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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22章

天國君王的教導

一、 回應選召來赴席 (v.1-14)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v.2-3) 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打發僕人去請客人赴宴,但客人拒絕王的邀請,都不肯來。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打發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當宴席預備好了,然後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淩辱他們,把他們殺了。』』(v.4-6) 那些被請的人有些不理會便走,有些去做自己的事,忙於自己的工作、生活、賺錢,拒絕王的邀請,有些則淩辱或殺害王的僕人,因此王非常震怒,並且派兵毀滅兇手,並表明原先被請的人不配赴宴。
『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v.8-10)「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呼召的對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壞,只要肯來就可以。救恩的原則完全越過人的善惡光景,罪人中的罪魁也能蒙神憐憫。這些新賓客並非只是外邦人,而是指所有肯來赴宴的人。『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不可能自備禮服,可能是主人為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那個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禮服,這是對王的不尊重。表明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白白的恩典參加天國的筵席,但並不等於上了筵席後就可以毫無標準,輕率對待天國之王。『禮服』喻表潔白的細麻衣,指的是進入天國所需要的聖潔公義,喻表我們悔改的生命,回轉歸向神的生命。『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v.14)神已選召了我們,我們是否預備好自己去回應選召呢?我們是否有披戴基督呢?

二、 明白真理解難題 (v.15-40)

1. 神的物當歸給神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v.15-16) 法利賽人是反對羅馬政府的,他們一心想推翻羅馬政府的宗教團體,而希律黨是支持羅馬政府的政治組織。這兩個群體素來是彼此仇視,這時他們卻聯合起來,為要攻擊耶穌。這兩群人一同去問耶穌關於給羅馬政府納稅的問題,想要留難祂,以為這個計謀萬無一失,假若耶穌贊成納稅給凱撒,法利賽人可以指祂違背神—他們唯一承認的君王;假若耶穌說不應當納稅,希律黨人就可以用背叛羅馬的罪名捉拿祂到希律那裡。耶穌的答案把他們邪惡的動機暴露出來,使他們非常尷尬。『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v.20-21) 「凱撒」代表羅馬政權,神國子民在地上也要順服在地上掌權的,以色列人應該要順服地上政治的掌權者。在地上作為公民的身份,我們為所得的服務和福利而向政府納稅是應當的,「神的物當歸給神」,一切屬於神的都要歸給神,神的物絕不容許被侵奪。我們的心靈對神的權柄要完全順服與委身。

2. 要明白真理永活神
『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v.28-29) 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所以用嫁七個丈夫女人的例子來挑戰耶穌。撒都該人是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復活這些事。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撒都該人自以為明白聖經,其實明白得非常膚淺,並未深入理解其屬靈意義,自然也就無法曉得神的大能,所以不相信神能使死人復活。正如有些人不相信永生的事,他們只著眼看到的是今生,忙碌著生活,我們要多讀神的話語,更多認識神,用今生換永恆,要明白永恆的意義。

3. 愛神愛人是總綱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v.36-38) 法利賽人為要試探耶穌,他們又想出一個問題來為難耶穌,如果主耶穌回答得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控告為否定某些誡命。因為猶太拉比所公認的律法共有613條,其中有248條是必須做的,365條是不能做的。每一條誡命都很重要,人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耶穌回答他們,以「愛神」是誡命中最大的,第二大的是「愛人如己」。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所以愛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只要人掌握了愛神愛人的原則,守律法才不會成為教條主義的儀文。

三、 耶穌基督是彌賽亞 (v.41-46)

耶穌反過來出了難題給法利賽人,耶穌問他們『彌賽亞是誰?』『「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v.42)『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v.43-44) 法利賽人熟悉舊約,自然知道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是神要差派來拯救祂百姓的受膏之君王、大祭司和先知。法利賽人知道彌賽亞是大衛子孫,但不明白祂本身就是神。耶穌表明彌賽亞比大衛更大,耶穌向法利賽人顯明祂自己的身份,祂就是神的兒子。按肉體說,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大衛的子孫;但按照聖靈啟示,祂確實也是永生神的兒子。「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主」是指基督。所以主耶穌要把人的注意力帶回到基督,因為世人最重要的問題,乃是對基督的認識,惟有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由於不能信服神,他們對神充滿了疑問,當他們將問題帶到神的面前,反映了他們生命有許多的盲點,有許多錯誤的價值觀。他們相信了人的傳統,介意納稅給羅馬多過自己是否服在神的權柄之下,他們對要納稅給羅馬政府有疑問也反映他們不願順服羅馬政府的權柄。有時我們會焦點出錯,在次要的問題上產生紛爭,反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有時我們很難給神機會向我們提問,當神向我們問問題的時候,便使我們看到自己的眼光是多麼的狹窄,多麼的有限,我們內心的想法充滿了盲點,所以我們要學習安靜讓神問我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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