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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12章

成為耶穌的家人

一、 要活出而非捉緊律法 (V.1-21)

「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V.1-2)法利賽人對耶穌作出對安息日的指責,他們所捉緊的只是規條和律法主義。耶穌用了大衛和祭司的例子來回應法利賽人,大衛當年逃避掃羅追殺時入了聖殿,吃了陳設餅,雖然當時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但神並沒有定大衛的罪,因為神是憐憫的神,神是看人的生命遠超過條文律例;祭司在安息日也要在殿中獻祭,獻祭也是工作之一,難道祭司在安息日獻祭又算觸犯律法?律例的設立為的是建立人,而非拆毀人,我們不要像法利賽人一樣本末倒置。

「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V.6) 耶穌說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耶穌基督自己就是更大的殿,當我們在基督裡,我們便不再靠行為稱義,我們是因信稱義。「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V.7) 耶穌喜愛憐恤而不喜愛祭祀!祭祀只是外在行為。而憐恤是從心而發,神是看我們的內心而非單看我們的表面行為。我們不要像法行賽人單以規條作標準來量度別人,我們要明白規條的精神及意義,以規條來活出屬基督的生命。

「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V.9)耶穌教導完了就去到一個會堂,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來問耶穌安息日可否治病,想要找機會控告耶穌。而耶穌的回應是人比羊更可貴,在安息日行善事醫治人是可以的,但法利賽人卻只熱衷於律法的一筆一劃,完全忽略了律法的意義,因此耶穌來是要把真正的安息日活出來,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立,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

經文第9節和15節,兩處提到耶穌離開,如果我們牢牢捉緊律法,常以律法來批評論斷別人,而不是從律法中活出屬基督的生命時,主耶穌就會逐漸離開我們。

「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V.19) 耶穌縱然面對法利賽人要密謀除滅祂,但耶穌仍然不爭競,也不會憤憤不平,耶穌只是繼續默默地為天父作工。「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V.20) 猶太人會用蘆葦作笛子吹,當蘆葦被壓傷後就不能再吹響,但主耶穌並沒有將它折斷;將殘的燈火只會冒煙,已不能再發亮,但主耶穌都沒有將它吹熄。今日我們可能會覺得自己的生命毫無價值,就像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但主耶穌卻不會撇棄我們,因為軟弱的人正是主耶穌要救贖的對象。

二、 不與主相合,敵對主 (V.22-45)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裡,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V.24) 法利賽人說耶穌是靠鬼王趕鬼,「別西卜」的意思是蒼蠅之王,猶太人將這名改為「巴力西卜」意思是糞堆之主,用以指稱鬼王。(參王下1:2)這對耶穌是極大的褻瀆和藐視,耶穌回應法利賽人「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V.27) 耶穌指出法利賽人有雙重標準,他們認為自己是靠神趕鬼,卻認為耶穌是靠鬼王趕鬼,因此耶穌在這裡對他們作出嚴厲的警告。

1. 干犯聖靈(V.31-32)
干犯聖靈是指故意不斷棄絕聖靈為基督、神的話和使人知罪所作的見證。干犯聖靈的過程:
a. 使聖靈擔憂,持續下去變成抗拒聖靈
b. 消滅聖靈感動
c. 心裡剛硬
d. 導致思想墮落,是非顛倒

2. 心存惡念
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V.34)耶穌說他們是毒蛇的種類,指他們是屬魔鬼的,耶穌指出法利賽人說耶穌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他們說這話是因心裡存著惡念,如:嫉妒、爭競等,他們的心不與主連結,不是為將人帶到神的面前,乃是為著自己的益處。因著心存惡念,他們將自己放在與神敵對的關係上。

3. 不悔改
「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V.38) 法利賽人要求耶穌行神蹟,雖然耶穌行了許多神蹟,但他們仍不悔改,只是想捉耶穌的把柄。「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V.39) 耶穌回答這是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是這個邪惡世代的帶領和推動者,而這邪惡是因人高舉律法和規條,以致容不下其他的事物。當這些人看見有人在安息日得醫治,不但沒有高興,而且感到忿怒,甚至想要殺人。淫亂則是指愛耶穌以外的事物,法利賽人把律法看得比耶穌更高,甚至要藉律法定耶穌的罪,想要除掉耶穌。這些人是不配看見神蹟的,因此耶穌看見他們便離開。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V.41) 尼尼微人是外邦人,聽見約拿所傳的福音就悔改,這些在神面前願意悔改的人,勝過自以為義而不肯接受主的人。經文中提及南方的示巴女王,她是千里迢迢來聽所羅門王的智慧之言,而耶穌雖然是比所羅門王更大的那一位,一切的智慧、聰明都在祂裡面,但百姓對耶穌卻沒有渴慕的心。

三、 遵父旨意,得著身份 (V.46-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V.50) 屬地家人的血緣關係與屬天家人的關係是不一樣的,在屬天的層面中,凡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是耶穌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所以當我們做耶穌在地上所做的工,我們就是遵行天父的旨意了。耶穌所做的是醫治、趕鬼、傳福音以及愛人如己,這也是我們教會的異象,正是以賽亞書61:1所提及的內容。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神給我們身份成為耶穌的弟兄姊妹和母親,我們都要成為耶穌的家人,不是靠律法,乃是依靠聖靈。

總結

法利賽人是很熟悉聖經的人,但只會抓住規條和律法,只在字面上認識聖經的意義,卻不明白天父的心意。我們要明白天父的旨意,並且要遵行,當我們聽見真理要對照自己的生命,不要像法利賽人抓住規條和律法來定別人的罪,特別在人際關係中,以及在牧養的時候,我們要避免將真理拿來定人的罪,我們的生命需要依靠聖靈更多來引導,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要渴望成為耶穌的家人,渴望明白天父的旨意,這樣才能真正遵行神的旨意。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