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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22章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一、 要回應選召 (V.1-14)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V.2-3) 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邀請但人們的反應是非常冷漠,他們的反應如經上所記「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V.5) 被國王邀請赴宴的人,找了許多不是理由的理由和藉口拒絕出席。國王為兒子舉辦婚宴,能被邀請理當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但那些被邀請的人卻不把它當成一回事,甚至還對國王派來邀請他們入席的僕人「拳打腳踢,把他們殺了」。這樣的舉動引起國王的震怒,最後國王將這些拒絕的人都給予嚴懲,將他們的位置留給那些原先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在此說明了一件事:受邀請赴國王婚宴的本是以色列人民,特別是指那些宗教領袖們,因他們原是上帝所揀選的選民,但當他們面對上帝揀選的恩典時,若用那種事不關己、不當一回事的態度來回應,就等於拒絕了上帝的救恩,這救恩就因此與他們無份了。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V.11) 禮服喻表潔白的細麻衣,指的是進入天國所需要的聖潔公義,喻表我們悔改的生命,回轉歸向神的生命,但每個人都需要自己決定是否穿上禮服參加上帝的筵席。如果我們沒有悔改及改正錯誤的行為、也沒有實踐,我們就是那個婚宴中沒有穿禮服的人,也就是在生命中隨便藐視救恩的人,就會被王趕出去。因此,我們不要成為那個沒有穿戴禮服的人,這種人最後的光景,將與前面那些拒絕救恩的人一樣,最後都與救恩無份。

二、 要歸己給神 (V.15-22)

法利賽人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想試探耶穌,問耶穌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耶穌回應,「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V.21) 耶穌的回答很巧妙,如果耶穌說可以納稅給凱撒的話,恐怕一下子就激起眾憤,納稅給凱撒在猶太人之間是個很敏感的問題。那時猶太人中間流行兩種幣制,繳稅給羅馬政府要用羅馬印制的錢幣,當時「銀錢」一面印著羅馬皇帝「提庇留」的像,一面寫著「凱撒提庇留,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神之子」。這種納稅用的錢既不符合猶太人信仰;而聖殿的稅和奉獻則不可以用羅馬錢幣,因為上面有凱撒皇帝的印像和名號,對猶太人而言那是一種偶像的標誌,因而要用猶太錢幣才可以。耶穌若說可以,百姓便會以祂為叛國賊;若說不可以,他們就可以去向巡撫告發,拘捕耶穌。沒想到,耶穌竟然回答:「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使他們啞口無言。在耶穌這句話中,讓我們明白神就是神,人就是人,不要混亂,人也不要搶奪神的榮耀。既然屬於凱撒的物要還給凱撒,那麼屬於神的物便要還給神。

三、 要明白聖經 (V.23-40)

撒都該人不相信有復活的事。耶穌說你們不明白神的大能,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在天上的關係與在地上是不一樣的,地上有婚姻的關係,天上沒有婚姻關係,我們要透過神的話語明白神的屬性和能力,我們是不是真的相信聖經中所說的一切神蹟、病得醫治及赦罪的恩典呢?還是我們會用主觀的看法來了解聖經,會覺得不真實、不可能呢?我們需要放下主觀,靠著神來明白聖經。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V.37-38) 我們看神的誡命與吩咐時,不要看它是冷冰冰的規條,主耶穌說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神看重的是關係,神喜悅與我們建立關係,如果我們認識的只有規條,卻不了解規條背後是出於神的愛,那麼我們仍然是不認識神,所以我們要明白聖經,真理是使我們得自由的,在真理裡面是有愛的。

四、 要承認基督 (V.41-46)

「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V.42-44) 耶穌帶出詩篇110的內容,耶穌向法利賽人顯明祂自己的身份,祂就是神的兒子。按肉體說,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大衛的子孫;但按照聖靈啟示,祂確實也是永生神的兒子。首先,祂是大衛的子孫;耶穌是真實的人子。所以我們也要真認識耶穌是誰,祂不只在天上有權柄,在地上也有權柄。我們不單要在頭腦上知道,我們更要在心裡承認耶穌就是彌賽亞。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