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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17章

離棄神,終必滅亡

一. 以色列國被滅 (v.1-6)

公元前930年,大衛的王國分為兩個國家,分別是羅波安與耶羅波安管轄的南國與北國。到公元前722年,北國被滅,北國經歷了大約三個70年被滅,南國則大約再多兩個70年,大約130多年後也被滅。以色列國到尾聲國勢很弱,亞述國是當時中東霸主,以色列國成了亞述的附庸國。但亞述王需索太多,以色列何細亞王不再進貢,『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與亞述王進貢。亞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鎖禁,囚在監裡。』(v.4)何細亞不想再被壓制,但他不是去尋求耶和華的幫助,而是去尋求埃及的幫助。其實埃及當時也處弱勢,內部有許多分裂,何細亞王因背叛亞述國被囚,以色列人在沒有王的帶領下,苦苦支撐三年。何細亞第九年的時候,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公元前724-723年,不住被圍困,最終以色列人被擄到亞述,離開應許之地,他們不再住在神所賜給他們的土地上。他們本來有國有家,但因著離棄神要離開應許之地,是很悲慘的下場。當大衛國度一分為二的時候,南國猶大有兩個支派(猶大和便雅憫支派),而以色列國有十個支派,當時十個支派被擄,被安置在外邦,與當地人通婚。當時亞述王擔心以色列人反撲,因而擄去比較強的和高階層的以色列人,留下弱勢和貧窮的人。後來留下來的人也與外邦人通婚,亞述王用混雜的方式除滅以色列人,讓以色列人慢慢消失,因此以色列國十個支派已消失,但是根據聖經的預言,耶穌回來之前以色列十個支派會再出現。

二. 惹神怒氣之民(v.7-23)

1. 背叛耶和華,不聽勸誡(v.7-15)
『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敬畏別神,』(v.7)經文描述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神把他們從被埃及王法老壓制與擄役的環境中拯救出來,可惜他們不敬畏神,硬著頸項不順服神,隨從別神,敬拜事奉偶像。雖然神藉先知勸誡他們, 但是他們卻不聽從。『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 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v.13-15)

2. 離棄誡命,不受管教(v.16-20)
『 離棄耶和華─他們 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v.16-18)以色列人不聽神的勸誡,繼續敬拜金牛犢,行法術,神管教他們,因而國家一分為二,並且神興起外邦人來攻擊他們,讓他們受苦,但是以色列人仍不受管教,不肯回轉,連猶大人也不遵守神的誡命,他們也跟隨北國所行的,到最後猶大同樣也被擄。

3. 持續犯罪,終至被擄 (v.20-23)
『 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v.22-23)神是有預先警告以色列百姓,但是以色列人不肯聽從,仍然硬著頸項持續犯罪,他們不悔改,把神的話當耳邊風,最終要被趕出應許之地,直到今日。我們是否也是這樣持續地背叛神呢?可能神透過小組長、藉著講台的信息、藉著讀經來勸誡我們,我們有否聽?我們會否到神開始輕輕地管教我們,我們仍然不聽不悔改?我們不要濫用神的恩典與慈愛,離棄神的終必滅亡。

三. 撒馬利亞被混雜(v.24-41)

以色列人被擄後,撒馬利亞的光景就是被混雜,『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馬利亞,住在其中。 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v.24-25)亞述王將外邦人遷移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中,代替以色列人。他們是不敬畏耶和華的民族,所以神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亞述是獵殺獅子的強國,亞述王是獵獅能手,但神特意讓獅子咬死遷往撒馬利亞的人,證明滅以色列國不是因為亞述國有能力,而是因為以色列人背叛神。『亞述王就吩咐說:「叫所擄來的祭司回去一個,使他住在那裡,將那地之神的規矩指教那些民。」』(v.27)亞述王叫祭司回去教百姓敬拜神。神讓人知道不是靠人的能力,而是神容許這事發生。撒馬利亞所剩下的以色列人就與遷移來的外邦人通婚,所生下的人便稱為撒馬利亞人。猶大人是很看不起撒瑪利亞人的,猶太人視他們為不敬畏神的人、低下的人、信仰混亂的人。撒瑪利亞人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

『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 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v.34-35)經文特別提到雅各,神提及祂與以色列先祖所立的約,但是百姓背約。神帶領他們出埃及,他們應該敬拜神,向祂獻祭。神也給他們律例典章,他們應該永遠遵行,不可敬畏別神,但是他們背約。我們看到神仍存留恩典,人仍然可以回轉,但人的叛逆是很可怕的,到最慘的景況也不願回頭,堅持敬拜別神,『如此這些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v.41)他們兩邊討好,又想討好神,又想討好世界。我們是否也想討好兩邊權勢?想想討好耶和華神,又想討好瑪門的權勢? 我們要看清楚自己是在甚麼階段?是不是神已經在勸誡我們,但我們仍然不聽。如果是這樣,我們便會被管教、被仇敵掠奪、被壓制。我們要反思自己有否專心敬畏神?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