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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14章

信實拯救的神

整個士師年代大約有340年,參孫是第12位士師,也是 “士師記” 最後一位被記載的士師。士師年代以色列百姓不住地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們不住地被偶像同化和被外族侵佔,百姓的生命一代不如一代,士師的生命也一代不如一代。今章在“士師記”中最後一位出場的士師的生命也充滿了各樣的問題,神拯救人不因器皿生命的問題而被攔阻,而是全因著神的愛。神使用我們與我們的生命問題是分開的,神能透過軟弱的器皿來成就神的大事,但我們不能因著這樣便繼續軟弱。
上一章是一個很好的開始,神宣告和揀選器皿,過去沒有一位士師未出生就宣告被揀選,因此參孫是獨特的,並且最後一節描述神的靈感動他,所以今章應該有一連串的英雄事蹟被記載,可惜並沒有。這章直到參孫死,只看見參孫各式其式的問題被記載,但神卻揀選參孫作士師,因為神的拯救不在於人,而是在於神。

一、 不潔的拿細耳人參孫(v.1-9)

參孫的生命應該是讓人期待他成為一個拿細耳人,但他的生命卻與他的命定和呼召不相稱,他完全違返了拿細耳人應該要遵守的定例。拿細耳人要絕對分別為聖,但參孫不但絕對地不分別為聖,還比其他以色列人更甚,是一個很大的反差。
1. 放縱情慾﹕『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v.3) “娶” 的意思是 “拿”,參孫眼所見、心所喜悅的就要得著,他是充滿情慾和血氣的一個人,他打破一切拿細耳人的禁忌都要去 “拿”。 參孫其實可以選擇本家的女子,但他要選擇壓制他們民族的女子,參孫放縱情慾到一個沒有底線的地步,看見喜歡就要立刻要。

2. 沾染不潔﹕ 『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v.8-9) 拿細耳人的定例是不可觸碰死屍的,但參孫還要用手從死屍上取蜜,且吃且走,還要給父母吃,他完全不在意自己的身份。即使一個普通的以色列人,也不可沾染這些不潔,更何況參孫是更高被要求的人,因此他是從一個最高的要求活出最低的生命。

參孫在神的揀選上是完全失敗的,但在“士師記”卻被記載成為最後一位士師,並且被記載的篇幅是十分多,被記載的情節也十分的戲劇化。

二、 神仍能用軟弱的器皿(v.10-25)

從人看,參孫的生命每一項都不及格,像是一切都沒有希望,但神仍能用軟弱的器皿。在神面前沒有一個義人,沒有一個人能達到神聖潔的標準。『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v.3)當參孫要娶非利士女子時,他父母是不喜歡和反對的,但參孫是成人卻不成熟地強要,他憑血氣和衝動行事。『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v.4) 不是說是神讓參孫成為不潔的人,也不是說他娶非利士女子是出於神的感動,而是說縱然參孫這樣不完美,神仍然在當中找到機會去使用參孫來成就祂的計劃。例如約瑟被賣到埃及,並不是神感動他的哥哥這樣做,但神能使用這件事讓約瑟全家得救,神能夠用人的軟弱來成就祂的計劃。

參孫是被揀選的,神在他還未在母腹時已宣告他『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手。』(士13:5) 可借參孫生命不符合神的揀選,但神的拯救不因人的問題而終止,神仍然能使用。『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v.6)『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v.19) 神的靈仍降在參孫身上,讓他能殺死一隻獅子和三十個非利士,即使參孫完全與他的身份不相稱,但神仍然能使用。參孫的生命不但妥協,還與迦南風俗混雜,婚宴也跟隨非利士人的方式,他力量大但卻意志簿弱,原來人的污穢和軟弱不能攔阻神的計劃,因此不是因著人有多好,而是因著神有多好。

從參孫的生命我們看見神的信實,祂定意透過參孫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是沒有東西能夠攔阻的,從這可以看見神的全能,也看見我們都是軟弱的人。因此我們不要沾沾自喜地覺得自己有恩賜和被神使用,就表示自己的生命是可以的,其實恩賜與生命不是對等的。很多人都有一個誤解,覺得是因為自己的生命好,所以神用,其實即使我們不好,神也可以使用,因為沒有事情可以攔阻神。參孫可能因著覺得每一次都能勝過非利士人,就漠視生命的問題,但最後卻付上很大的代價。因此我們不要因著覺得自己有恩賜和恩膏,便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從參孫的生命可見,即使我們是絕對失敗的器皿,神都仍然能夠使用。因此被神使用不關乎我們的生命,而是關乎神是一位奇妙的神。今章提醒我們,我們不要只在乎自己的恩賜,覺得有恩賜便有價值,我們應該在乎自己的生命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和要求。

■【內容經編輯組摘錄整理成文】