著聖靈,唯有靠著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得勝。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