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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8章

在基督裡得釋放

因著耶穌基督我們不再活在神的憤怒底下,耶穌代替我們贖了罪的工價,我們就不用活在罪的權勢下面,面對律法和罪,我們是死的,已經脫離了罪和律法的控告,所以我們在基督裡就可以活出自由釋放的生命。

一. 在基督裡不被定罪(v.1-4)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v.1-2)只要我們在耶穌基督裡就不被定罪,我們不需要理會仇敵控告的聲音,就脫離罪和死的律,因著有生命和聖靈在我們裡面,我們就可以活在生命聖靈的律中。「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v.3-4)耶穌基督沒來之前我們只能跟隨肉體去犯罪,但耶穌來作了我們的贖罪祭,祂治死了肉體,就在肉體中定了罪案,讓我們今天可以不隨從罪和死的律,不隨從肉體行事,而隨從聖靈,我們就可以不靠自己去達成律法的義,可以自然活出神的標準,生命得以改變。

二. 隨從聖靈,不屬肉體(v.5-17)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v.5-8)在基督裡活出一個得釋放的生命,就必須隨從聖靈,不隨從肉體,如果我們選擇隨從聖靈,我們就不屬於肉體,如果選擇隨從肉體,就會在肉體中行事和犯罪,我們隨從哪一邊,就體貼哪一邊。「體貼」就是專注的意思,是思想的根據,如果我們根據肉體、魂的喜好和需要去思考、做決定,就是體貼肉體,帶來的就是死,如果根據聖靈去思考、做決定,就是體貼聖靈,帶來的是生命平安,因為體貼聖靈就是體貼神,就會得到神的喜歡。「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v.9-10)當我們接受耶穌的那一刻,基督的靈就住在我們裡面了,所以我們不可能沒有基督的靈,關鍵是我們是否願意體貼聖靈?只要我們願意隨從聖靈,體貼聖靈,就可以治死肉體。「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v.12-17)我們並不是沒有選擇一定要隨從肉體而活,像欠了肉體的債一樣,活在墮落的本性裡面,但靠著聖靈我們就可以治死身體的惡行,得釋放、必要活著,這就如同在戰場上與敵人打仗一樣。我們被聖靈引導,就是神的兒子,如果不跟隨聖靈,就會有奴僕和孤兒的心,充滿懼怕,會用行為去取悅神,換取恩典。當我們願意隨從聖靈,我們就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位置:是神的兒女,就可以呼叫“阿爸”,父!這就是兒女的心,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就不需要害怕,不需要用自己的行為來肯定和證明自己,我們不單是兒女的身分,還是後𠻸,後𠻸是有繼承權的,所以我們不需要去比較和相爭,因為我們每一個都不會失落這個繼承權,因著我們與基督同為後嗣,就可以隨從聖靈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著榮耀。

三. 得著神兒女的榮耀(v.18-30)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v.18)「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v.30)這裡講將來有一個榮耀會給我們,為了這個榮耀,我們現在所受的苦就不重要了,神透過耶穌基督救贖我們、呼召我們、賜我們聖靈,成為他的兒女,最終極的目的就是要得著這個榮耀。「受造之物切望等候 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 神兒女自由的榮耀。」(v.19-21)這裡講萬物與神兒女的關係,因著人犯罪,萬物都在咒詛之下,但當人得救的時候就不再一樣,人就有盼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作為神兒女脫離敗壞,就會影響這個世界,所以當人迴轉的時候,萬物都會得贖。「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v.22-25)我們得贖是一個過程,是從得救到成聖,最後到完全得贖。我們的盼望是:知道我們雖然軟弱,但在聖靈的幫助下將來必會完全得贖。「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監查人心的,𣇈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是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的榮耀。」(v.26-30)我們既然身體得贖,就應該靠著聖靈脫離敗壞的轄制,治死身體的惡行,應該體貼聖靈,不體貼肉體,但我們常常軟弱,想走進敗壞𥚃面,經文這裡講到聖靈會幫助我們,當我們不知道如何禱告的時候,聖靈會幫助我們按著神的意思祈禱,當我們願意配合聖靈,隨從聖靈,面對自己生命的問題,就會知道如何向神禱告,並且神為我們的益處使萬事互相效力。這裡的益處所講的,就是將我們磨塑成神兒子的模樣。因為我們被召是效法神的兒子,要得著榮耀。如果我們越像耶穌,甘願受苦,就會得著這個榮耀。當我們軟弱的時候,聖靈會幫助我們擔負擔子,神會調動萬事效力,我們所經歷的一切事,不論好或壞,都是神的安排,每個人的經歷都是神量身定做的,目的就是透過這些事,磨塑我們更像耶穌。但如果我們對神缺乏愛和信任,在神所調動的萬事裡面,我們只會有抱怨、苦毒、懷疑、抗拒,最後就會越來越不像耶穌,其實像耶穌並不難,只要保持一顆愛神的心,隨從聖靈,一切由神來做,無論遇到什麼事都對神有愛有信任,我們的生命就會流露出神兒女的那份榮耀,在萬事中得益處。

四. 不與基督的愛隔絕(v.31-39)

「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今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v.31-36)神的愛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擋,是有穿透力的,經文說:「因此對著這些事,我要說些什麼呢?」就是對著那些罪、死亡的權勢、律法的控告,所能說的就是:神若幫助我們,天上地下沒有什麼可以抵擋我們,神把他兒子都給了我們,還有什麼不能給我們的呢?我們不需要懷疑神對我們的幫助。神已經稱我們為義,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付上罪的工價,並且從死裏復活,在神的右邊為我們禱告,誰還能控告我們?讓我們與神的愛分開呢?對當時的人來講,他們面對信仰會被殺,但保羅說這些事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今天我們所面對的問題,可能與這里提到患難無法相比,但我們還是可能因為小小的不順利,就覺得神不愛我們,其實是我們要自己與神的愛隔絕。這裡經文清楚告訴我們,沒有任何事情可以讓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v.37-39)神的救恩勝過一切定罪的聲音,無論律法的定罪,仇敵的控告,我們因著有救恩,就可以勝過這些定罪的聲音,「得勝有餘」的意思是「超越」加上「得勝」,意指不單單是得勝,還要奪回仇敵所擄掠的一切。保羅深信沒有任何東西能與神的愛隔絕,因為這愛是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的,耶穌基督裡是至關重要的,只有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才能得釋放,在基督耶穌裡有聖靈幫助我們不隨從肉體,在基督耶穌裡知道我們有神兒女的榮耀,在基督耶穌裡就能脫離罪和死的權勢,不被律法控告,所以我們擁有耶穌的人,每一天都要得享這自由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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