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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3章

奇妙的神

上一章記載的三位士師,聖經只記載他們生了許多兒女和擁有豐富的財物,卻沒有記載他們的屬靈的狀況,這代表以色列人的屬靈狀況正走下坡,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神便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四十年。但是神的慈愛沒有離開祂的子民,神仍然主動為百姓興起拯救。

一、 又再行惡的百姓(v.1)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v.1)這一章以色列百姓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神第七次興起士師來拯救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手四十年,四十年代表一個世代,一個世代都沒有人起來呼求神,他們偏行己路,越走越黑暗,最後失去呼求的能力。以色列人被罪惡所同化了,對罪惡已經產生麻木,這也提醒我們對罪不要麻木,對神的恩典也不要麻木,當我們對神的恩典產生麻木時,便不懂得感恩了。神是滿有恩典的神,雖然百姓沒有起來呼求神,但神仍然要揀選器皿拯救百姓,神不是從成年人當中揀選,而是從未成形的胚胎揀選出來。

二、 神第七次的拯救(v.2-25)

1. 人雖墮落,神仍拯救(v.2-7)
百姓雖沒有呼求,但神仍主動拯救。神沒有因為以色列人長久作惡而放棄他們,神把以色列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是為要管教他們,縱然他們沒有悔改,但是神滿有恩慈,祂要拯救以色列百姓。

『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v.2-3) 神這次是從母腹中揀選祂的器皿。『瑪挪亞』是安息的意思,經文中沒有記載瑪挪亞妻子的名字,但神卻向她顯現,要她守拿細珥人的定例,頭髮不可剪,清酒濃酒都不可飲,她要分別為聖,因為神要使用祂的孩子起來拯救以色列人,一出胎就歸作拿細耳人。作父母的要知道孩子要被神使用,絕不能讓孩子隨便過活,需要好好管教地他。相信神希望這對父母聽了以後,一同起來作拿細耳人,因為他們所懷的胎是拯救以色列民的器皿。所以,神不只是揀選這孩子,而是揀選這個家庭要一同分別為聖,被神使用。神叮囑母親要謹慎,孩子一出母胎就要完全歸耶和華作拿細耳人,分別為聖,拿細耳人有別於利末人或祭司,參孫被分別出來作神的用人「婦人就回去對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相貌如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裡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告訴我,」(v.6)婦人並不知道這位是神的使者,耶和華的使者其實是神本身,是神親自向她顯現。

雖然參孫是被揀選的,但下一章經文就講到他堅持要娶非利士人的女子為妻,他的好色使他跌倒。所以一個人的身份不代表他能夠活出這個生命,並且參孫的父母如何幫助他能夠活出神的命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作父母的要幫助孩子成為敬畏神的人。身份不代表生命,我們的生命要學習活出我們的身份。奇妙的神在以色列人仍然行惡時,仍滿有恩典和憐憫,祂仍興起士師來拯救以色列人。

2. 以祈求回應,蒙神應允(v.8-14)
『瑪挪亞就祈求耶和華說:「主啊,求你再差遣那神人到我們這裡來,好指教我們怎樣待這將要生的孩子。神應允瑪挪亞的話;婦人正坐在田間的時候,神的使者又到她那裡,她丈夫瑪挪亞卻沒有同她在一處。」』(v.8-9)神第一次向瑪挪亞妻子顯現並向她啓示將要生一個孩子來拯救以色列民,當瑪挪亞的妻子告訴瑪挪亞時,他是相信的,因此他就向神祈求讓他知道怎樣作一位父親,他求神教導他如何教養孩子,讓孩子能進入神的命定,神便應允他所求的。

3. 人以無知,看奇妙的神(v.15-23)
「瑪挪亞說:願你的話應驗!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v.12)瑪挪亞問得很好,使者吩咐他們當謹慎而行,他嚴嚴囑付作父親的,從孩子的飲食開始,父親當管教他,好好建立他,孩子必須離俗歸聖。『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求你容我們款留你,好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v.15-16)款留的意思一同享用,即瑪挪亞準備設宴款待神的使者,以為他只是一位先知,但耶和華的使者拒絕與瑪挪亞同吃,他要求瑪挪亞獻祭後來瑪挪亞將一隻山羊羔和素祭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到你話應驗的時候,我們好尊敬你。」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v.17-18) 從瑪挪亞的回應我們看見其實他是不認識神,是與神沒有關係的。我們的神是奇妙的,在這艱難的時刻,以色列人行惡,神仍然施行拯救。神揀選這個家庭,但他們卻沒有分辨力,連神在他們面前顯現仍懵然不知。直到獻祭時,看見火焰從壇上往上升,耶和華的使者在壇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不再向他們顯現,瑪挪亞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由此可見,他的靈是遲鈍和後知後覺的。對應我們的生命,我們是否真的認識這位奇妙的神,是否真的與奇妙的神相交,以致我們能洞察神的顯現與啟示?求主幫助我們不要落入靈裡的遲鈍,錯失神的顯現。

『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v.24-25),參孫不是希伯來人的名字,是迦南人的名字,意思是太陽之子,這是母親隨意改的,是一個不屬神的名字。雖然這婦人領受神的啟示,神同時也向作父親的瑪挪亞啟示,但是作父親的没有為孩子起名字,我們看到瑪挪亞沒有起來帶領妻子認識神,也沒有起來按神的吩咐將孩子分別為聖。經文說孩子長大是指身體的長大,並未有提到他的品格。這顯出父母沒有謹慎地,按照神的吩咐以拿細耳人的條例來教導和帶領孩子。由參孫長大的地方瑣拉到以實陶,就是非利士人堅固之地,是以色列與非利士人爭戰之地。 參孫開始拯救以色列人,起來作士師,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換句話說,參孫開始事工時,神的靈才感動他,因為神不得不在那時候來感動他,神的靈在參孫身上為要保護他。在參孫的成長階段,他身上毫無聖靈的工作來塑造他,父母也沒有塑造他,除了他的頭髮沒有剪以外,他沒有守拿細耳人的條例。下一章,我們就看見參孫的敗落,他的背景限制了他的服事。

我們要看見神是揀選阿們611每一個家庭來作復興的工作,神不單要我們的下一代興起,神也要我們拿起權柄來教導我們的下一代,讓他們從小就被耶和華的靈充滿。我們要好好與神建立關係,若我們與神都沒有關係,我們就很難幫助下一代與神建立關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