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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9章

憑應許生的才是神的兒女

第1-8章講不管猶太人或外邦人都需要救恩,都需要因信稱義,因為每一個人都有罪。那以色列人有甚麼特別呢?以色列人一直以為自己比較優越,保羅打破他們這理想的看法,讓他們知道他們與外邦人一樣都是有罪,都需要因信稱義,那對以色列人來說,神過去對他們的揀選有甚麼意義呢? 9-11章保羅讓以色列人明白救恩與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

一. 不因肉體行為,在於神的揀選與憐憫 (v.1-18)

一開始保羅表達了自己的情感,他為著自己的同胞以色列人很傷痛,因為他們不肯接受耶穌基督,不走因信稱義這條路。以色列人是首先被揀選的一群,諸約和應許是首先給以色列人,因此他們是蒙恩的。雖然神揀選了以色列,但從以色列的歷史中可看見不是每一個從亞伯拉罕所生的都承受應許,而是神在亞伯拉罕的後裔中一代代地揀選獨特的後裔去承接應許,因此不是因著肉體去承接應許,而是有神的揀選。保羅從歷史去告訴他們不要覺得因著自己是以色列人便能自動承受這應許,像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頭生的,都沒有承受這應許,神說明以撒才承受應許;而以撒生以掃和雅各,頭生的以掃也不是承受應許的那位,反而是雅各承受應許,因此「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v.8)憑應許生的才是神的兒女,抓住神的應許就是神的兒女,神的應許是因信耶穌基督便能稱義。如果不抓住這應許,不會因著他們是以色列人便能自動承繼。保羅要讓以色列人明白從一開始神的應許並不是按肉身而是按揀選。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v.11)以掃和雅各在利百加的腹中甚麼行為也未能行,神已作出了揀選,因此神不是看他們出生後的表現而定,這是神揀選的主權。神讓以色列人看見不是因著肉體行為,而是因著神的揀選來召人得著應許,因此神有祂的主權去召外邦人來得這應許,不是靠行為。以色列人一直覺得他們的行為比外邦人優越,覺得這應許在他們手中,保羅讓他們看見不是靠行為,而是出於神的揀選與憐憫。「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 神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v.14)我們的公平觀很多時候都是歪的,是按行為與人比較,便覺得有不公平,我們的公平都是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按著神的主權,斷沒有甚麼不公平,「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v.15)神有絕對的主權,因為神是全知的,而我們的公平不是看著全面來作判斷。今天神要憐憫外邦人,以色人不能說不公平,因為外邦人一直活在污穢不聖潔中,而自己一直守著律例典章,現在卻說是因信稱義,「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v.16)不在乎人做麼,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v.17)神任憑法老繼續剛硬,這顯明神的主權。神要憐憫誰,讓他能尋求神,或神任憑誰繼續剛硬,不懂得回轉,也是出自神的揀選,如果我們覺得神這樣很不公平,便代表我們站了神的位置,神有絕對的主權。有時我們心裏感到有很多不公平或辛苦是因著我們不明白神的主權,我們只站在自己的位置去定好或不好、對與不對、合理與不合理,這便成了我們生命中很多的不舒服,因為我們不明白神的主權或不承認神有主權。保羅心裏傷痛就是因著以色列人不承認神有主權讓外邦人得救,也不承認神是開一條因信稱義的路來讓人得救。因此憑應許生的才是神的兒女,不因肉體行為,而是在於神的揀選與憐憫。既然我們服下來去承認是出於神的主權,不是出於自己的行為去換取神的恩惠,那我們能做甚麼呢?

二. 信靠耶穌,能成蒙憐憫得榮耀的器皿 (v.19-3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 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v.23-24)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只要信靠耶穌,都能成為蒙憐恤,得榮耀的器皿。「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v.33)這石頭和磐石是指耶穌基督,信靠耶穌便不至羞愧,便成為神所召蒙憐憫,得榮耀的器皿,因此人要站對位置,如果人站錯位置便會覺得神不公平,神的安排不好。「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v.19)既然神已定好憐憫誰便憐憫誰,那代表不關人事。都是神所定好的嗎? 人其實有責任,人要站在對的位置去蒙憐憫,承認自己需要得神的憐憫。「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 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v.20)我們都是受造物,怎能對神說為甚麼你這樣安排我的人生呢? 我們要明白自己的位置,我們是神手中的器皿,神有權決定模塑我們成為怎樣的器皿。「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v.21)當時普遍的器皿都是泥造的,保羅用此作比喻,這並不是講價值,而是講功能,窰匠可以用器皿來作湯碗、作果盆或用作欣賞,這是窰匠的主權,神也是如此,造我們每一個都有不同的功能。例如作牧者的也可以覺得別的教會有幾千人,神造這間教會的牧者貴重一點,而我的教會只有幾百人,神造我卑賤一點,很多時候我們會將世界的觀念帶進經文裏。我們每一個都想作貴重的器皿,是否以看得見的成績或事奉多與少來決定器皿的貴重或卑賤呢?這裏並不是講事奉,是講生命要如何,「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 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1)貴重與卑賤是講合不合乎神所用,不關乎建立的教會是幾千人或幾百人,關乎生命能否被神用。因此我們若想成為貴重的器皿便要聖潔,不是看我們做了甚麼事工,而是看我們生命的質素。「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是指事奉,是指整個生命的活出。「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v.22-23)這裏將器皿分成兩類,分別是遭毀滅的器皿或蒙憐憫得榮耀的器皿,我們是哪一種器皿?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v.24)這是指願意因信稱義與否,神等待器皿能成為蒙憐恤得榮耀的器皿,面對遭毀滅的器皿神是多多忍耐、寬容。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得罪神的,本來都是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都是虧欠神、得罪神,在領受神的寬容,但當中有誰願意明白神的寬容,站在蒙憐恤的位置上,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神的拯救呢? 耶穌來是呼召罪人(自知自己有罪的人),而不是呼召義人(覺得自己很好的人)。神這樣揀選器皿有何不可呢? 「就像 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v.25)在何西亞書這是指以色列人,原本離棄神的以色列人回轉便成為蒙愛的,保羅用此經文說外邦人本來不認識神,現在成為蒙愛、永生神兒子。「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v.27)現在餘下的以色列人能得救只是因著神的憐憫,因為按著以色人的行為本來是國破家亡,現在剩下的餘數並不是因著他們行得好,而是因著神的憐憫,以色列人也是領受神憐憫的一群,他們要明白神的憐恤。「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v.30)外邦人過去沒有追求義,也沒有透過行律法來稱義,因為他們連律法也不認識,但現在因著耶穌而稱義;相反,以色列人一直追求律法的義,這反成為他們的攔阻,因為憑行為永遠達不到律法的義,這是以色列人的失敗,他們跌在這跘腳石上,他們不願意單單相信靠耶穌便可以稱義。本來一開始以色列人先被揀選,但他們一定要靠自己的行為,反成為他們的跘腳石。這提醒我們,會否開始很單純地相信神,但慢慢便開始靠行為,不住地Doing,覺得沒有Doing便與神沒有關係? 其實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因著耶穌基督而得的,不要覺得有Doing才有神的祝福,我們不要落入以色列人的光境,走靠行為的路,反而成為了跘腳石。因此我們要警醒,不要覺得這只是以色列人的問題,也是我們的問題,我們有時也不明白神的憐憫與揀選,當我們不明白神的主權時,裏面便會有很多比較、覺得不公平的聲音。其實沒有不公平,一切都在神的主權下。

我們怎樣能成為貴重的器皿? 就是站對的位置,知道自己是蒙憐憫,在每件事上都知道自己需要信靠耶穌,便能成為彰顯神榮耀的器皿。我們不是靠行為成為貴重的器皿,而是自潔生命,這是Being,不是Doing。貴重的器皿是為著尊貴的目的被造的,不是為一個偉大的事工被造的,因此我們要自潔,脫離卑賤的事。但如果我們不承認自己有罪,覺得自己很好,是義人,那如何作貴重的器皿呢, 因為不覺得自己有污穢,便無法自潔。我們要看見自己的「低」,否則我們無法親近神,承載神的榮耀,與神的距離也會很遠。但也要注意在看見自己的「低」同時,不要落入自卑和自憐中,而是站對位置,看見自己需要神。走一條蒙恩的路,要先明白自己需要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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